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30日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1:20:51 458 人看过

这涉及能否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问题。笔者认为,该30日应认定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

除斥期间是学理名词而非法典名词,在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尚无除斥期间或预定期间的专门用语。在民法理论中,根据民事权利作用的不同,通常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所谓形成权,依其发展至目前通说上的见解,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

各国民法对许多形成权均设有预定期间的限制,一经届满,这些形成权即告消灭,其制度价值在于尽快消除因形成权带给当事人法律利益的不确定状态,稳定彼此的法律关系。而诉讼时效适用的是请求权,其制度目的在于鼓励当事人尽快行使权利,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

“除斥期间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持已经存在的法律关系,而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却是维护与原法律关系相对立的新的社会关系。”从上述分析看,

(1)人民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对权利义务争议固定了的解决结果。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的行为,仅是赋予已形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并无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就性质来说更类似形成权,而不是请求权。

(2)人民调解协议的终极目标是双方的自动履行,而不是鼓励当事人尽快行使权利,进行司法确认。

(3)超过30天不申请确认的,申请确认的权利确定地消灭,而不是胜诉权的消灭问题,因为申请确认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

但也仅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的权利消灭而已,并不影响当事人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原纠纷提起诉讼,不影响实体权利。根据隙斥期间的基本理论,该期间不因法定事由中止、中断、延长,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行为,不能引起期间中断。

