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能在原告处起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21:32:22 431 人看过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不当得利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

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

3、基于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3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

二、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财产或利益的消极增加,即因财产或利益本应减少而未减少所得的利益。包括:

(1)债务的减少或消灭。债务人以其总财产为一般债权提供担保,债务的减少或消灭,使债务人原本应履行债务的负担减少或解除,对他而言,也是得利。

(2)本应设定的权利负担未设定。

(3)劳务或物的使用。例如甲依据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其提供劳务,后该劳动合同因违反劳动法而被宣告无效,乙因甲提供的劳务而受有利益。无合法权利擅自使用他人之物的人也因物的使用而受有利益。

3、一方受有损失

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

4、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并且,受损人所受的损失与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态也不必相同。

5、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的原告资格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原告资格就是必须是受损失的人才能做不当得利之诉的原告。一、捡到游戏卡消费多少算犯法捡到游戏卡消费属于不当得力。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二、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的区别有哪些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侵权、不当得利都是债的发生方式,也就是说,都可以形成一个新的债权。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2023-03-21
    219人看过
  • 起诉不当得利是不是要到被告所在地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不当得利的概念和特征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方受到利益,一方受到损失,受利益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依据获得。比如:甲去银行取款,点钞票的点错了,多给了一万块,那么这个一万块就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具体特征根据有三: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二、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
    2023-03-25
    260人看过
  • 不当得利起诉,不当得利起诉应该怎么起诉
    不当得利诉讼的流程是: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4
    387人看过
  • 不当得利原告住所地管辖可以吗
    不当得利原告法院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立案起诉,但是绝大多数不当得利案件都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应该怎么确定不当得利的管辖法院的确定方法:1、最基本的划分是根据不当得利是否发生在支付行为的基础上;2、分为支付不当得利和非支付不当得利。支付不当得利是指受益人因缺乏支付目的而转移给他人的财产或利益。这里的支付目的是支付原因;3、非支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支付以外的原因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和法律规定。
    2023-08-17
    134人看过
  • 原告所在地:被告不在当地如何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需要原告到法院递交诉状,提供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借款人不在本地怎么起诉在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流程如下: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3-07-19
    367人看过
  • 版权能否在原告处被起诉?
    1、著作权可以在原告地起诉吗?著作权可以在原告地起诉,侵权地属于原告地。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的身份诉讼(二),财产案件原告住所不受控制)对采取义务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所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居住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营业务所在地或者主要行政机关所在地。p>公民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自离开居住地起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除公民住院治疗的场所外,
    2023-05-07
    230人看过
  • 不当得利原告举证不实怎么办
    不当得利原告举证不实的,被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原告举证不实,如提供人证、物证、视听材料等,与原告进行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八条当事人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
    2023-03-02
    269人看过
  • 自愿转的钱起诉不当得利能胜诉吗
    针对自愿性质的转账行为中,是否能够依法提起不当得利之诉并取得胜诉,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尽审慎的分析与评估。若转账行为确系源于当事人真实且诚恳的意愿表达,如赠送礼品、清偿负债或支付报酬等情景之下,则通常难以借助不当得利之名寻求收款方归还所涉款项。然而,倘若能够切实举证证明转账实乃由于误解、受到欺骗、遭受胁迫等不得不为之的情形,亦或是收款方获得该项财产并无明确合规性基础,这时成功胜诉的机率将会相应提升。举例而言,在特殊场景中,某些转账者本意欲向他人支付款项,不料错将款额误转入至他人账户,而收款方却无法提供其获取此笔资金的合法性依据,在此种情况下,发起不当得利诉讼便具备了一定的胜诉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
    2024-07-26
    315人看过
  • 起诉不当得利者在哪里合适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绝大多数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一、不当得利案件起诉流程具体诉讼流程: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不
    2023-03-02
    476人看过
  • 一审以非不当得利之债驳回原告诉求
    买方出具汇票欲向卖方购买焦炭,收到汇款后卖方却未及时交付焦炭,买方催要该款无果,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卖方及取走该款的肖某、冯某告上法庭。近日,太原市小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自2004年9月起,第三被告平遥县某煤化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化工网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始业务往来,由煤化公司向化工公司销售焦炭,之后,双方发生了一笔3000吨焦炭的业务。2004年12月2日,化工公司出具996000元银行汇票一张,欲向煤化公司购买焦炭。同年12月6日,煤化公司收到该银行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于太原市南郊某灶具商店。当日,化工公司代理人即第一被告肖某、第二被告冯某将此汇票签字并取走。之后,煤化公司未继续向化工公司交付焦炭。化工公司多次催讨该款无果,遂于今年年初将三被告起诉至小店区法院。小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三被告是基于与原告间买卖合同关系取得原告方款项996000元,虽然之后没有再向原告
    2023-06-08
    495人看过
  • 被告不当得利,原告可否追讨抚养费?
    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本案因不明真相的原告王某与所抚养的小孩之间无法定抚养关系。原告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将小孩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抚养,表面上受益的是小孩,但深究不难看出,真正受益的是被告吴某和与之发生关系的第三者,此两人依法对小孩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由于原告王某不明真相代为抚养的行为导致被告吴某和第三者本应负担的抚养费得以免除或者减少,也即其财产消极的增加。而原告王某则因上述事实造成自己财产的减少或不应有的负担增加,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原告王某有权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被告吴某和第三者返还其因抚养小孩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很多的意外的时间内,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事情,可以说不仅仅是金钱上的损失更是精神上的打击。经常会有一些因为此类事件造成的杀人或者伤人的事件。非亲生返还抚养费要求可以吗?这个是可以要求的,尤其是夫妻在婚内出轨的行为,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起诉被
    2023-08-06
    356人看过
  • 借贷不成立能否起诉不当得利
    1、投资不成不成立不当得利,成立不当得利,应当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一方获利,一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获利无法律上的原因。2、故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因此受到损失。关于“取得”,应是指一种瞬间行为而非一种持续“占有”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2024-08-03
    100人看过
  • 不当得利在庭上能举证吗
    可以。不当得利举证责任如下: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中只有通过举证责任倒置才能更好实现实体真实,体现公平原则的要求。3、基于不当得利的四个构成要件,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权利主张一方应当对前三个构成要件予以证明。一、不当得利具体诉讼流程利用非法手段获得的利益在我国称之为不当得利,其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仅危害人们的利益,同时对社会的影响也是非常大。对于我国关于不当得利的处罚在法律上就由详细的解释,对于违反法律的人员将给予严厉的处罚。起诉的具体流程如下: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2023-02-20
    103人看过
  • 不当得利在诉讼中能向对方要求利息吗?
    一、不当得利在诉讼中能向对方要求利息吗?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方法: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
    2023-02-14
    29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起诉要在被告当地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5-17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绝大多数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
    • 被告不当得利原告有过错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1、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的诉讼中,原告是没有过错的。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 原告起诉被告可以在原告当地起诉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3-08
      原告起诉被告满足条件的可以在原告当地起诉:1、对不在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正在被监禁的人,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都丧失了人身自由。
    • 民事诉讼中不当得利原告起诉后多久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不当得利判决生效后就要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的,权利人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什么时候会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不当得利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0
      不当得利案件不可以由财产转出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民事案件,除在法律中对管辖有特别规定的外,都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不当得利民事案件,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特别的管辖规定,所以应适用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则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财产转出地法院没有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