企业拆借资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0:53:01 144 人看过

一、企业拆借资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

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2.、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借贷问题的答复》(下简称《答复》)(银条法[1998]13号1998年3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在答复中,人民银行还对禁止企业借贷之间借贷的目的作了进一步解释: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因此,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无效。

从以上规定来看,对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以及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法院在处理时一般认定合同或者行为无效,借款方应当归还本金。对于约定已经取得的或者尚未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其立法的目的就是保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但是,现在包括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上述司法解释和规定(尤其约定利息的处理和处罚办法)在实践中基本不适用或者被灵活运用。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企业之间借贷,法院一般判令归还本金,还要判令支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于约定的利润(或利息)不论取得与否不再追缴,对借用方也不再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二、企业资金拆借的特点

其一,它是一种有偿的资金互助形式,贷款人需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利息,利率由双方议定,可以低于或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

其二,它不受企业相互关系的限制,可以在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也可以在没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可以在本系统内企业间进行,也可以在系统外企业间进行;可以在本地企业间进行,也可以在异地企业间进行。

其三、它作为企业之间提供的信用,因受自有资金数量的限制,融通金额一般比较小。因此,在拆借活动中,往往要采取由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的方式进行调剂。

三、企业资金拆借的程序

企业如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资金拆借,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交存拆借基金。参加有组织的企业资金拆借活动,一般先要向服务中心。调剂中心。或财务公司等交存一定的准备金,作为企业的互助基金。

2.申请拆借。在企业资金发生短缺而准备拆借时,必须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拆入资金申请书,注明所需金额、用途、时间等内容。

3.主管部门审批。申请书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查,认为符合有关规定的,才能批准拆借。

