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7 11:25:36 120 人看过

一、工程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有什么区别

工程发包人,即享有工程发包权并能够支付相应工程款的机构及获得其发包权利的合法继承者。

该术语亦常被称为发包单位、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等。

工程承包人则是被发包方所认可,具备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参与者及其合法继承者。

他们亦可被称为承包单位、建筑公司、施工方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需承担如下责任:

(1)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进场时间,按时启动工程;

(2)接受发包人的全面监管;

(3)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若发包人未能按照期限支付工程款项,承包人有权发出催告通知,如经过催告后仍未收到款项,对于可进行折价或拍卖的工程部分,承包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确保其利益不受损害。

而作为发包人,他们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负责在施工前完成所有必要的准备工作,确保承包单位能按时进入施工现场;

(2)为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与设备;

(3)对工程质量与进度进行定期检查;

(4)组织工程验收;

(5)支付工程价款,接收已完工的工程。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二、工程发包单位与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工程发包方的法律责任是:

提供设计依据资料;

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

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

保护设计人的知识产权;

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程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有什么区别”,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权责关系
    施工方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而施工总承包方则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其他相应的资质。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业主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或施工合作体,负责施工任务的管理。而单位则是业主的委托管理单位,劳务施工队则是由业主选定的,属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收取的费用自然属于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管理费。区别: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仅负责具体的施工任务,并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方需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以确保其具备施工能力。建设项目总承包方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中的几个任务。建设项目总承包方除具有施工资质外,还要有相应的其他资质。2、关系:施工方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可能是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施工任务执行方或仅仅提供施工劳务的参与方。但是一般说的施工方就是施工总承包方。3、施工总承包: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
    2023-10-17
    459人看过
  • 什么是单独发包,土方工程建设单位能单独发包吗?
    一、单独发包的定义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单独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总包合同范围外的其他专业分包单独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单独发包也被称为平行发包,直接发包。在我国单独发包是被允许的,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只要不是对主体结构进行分包,未构成直接分包,就是被允许的。但15年住建部发文要强烈打击违法分包的行为,其中将“一个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施工单位”及认定为违法分包,又在接下来的释义中将“单位工程”定义为:“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除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外,建设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在各地对于此条例进行落实的时候,各地出现不同的理解与实操模式,有些地方认为应当
    2023-04-04
    157人看过
  • 发包人直接将分包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如何办
    一、发包人直接将分包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如何办发包人是否可以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主要看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发包人的行为属于违约,总承包人可以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不予认可发包人的支付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承包单位是否能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
    2024-01-19
    479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
    一、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2023-03-15
    412人看过
  • 工程发包单位有哪些要求
    一、什么是工程发包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提出项目内容及其条件和要求,约请有兴趣参与竞争的单位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方案和价格等,再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最后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工作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二、工程发包单位有哪些要求凡是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
    2023-03-26
    320人看过
  • 总承包单位把主体工程发包合法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总承包方只能将其所承接项目中的特定部分工程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分包商负责;然而,除了在总承包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分包情况之外,任何分包行为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和许可。对于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建筑工程,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工作必须由总承包方自行承担并完成。《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4-05-09
    59人看过
  • 承包单位是否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工程工程量双方怎么认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
    2023-07-29
    107人看过
  • 什么是单独承包,土方施工单位可以单独承包
    1、发包的定义是指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交由总承包人完成,或者将一项或者多项勘察工作交由总承包人完成的行为,将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交给承包商完成。2。分包的定义是建设单位将总承包范围以外的其他专业承包给其他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单独承包又称平行承包和直接承包。根据《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只要主体结构不分包,不构成直接分包,是允许的。但近15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文件,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行为,即“一个单位工程分包给不同的建设单位”,认定为非法转包。在以下解释中,“单位工程”的定义是:“指具有独立建设条件,能够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建设单位不得将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承包给专业承包人施工,但单项独立专业工程除外。”《条例》在各地实施时,有不同的理解和实际操作模式。一些地方认为,应将所有专业分包纳入总承包范围,实行严格的总承包
    2023-05-07
    356人看过
  • 施工单位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一、转包合同无效时怎样结算工程款转包合同无效怎样结算工程款的方式:1、当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因工程分包发生纠纷,工程分包合同依法认定无效时,承包人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2、根据规定,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无效,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的财产;3、当承包人信用状况恶化、破产、法人主体资格消失时,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二、建筑合同价款约定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采用
    2023-03-30
    410人看过
  • 工程外包承包单位的责任有哪些
    一、外包工程承包单位的责任有哪些?1、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2、物资准备责任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3、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4、工程质量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5、工程保管责任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承包方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6、工程交付责任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7、竣工验收
    2023-03-04
    317人看过
  • 总包单位不与分包单位结算怎么办
    一、总包单位不与分包单位结算怎么办总包不给分包工程款的,协商不成的,分包可以向法院诉讼总包。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总包人收到工程款后再向分包人支付的如何认定1、适用该约定的前提是分包合同有效,如果分包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中的付款限制约定也当然无效,不再适用。2、既然分包人对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要共担风险,其对建设单位的支付状况应享有知情权,总承包人也有义务向分包人提供业主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相关信息,如未结算与支付,拟采取的追索措施等。发生纠纷后,由于分包人对建设单位与总承包人之间是否结算、建设单位是否支付工程款以及支付工程款的数额是不
    2023-06-15
    22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不可以再发包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不可以再发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不可以再发包。建筑工程发包是建设单位将所要进行的建设任务以总承包合同或部分总承包合同的方式发给承包单位的过程,发包可不可以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不可以直接发包。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二、个人可不可以承包建筑工程个人不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承包主体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也就是说承包建筑工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是一个单位而非个人
    2024-01-16
    436人看过
  • 专业分包和独立专项承包单位有何区别
    1、适用项目不同专业分包单位:主要适用于做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辅助研究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施工阶段的深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建设准备阶段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等专门项目。独立专项承包单位:主要适用于做技术要求比较简单、规模不大的工程项目。2、签订合同的方式不同专业分包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独立专项承包单位:各个不同的承包施工公司单独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一、独立分包受总包管理吗这要看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包合同有关此内容的约定,无外乎两种情况。1、总包合同中要求总包方负责整个工程的管理、组织、协调,包括为分包人提供使用水电、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设施、场地及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
    2023-03-28
    354人看过
  • 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有哪些要求
    工程分包的规定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工程施工分包可以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一)、分包工程的范围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完成合同:一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采取后一种方式的,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种认可应通过两种方式:(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
    2023-03-16
    1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间不得有哪些行为?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3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 发包单位发包单位指什么发包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6
      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
    • 发包单位能把工程拖到一个承包单位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4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 分包工程有哪些发包单位?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工程总承包单位发包都有哪些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工程直接发包的条件有要经相关部门审批批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不适宜招标的;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以及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