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和保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1:51:30 362 人看过

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有:

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为特定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3、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以出卖、赠与、入股、合资等方式处分宅基地;

4、集体经济组织允许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不得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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