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疗机构个人不能对疫苗异常反应作结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12:42 133 人看过

卫生部今日发出通知,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调查诊断结论。

通知称,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理,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卫生部表示,关于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由于造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因素非常复杂,所以在国家《工作规范》和《鉴定办法》中明确规定,在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负责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专家组由临床、流行病、医学检验、药学、法医等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可以在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由申请鉴定方预交鉴定费。经鉴定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鉴定费由国家支付,由二类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鉴定费用由相关疫苗的生产企业承担。不属于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提出鉴定的申请方承担。)

卫生部强调,鉴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原因很复杂,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调查诊断需要时间,不会马上得出结论。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调查诊断结论。对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引起的死亡事件,需要进行尸检才能得出结论,而尸检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人民网赵敬菡、杨文彦、傅立波)

文章来源:人民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什么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托幼机构的类型如下:1、企事业单位配套托育:这一种类型是比较像我国70年代刚刚发展的育儿班以及托儿所,后期经过不断的发展,成为了比较完善的幼儿园规模。主要是针对0-3岁的婴幼儿照护和托育;2、幼儿园托幼一体:也有一些大城市推出了幼儿园托幼一体,这也将会是后期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很多城市将托育试点给到各地幼儿园,这也是其它的机构所没有办法去获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
    2023-08-13
    159人看过
  • 疫苗管理法规定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医疗机构由哪个部门制定
    疫苗管理法规定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医疗机构由国家卫生部制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疫苗管理法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经费中安排;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国家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八条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接种单位时,应当明确其责任区域。
    2023-08-06
    321人看过
  • 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二者有什么区别
    医疗机构,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主要就是给人看病;医疗卫生机构,指除了医疗机构还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所有的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卫生所和个人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血站、卫生防疫站、职业病防治所、卫生监督局等。现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归属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没有本质区别,只是称谓不同,所包含的对象是一致的。在中国,大家习惯用单位表示机构或组织。医疗机构的含义小一些,主要指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比如医院、卫生院、社区服务机构、诊所、卫生室等等。卫生机构的含义大,除了包括医疗机构之外,还包括各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血站、卫生行政机构等等。一、医疗机构的规定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依法成立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设置和登记。只有依法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023-03-30
    243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卫健部门如何追究医疗机构责任
    一、发生医疗事故,卫健部门如何追究医疗机构责任如有当事人希望获卫生行政部分处理其事务,需提交正式申请书以示意愿。在有关问题发生后,同期一年之内,当事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所涉及到的争议处理申请;若医疗事故引发相应争议,则必须由医疗机构所属位于县级区域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相关申请。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在第十个自然日开始进行审查流程,同时确定是否予以受理该请求。若审查结果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卫生行政部门应该予以受理。申请涉及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也会在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然而,如果申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能通过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将会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并详细阐述拒绝受理的具体原因和理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
    2024-03-29
    225人看过
  • 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对传染病有哪“四早”措施
    对传染病的四早措施是指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刑法第330条规定是什么《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二、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中应履行哪些职
    2023-03-19
    342人看过
  • 南京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金额怎么算
    最新消息:南京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标准南京疫苗接种出现异常反应可获保险补偿,补偿标准如下: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按照上一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其中上一年度是指引起异常反应的疫苗接种时间的上一年度。12月龄以下死亡的,补偿3倍;1周岁以上死亡的,年龄每增加1岁补偿金额在3倍基础上再增加1倍,最高补偿不超过20倍;60周岁以上死亡的,年龄每增加l岁补偿金额减少1倍,最低补偿不少于5倍。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残疾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卫生部令第32号)规定的伤残等级,按照引起异常反应的疫苗接种时间的上一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最高补偿不超过30倍,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同时对应补偿系数1-0.1。补偿金额=上一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倍×补偿系数。一级乙
    2023-05-09
    495人看过
  • 国家对卫生医疗机构实行什么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一、医疗问题包括什么投诉部门医疗问题投诉部门为,卫生行政部门。若当事人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的,则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若是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则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或者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二、社保审核退休档案步骤是什么社保审核退休档案的步骤如下:1、将预审退休职工的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2、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并标明已审核;3、对比档案信息,将其中的错误信息即时更改
    2023-04-03
    88人看过
  • 卫生医疗投诉找哪个部门
