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准逮捕监视居住的违法性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08:41:03 71 人看过

执行监视居住的部分执法主体不合法就属于监视居住违法性的范畴,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设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逮捕犯罪嫌疑人转为监视居住,要看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是什么,既然公安机构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应当不是不构成犯罪

如果是证据不足,公安机构会在获取相关证据后,再次提请逮捕或直接移送起诉;如果是情节轻微没有逮捕必要,会在期限内移送起诉;如果是有其他法定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的,会在期限内移送起诉。

一、行使监视居住程序有什么?

(一)监视居住的决定与交付执行。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具体操作程序为: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状况,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的事项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执行部门的名称等内容,并向被监视居住人宣布。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还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通知书送达执行部门。

(二)监视居住的执行与期限。监视居住由公安机构执行。如果发现有违反应遵守的规定的,应及时报告监视居住决定部门,以便考虑是否变更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相比较,虽然其适用的范围相同,但监视居住比取保候审更严厉。尽管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但不能因此而将被监视居住人加以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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