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村耕地如何分配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04:30:27 119 人看过

一、征收农村耕地如何分配款?

1、农村耕地被征收,补偿款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若是各方对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方案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承包合同纠纷;

(2)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3)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

(4)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纠纷;

(5)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

(6)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7)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8)土地经营权继承纠纷。

二、已经签署的土地流转合同可以被撤销吗?

1、已经签署的土地流转合同不一定可以被撤销。

发包方胁迫承包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承包方请求撤销其与第三人签订的流转合同的,应予支持。发包方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方请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2)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3)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地经营权的依据。

耕地征收方,需要将征地补偿款直接下发给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该组织分配补偿款。当然补偿款的分配方法必须公开、透明且合法。若是村民对补偿款的分配方案不服,可以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异议,若是异议请求没有被受理,可以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2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包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一般农村征地款分配怎么分
    一、一般农村征地款分配怎么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分配。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征地纠纷怎么处理?1、针对集体土地的征地纠纷,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方案有意见,应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经过征地前的告知、听证、征地公告发布及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后公告期内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如果经过上述程序救济之后,仍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裁决后仍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针对国有土地的征地纠纷,首先征地机关在征求公众意见的时候,被征收人就应当针对有异议的部分充分发表自己的
    2024-01-21
    475人看过
  • 农村征收耕地和拆迁征用土地有何区别?
    1、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2、拆迁,现在多是商业性拆,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3、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二者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各省土地管理条例。而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协商和调解有何区别一、协商和调解有何区别1、协商和调解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协商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平等沟通,自行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共识的活动,调解是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2)特殊性不同。协商当事人之间意见达成一致即可解决,调解是由调解员采用其认为
    2023-08-04
    347人看过
  • 政府有权征收农村耕地吗
    根据法律规定,村、镇政府是没有权利征收耕地的。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能办理房屋确权登记?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有:1、乱占耕地建房;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4、小产权房,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二、修路占用农田如何补偿修路占用农田补偿标准如下:1、修路占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
    2023-04-03
    415人看过
  • 农村耕地被征收钱给谁管
    一、农村耕地被征收钱给谁管地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归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所有。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村集体征收土地流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1.报请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2.获得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公告;3.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4.制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5.实施方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三、征地补偿款起诉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征地补偿款起诉存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需视情况而定:1.一般是适用行政诉讼时效规定,因征收补偿款产生争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是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6
    2023-08-06
    144人看过
  • 农村耕地国家统一征收吗
    1、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2、瓦房补偿标准按照拆1平方住宅补偿1.5平方住宅进行产权转换补偿;3、在房子建设过程中人们是需要居住的,而这段时间也是会有补助的,住宅用户的话每月会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过度期间租金补助。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2024-05-08
    52人看过
  • 农村征收土地子女有分配吗
    一、农村征收土地子女有分配吗1、拆迁补偿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的有份分。2、男女平等,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权不分男女,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有权享有拆迁补偿。3、住房房产证的登记人是父母,那么住房产权权益就是父母合法所有。该住房拆迁所得安置补偿也是父母合法所有。4、家里拆房子女儿没有份,因为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
    2024-01-24
    470人看过
  • 征用农村耕地有何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征用农村耕地有何规定征用农村耕地的规定是由国务院批准审查才可以被征收。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二、征收土地承包方建筑物如何赔偿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的,地上附着物是归承包人所有的,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三
    2023-07-01
    306人看过
  • 村集体土地征收款分配有争议如何办?
    一、村集体土地征收款分配有争议如何办?(一)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二)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三)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四)对我国农村公民来说,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权是一项法定的财产性民事权利,对该民事权利的侵害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当依法由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再说,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行为,也是依法行使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权的具体体现,本身就是一种民事行为。因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或村、组)之间因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所引发的争议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对此,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二、征地补偿标准哪里查?可以到当地
    2024-01-04
    437人看过
  • 农村耕地征收青苗怎样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青苗补偿标准:办理征收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农村耕地征收究竟是咋补偿的农村耕地征收的补偿需要看耕地上面所种植的农作物,或者是其他的经济作物所产生的价值来判断,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耕地进行征收的,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
    2023-08-05
    401人看过
  • 耕地征收该如何补偿给农户
    (1)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若依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2023-04-27
    294人看过
  • 征收耕地农户不同意如何办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2024-04-24
    454人看过
  • 农村耕地被征收有哪些补偿
    一、农村耕地被征收有哪些补偿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
    2023-10-15
    58人看过
  • 农村山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标准大致如下:1、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2、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3、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4、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上的山林属于地上附着物,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
    2024-01-19
    164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分配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的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定、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定等打开。应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向法定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救济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方式。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一领域。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您在办案过程中担心某地存在地方保护,您应该选择这种救济方式。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民告官”,是解决行政纠纷的一项重要制度。3。土地征收纠纷中的民事诉讼在土地征收纠
    2023-05-31
    31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包合同纠纷是指因承包经营、承包管理、承包施工等承包关系引起的纠纷。 在承包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需要就合同条款、履行情况、违约责任、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和解决。 解决承包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等。在协商和调解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更多>

    #承包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村民应如何分配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农民应该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
    • 农村征收补偿费如何分配,分配农村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比例是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6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方法分配: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所有人取得;2、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拟定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决定如何分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
    •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如何分配,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方法分配: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所有人取得;2、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拟定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决定如何分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
    • 征收承包地款如何分配村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XX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按“谁负责安置发放给谁”的原则分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土地补偿费
    • 农村宅基地的耕地怎么分配?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7
      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利用,产权关系,标准面积,取得与丧失等;对申请对象的界定,审批程序的规范,使用期限的明确,审批结果的公开公示,宅基地的使用监督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主体、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客体、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和期限设置、宅基地使用权法定登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形式和内容(买卖、租赁、抵押、以地入股、继承、遗赠和赠与)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取得方式、内容、行使、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