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公证书取消认证页等事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15:55 227 人看过

发布部门: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发布文号:[2000]司律公字0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ぉ公证管理处,长安公证处

为维护涉外公证书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大防伪力度。经商外交部领事司决定,涉外公证书取消认证页。外交部领事司自2000年3月1日起将公证书认证贴纸直接粘贴在公证书证词译文页背面。

为此,在涉外公证书的制作上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证词译文页应使用公证专用纸。否则,自上述日期起,外交部领事司对证词译文页为非公证专用纸的公证书将不予认证。

二、装订应规范。从公证书内各页的排列顺序,直至加盖钢印,都应按规定进行,并保证外观整洁。另外,公证书封面、封底用纸应选用70克以上的质地良好的纸张。

请即将上述内容通知各有关公证处。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逐级书面反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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