故当事人申请确认的时间起算点为不变点,即人民调解协议生效之日。如果当事人撤回申请后,又重新申请司法确认的,时间起算点亦应为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而不是撤回申请之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一样吗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除斥期间亦称预定时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时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除斥期间是一种对形成权的行使进行时间限制的期间。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因此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一、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4、期间起算点不同。诉
    2023-03-24
    152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申诉期限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法律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事诉讼申诉期限是什么样的?民事诉讼申诉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
    2023-07-13
    447人看过
  • 除斥期间、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区别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是相对于实体权利来说的,一旦期间经过,丧失的是实体权利。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除斥期间则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所谓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胜诉权的法律制度。丧失的是胜诉权,如果对方当事人不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事由,丧失诉讼时效一方还是可以获得权利的。消灭时效是民法体系中的一种制度,指的是请求权因一定期间不行使而生消灭或减损的法律效果。跟诉讼时效是一样的。是相对于取得时效而言的。一、消灭时效是什么消灭时效,“取得时效”的对称。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权依法将丧失实体权利的制度。成立消灭时效的条件有二
    2023-02-21
    362人看过
  • 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否为除斥期间
    一、抵押担保诉讼时效是否为除斥期间担保期间不是除斥期间,理由如下: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形成权。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保证人若无抗辩权的行使,保证期间功成身退,诉讼时效期间取而代之。除斥期间不存在这个现象。4、保证期间的起算点的确定如同上述,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则比较复杂。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场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5、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超过了除斥期间的话,提起诉讼会有什么结果1、除斥期间的意思就是法律规定的这段时间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改变
    2023-06-17
    202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免除承担责任的期间。在除斥期间,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便丧失该权利,如债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如果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当然不能再申报债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便丧失胜诉权。既然法律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予保护,债权人当然亦不能期望在破产程序中受偿。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权利人不请求诉讼权,其胜诉权消灭。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一定期限内自愿偿还,对于债权人而言不属于不当得利,但在破产宣告后或之前一定期限,债务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的承认或承诺偿还,实际上是对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侵害。因此,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即使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一定期限或破产宣告后承认该债权或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亦认定无效。
    2023-06-09
    459人看过
  • 除斥期限和除斥诉讼时效的异同比较
    六种。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适用对象不同。第二、构成要件不同。第三、法律效力不同。第四、期间起算点不同。第五、期间是否可变不同。第六、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合同解除除斥期限是多久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一、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二、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三、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四、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相关法律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
    2023-07-08
    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的日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日期七日是指自然日还是工作日一般以工作日为准。一、30个工作日是多少天30个工作日是是44天。在我国劳动法关于工作日的规定,系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30个工作日不包括周末的计算,并扣除节假日,通常也就是周六周日,大概是44天。工作日通常分为四种,即标准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延长工作日和无定时工作日。一、工作日的解读如下:1、职工每一周的法定工作日为5天,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2、我国现行的标准工作日,即每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小时;3、工作日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现在的标准工作日是我国工时制度立法的基础;4、职工在一天里,按规定做工作的时间;5、工作日也可以这样来解读,除法定节假日外的一整天。二、自然日和工作日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自然日一般是指一天24小时,包括正常的工作日,和周末休息日,也包括假期,一般与工作
    2023-06-26
    162人看过
  •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是否属于民事诉讼中断的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因此,债权人应该知道如何合理中断诉讼时效。(一)事后签署还款协议或补充协议,但注意如涉及到有保证人,应要求保证人对补充的协议予以确认,不然会导致保证人豁免保证责任。(二)要求对方签署承诺书,但注意承诺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同意履行义务”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三)向借款人当面送交催款函等文书,但注意保留对方签收的凭证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关于签收人,如果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
    2023-02-27
    78人看过
  •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异同点分析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并不消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除斥期间的届满则使权利人的该项实体权利消灭。(2)制度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目的在于否定原来的关系,维护新的关系,除斥期间的目的在于维护原来的关系。(3)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完成,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受法律保护,其不依义务人主张,法院不能主动适用;除斥期间的适用不需要当事人提出主张,法院也可依职权主动适用。(4)期间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而且其可以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除斥期间则从权利成立时起算,且为不变期间,不能适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5)法律条文表达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在立法中表述为“时效”,即规定某请求权因多长时间不行驶而消灭;除斥期间在立法上表述为权利存续期间。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而不适用
    2023-07-02
    396人看过
  • 区别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关键点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两者有下列不同: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的丧失,权利本身不被消灭,排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价值取向不同:设定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快财产流转,消除原有法律关系;设定排斥期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维护交易安全和原有法律关系;4、期间和计算不同:诉讼时效一般长于除斥期,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除斥期是固定的;5、适用主动性不同:法官不能适用诉讼时效,只有当义务人主张时效利益时,法官才能适用,但法官可以根据职权主动适用除斥期。除斥期间、消灭时效、诉讼时效区别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是相对于实体权利来说的,一旦期间经过,丧失的是实体权利。除斥期间则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除斥期
    2023-07-02
    389人看过
  •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定义及相互作用
    第一、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如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第二、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第三、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一样吗除斥期间不是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而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两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关于诉讼时效,中国《民法典》及有关特别法都有比较完整系统的规定,人们对此十分熟悉。而关于除斥期间,立法规定就相对较为分散了,加之其与诉讼时效存在诸多相似之处;所以司法实践中人们常常将除斥期间误认为是诉
    2023-07-11
    368人看过
  •  探讨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两者的法律效力、价值取向、期间和计算方式以及适用的主动性都不同。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加速财产流转和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而除斥期间则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消除不确定性因素。两者的适用条件和程序也有所不同。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权利人如果没有行使权利,那么在期满后,权利就会发生变动。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价值取向不同:设置诉讼时效的价值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加速财产的流转,消灭原有法律关系;设置除斥期间的价值在于消除当事人关系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原有法律关系。4、期间和计算不同:
    2023-10-21
    148人看过
  • 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是否为除斥期
    产品质量诉讼时效不是除斥期。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的特征在于:(1)它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2)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3)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4)其期间原则上自权利确立之日起算;(5)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非胜诉权)且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一、诉讼时效的特征有哪些诉讼时效的特征有以下几个: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
    2023-02-11
    405人看过
  • 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可以并用吗
    二者的法律价值大致相同,是不可以并存的,除斥期间经过,权利义务消灭,适用除斥期间的就不能再适用诉讼时效。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怎么办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二、除斥期间为什么是绝对期间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合理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
    2023-03-23
    9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法定30日是民事时效还是民事诉讼时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这一条主要是规定,如果双方都申请调解的案件,应该在30日内提出,否则超出申请时效。
    • 107条中的2年是除斥期还是诉讼时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属于除斥期间。诉讼时效针对的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除斥期间针对的是指的是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一旦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如合同撤销权为一年,过期这个权利就消灭了,不存在中止。中断。而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中所有人要在知道受让人两年内请求返还,并不能因为曾向受让人主张权利而导致该两年的时效中止、中断
    •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在诉讼过程中的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怠于履行请求权,在期间完成后,其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归于消灭的制度,但这个民事权利不归于消灭。诉讼时效在诉讼上的体现是指一个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一旦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法院就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公力救济,即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上,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了,但是实体权仍存在,如果债务人愿意履行,债权人是有权受领给付
    • 第136条诉讼时效规定的一年是除斥期间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至法定期间届满,便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除斥期间为固定的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因而,权利人如欲保全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权利。否则,该期间经过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本身便发生消灭。《民法通则》第一
    • 代位权是除斥期限还是诉讼时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代位权作为一种请求权,适用的是诉讼时效的规定,而不是除斥期间的规定。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