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土地征用费用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8:30:35 160 人看过

私吞土地征用费用有哪些后果?构成贪污等罪名,接受法律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征用土地补偿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补偿费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每一被安置人的安置补助费4-6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你们省里有规定,但是所有费用的总和不能超过30倍(均指前三年平均产值)

土地补偿费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但只给村集体,不给个人。安置补助费4-6倍,应给安置单位,不接受安置的,可以给被安置人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发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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