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20:04:31 74 人看过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立案标准如下:

销售人员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超过5万元的;

二、假冒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超过十五万元;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不足5万元,但将销售额乘以三倍后,与未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总价值超过15万元的。

仿冒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前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后罪侵犯国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对于采用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触犯了假冒商标罪。对于此种情况,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刑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

综合上面所说的,仿冒他人的商标这种行为是很容易导致商标拥有者会受到财产和精神的伤害,对于此行为只要数额过大的话必定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但会如何的判决就要结合案件的大小来进行确定,所以,他人的商标不能乱使用一定要得到认可才能进行使用。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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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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