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办理多久时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6:36:34 214 人看过

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引导到对应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房管局相关部门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1995年)

第四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

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1995年)

第三十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部份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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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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