    一、卫生医疗投诉找哪个部门1、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2、向当地市、区卫生监督局拨打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12320。3、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二、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医疗纠纷投诉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1、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在接到医患双方对于医疗纠纷的投诉后,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2、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协商的,可以让他们到医疗纠纷发生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3、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1、医疗纠纷的防范:(1)狠抓医
    2023-06-07
    57人看过
  •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应当向哪些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由于这些情况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影响大,情况复杂、后果严重、处理难度高,因此,医学机构必须迅速地在12小时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便于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2023-06-05
    383人看过
  • 卫生部要求各地重新配置调整医疗机构
    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卫生部26日发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9版)》(征求意见初稿),规定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重新合理配置、调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指导原则指出,医疗卫生服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从当地供需实际出发,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避免无序甚至恶性竞争;医疗机构服务半径要易于群众;建立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遵循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布局配置。根据指导原则确立的框架,医疗机构的调整要以提高医疗服务工作效率和医疗系统整体功能为主要手段,满足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利用率低的医疗机构要适当缩小规模,或与其他医疗机构
    2023-06-07
    260人看过
  • 医疗卫生机构责任有哪些
    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要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两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一、医院遇到医疗纠纷如何处理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
    2023-02-21
    151人看过
  • 疫苗异常反应管理:关于接种补偿的新法规
    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经费中安排;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所需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国家鼓励通过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坚持疫苗的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坚持疫苗的战略性和公益性。国家支持疫苗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的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国家制定疫苗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疫苗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补偿范围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023-07-04
    445人看过
  • 怎样的疫苗反应才是正常的?
    疫苗虽经灭活或减毒处理,但毕竟是一种蛋白或具抗原性的其他物质,对人体仍有一定的刺激作用而引起的。其实这也是人体的一种自我保护就象感冒发热一样是机体在抵御细菌或病毒。正常反应:局部反应如轻度肿胀和疼痛。百白破疫苗接种后,宝宝屁股上出现硬结就是吸附制剂接种后常见的现象。接种疫苗后的全身反应有发热和周身不适,一般发热在38.5℃以下,持续1~2天均属正常反应。无论局部还是全身的正常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多喂水、并注意让宝宝多休息即可。如果宝宝高热,可服用退烧药,可以做物理降温、吃些富有营养又好消化的食物、多喂水并要注意观察孩子的病情变化。异常反应:局部感染、无菌性脓肿;晕针、癔病;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遇到晕针、过敏性休克应立即让宝宝平卧、头部放低、口服温开水或糖水;与此同时立即请医生作紧急对症处理。出现皮疹,可在医生的指导下给宝宝应用脱敏药。出现过敏性休克一般表现为接种后很短时
    2023-05-10
    264人看过
  • 目前在医疗卫生体制结构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方面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宏观结构失衡和医疗服务结构不合理。医疗机构过度集中于城市,部分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现象依然存在。城市医疗机构注重向大规模、高精尖方向发展,而能向职工提供低成本、适当医疗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对萎缩,缺乏健全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相应的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宏观结构失衡和医疗服务结构不合理。医疗机构过度集中于城市,部分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现象依然存在。城市医疗机构注重向大规模、高精尖方向发展,而能向职工提供低成本、适当医疗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对萎缩,缺乏健全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相应的全科医生队伍。二是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效率低下。非专业技术人员过多,使医疗卫生资源不能有效利用于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三是对医疗费用的支出管理缺乏制约机制。医务人员缺乏费用意识和成本意识,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用药现象严重,造成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浪费严重。
    2023-04-22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卫生部疫苗造假应该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2
      7月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也就是突击检查。7月1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后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通告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经查,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 长春长生公司在
    • 疫苗异常反应怎么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3
      你所说的情形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你可以依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向苏州市医学会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如鉴定结论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可
    • 接种疫苗有异常反应政府赔偿能力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3
      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如果接受了异常反应补偿。所以,反之亦然、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不属于异常反应、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两者不重复,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可以、功能损害。因预防接种异常反
    • 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
      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设立
    • 疫苗异常反应会得到政府补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9
      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如果接受了异常反应补偿。所以,反之亦然、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不属于异常反应、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两者不重复,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不可以、功能损害。因预防接种异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