4.划转拆款。申请书一经批准,调剂中心等即可根据拆入企业要求的时间向其提供拆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拆借相关文章
  • 企业资金拆借的司法解释
    一、企业资金拆借的司法解释1、《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
    2023-04-13
    360人看过
  • 法律规范对注册资金的相关规定
    1.缴纳时间注册资金,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缴纳形式注册资本,可以用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但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30%,其余70%可以是无形资产或者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允许出资的有:商标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著作权和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价值通过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价值评估报告来认定其价值)。3.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内外资一样):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②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0万元人民币;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④上市公司最低3000万。公司在注册之后,需要凭借股东认缴的注册资金来承担债务责任,故此公司的注册资金不能交给任何人,而是需要存到已经注册成功了的公司的指定账户之后,该资金只能是为了发展公司的需要,才可以提出。并且每一笔注册资
    2023-03-23
    450人看过
  • 企业强拆违建是否属于犯罪,相关法律规定
    一、企业强拆违建是否属于犯罪企业是没有权强拆违法建筑的,所以企业强拆违法建筑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暴力强拆的,有可能构成犯罪。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
    2023-04-19
    311人看过
  • 企业拖欠工资,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企业拖欠工资,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2023-04-19
    493人看过
  • 认定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1.企业之间借贷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理解,法律关系非常简单,1.民事行为;2.借款合同关系;3.企业(法人)行为。2.从相关的法律规范来看,目前,对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制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无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由于规章并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的依据,因此真正作为法院确认企业资金拆借无效的法律依据其实只有法院的若干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核心思想即是:企业借贷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3.合同行为是否无效,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以及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
    2023-02-20
    103人看过
  •  企业拆迁补偿款税收相关法规与规定
    本文介绍了我国企业拆迁补偿款的税收政策以及申请流程。根据规定,企业拆迁补偿款需要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申请流程包括建设单位申请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颁发、拆迁公告发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步骤。根据我国企业拆迁补偿款的税收政策,具体规定如下:1.第一个是营业税;2.第二个是土地增值税;3.第三个是印花税;4.第四个是企业所得税;5.第五个是个人所得税。一、企业申请拆迁补偿款的流程具体如下: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提交相应文件、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4、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在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
    2023-08-22
    421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应对合伙企业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合伙企业法应对合伙企业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的性质属于补充性责任,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先向合伙财产求偿;只有该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才应向各合伙人求偿。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23-06-06
    290人看过
  •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要求规定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三)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一、企业的资质是什么意思企业资质证书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有能力完成一项工程的证明书。以建筑业企业为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企业资质证书实际上就是指企业有
    2023-04-11
    139人看过
  • 强拆法律规定概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被拆迁人应当就人身、房屋等财产的损害赔偿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成立,拆迁人则须承担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的责任,其他财产损失以及可能发生的精神损害也应予以赔偿。1、拆迁人采取停水、停气等手段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达到赶走被拆迁人的目的的,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2、在拆迁人毁损被拆迁人的财产,或造成被拆迁人身体的伤害的,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应当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
    2023-07-15
    117人看过
  • 《企业年金办法》有哪些相关规定
    《企业年金办法》有哪些相关规定p>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长级会议于2016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企业年金办法》,财政部批准,2017年12月18日公布。本办法共七章三十二条,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本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第二十四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按月、分批、一次性从自己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购买自己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按保险合同规定待遇,享有相应的继承权(2)境外居民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基金可按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二十五条不符合上述领取企业年金条件之一的,不得提前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2023-05-07
    143人看过
  • 企业拆迁工作流程合相关法律
    不管您成立的企业或者公司有多少注册资金规模又有多大,只要您遇到了政府要占地拆迁,您一样的是只有听政府的安排拆迁走人的,但是如果我们还不了解下企业拆迁工作流程和维护我们自身的法律规定的话,那么一定会吃亏的。拆迁工作流程1、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4、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5、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6、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1)达成协议自动履行。--->拆迁人给钱,被拆迁人交房。(2)达成协议不履行,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绝搬迁的----->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协议一方可以
    2023-04-17
    414人看过
  • 外资企业的认定是?相关法律是怎样的
    一、外资企业的认定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它的基本特征有:(1)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这是外资企业区别于外国企业的基本特征。外资企业的设立必须依据中国法律,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申请审查批准,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设立,企业的住所在中国境内。外国企业则是依照外国法律在外国登记设立的,其住所在外国。(2)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有别于外国企业和其
    2023-02-12
    166人看过
  •  企业资金拆借的步骤与方法
    企业资金拆借的程序包括将拆借基金存入指定账户、提出拆借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进行资金划转。同时,企业资金拆借还需要注意预防可能发生的债务危机,既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金融投机,又要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失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等行为。企业资金拆借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将拆借基金存入指定账户;接着,提出拆借申请;然后,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最后,进行资金划转。企业资金拆借应注意预防可能发生的债务危机,既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金融投机,又要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失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等行为。 企业资金拆借步骤是什么?企业资金拆借是指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行为,是市场经济中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
    2023-08-28
    56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独资企业的法律规定
    法律地位: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业。按法律人格理论,民事主体人格分为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独资企业本身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人格,其从事民事或商事活动是以独自企业主的个人人格或主体身份进行的,实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商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商事主体分类中,把上市主体分为商个人.商法人和商事合伙,独资企业属于其中的商个人。注销登记的内容: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
    2023-08-12
    267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拆借是指企业之间为了解决临时资金周转问题而进行的短期资金借贷活动。通常,企业拆借是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中介,以保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 企业拆借的期限较短,通常不超过一年,利率相对较高,以吸引资金供求双方参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拆... 更多>

    #企业拆借
    相关咨询
    • 关于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0
      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 1、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2、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 民间资金拆借的法律特征及相关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7
      民间资金拆借的法律特征是: 一、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三、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四、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五、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 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0
      一、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规定 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 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
    • 企业资金拆借的程序企业资金拆借要注意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4
      一、企业资金拆借的程序: 企业如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资金拆借,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交存拆借基金。 2、申请拆借。 3、主管部门审批。 4、划转拆款。 二、企业资金拆借应注意的问题: 1、要防止可能出现的债务危机。 2、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金融投机。 3、要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失控。
    • 如何认定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 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及其法律后果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企业间资金拆借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企业资金拆借是企业短期融资的一种常见方式,一般来说,企业资金拆借会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是某些情况下,在一些特殊行业中企业的资金拆借有效,具体分析如下:(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因违法而无效。从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来看,目前限制或禁止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