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后再诉讼的案件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2:26:04 352 人看过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解散清算的过程中不受规定进行清算的,对债权人利益造成侵害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股东承担连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五条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百零六条清算组不依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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