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犯罪构成内的对象错误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20:52:27 400 人看过

1、行为人因为误认导致预定指向的对象与实际指向的对象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仍未超出构成要件的范围。

2、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3、犯罪构成作为认定具体犯罪的标准和规格,无论对司法实践还是刑法理论,都具有重大意义。

1)犯罪构成是定罪量刑的法律标准

2)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3)犯罪构成所我国刑法理论的基础和核心

一、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尽管说,犯罪嫌疑人实际伤害的对象跟自己之前预谋的对象是有出入的,但是毕竟也已经构成了伤害行为,这种时候还是会按照法律制度的规定依法对其进行量刑的。像这种状况也属于刑事案件当中的细节问题,司法机关是需要核对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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