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先占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11:49:34 103 人看过

按照通说,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动产,即取得该动产之所有权。由此可见,先占由以下要件构成:

1、先占的客体是无主物

2、有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物的事实

3、占有物为动产

4、以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意思先定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行为
    本来,行政处罚行为是意-思先定的典型。但是,随着行政程序的法制化,特别是作为行政程序法和自然正义核心的行政听证程序[6]的建立,使得相对人有机会参与作行政处罚的意-思表示,可以与行政主体的调查人员平等地讨论证据的真实性、事实的客观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因而行政处罚行为已不仅仅是行政主体的意志。不过,听证程序的建立和实施,并没有改变行政处罚的先定力。这是因为,不论职能如何分离和相对人的意志怎样,主持听证的法律主体仍然是行政主体,证据是否真实、事实是否客观的最终认定权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法律最终适用权仍然属于行政主体。除了职能完全分离的情形外,这个行政主体就是听证程序中的一方当事人,或即将与相对人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这种最终认定权和适用权不会属于相对人,也不会属于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作为第三方的司法机关。因此,相对人的参与并不能阻碍行政意志的形成、否定或拒绝行政主体的意志,并没有改变行政处罚
    2023-06-11
    162人看过
  • 刑法中的非法占有与民法中的恶意占有
    占有首先是一个民事法律中的概念。占有就是对物的实际控制和掌握,是指主体对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实际控制的事实或状态。刑法意义上的占有不同于民法意义上的占有。从民法意义上讲,占有是所有权的权能之一。所有权分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占有权是所有权的基础,没有占有权其他三项权能就无法实现。民法中的占有,按其取得方式不同又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合法占有是指行为人通过法律规定的合法的形式对物进行掌握和控制。非法占有则是不合法占有或者说通过非法的途径实现占有。非法占有又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无须知道其占有财产是非法的。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在占有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对某项财产的占有是非法的。民法中的恶意占有和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有近似之处,但也不完全相同。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
    2023-08-11
    47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 '释明' 是什么意思?"
    释明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明确法院及法官的释明义务范围及相关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平等的诉讼地位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民事诉讼中,“释明”是指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不明确时,法官应当通过发问等方式协助当事人明确其主张,使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充分辩论的司法行为。释明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释明制度对明确法院及法官的释明义务范围及相关法律责任均具有重要意义,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平等的诉讼地位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民 事 诉 讼 中 “ 释 明 ” 指 什 么 ?民事诉讼中“释明”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当事人争议的解决方式等进行明确、清晰、合法的解释。释明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审判程序,旨在确保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后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从而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3-09-05
    155人看过
  • 职务侵占刑事责任中的职务侵占是什么意思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职务侵占罪的后果是什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2023-08-16
    112人看过
  • 民法意思表示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法意思表示是什么民法中的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向外部表明其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这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也是实现司法自治的实践手段。意思表示由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构成。1.客观要件是指在客观上可认识其在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即表意人须将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使他人能够了解。2.主观要件则是指内心的意思,更可分为行为意思、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表意人须有意思能力,其所表示的意思须为真实,并且须有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目的。二、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和客观方面。1.主观方面,表意人须有意思能力,并且其内心的意思必须真实。2.客观方面,表意人须将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使他人能够了解。这种表示可以是语言、文字或者表意的形体语汇。意思表示所发表的意思,必须是体现为司法效果的意思,即关于权利义务取得、丧失及变更的意思。三、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
    2024-04-03
    53人看过
  • 占补平衡是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调的是当某地公共设施或其他建设项目占用了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时,当地政府应当在事前规划好并划入同等规模、类似质量的新增耕地作为补偿,以维持生态资源总量平衡状态。在这个过程中,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有责任积极开展相关的开垦工作,确保新开垦的耕地面积及质量均能达到被占用耕地的原有水平,且无法如期开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耕地开垦费用,这笔款项将专门用于资助开发新土地以满足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因此,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占用耕地者必须切实履行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
    2024-05-19
    402人看过
  • 版权独占是什么意思
    独占许可协议即独占许可合同,是国际许可合同的一种,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为此,受让方需向供方支付相当高的使用费和提成费。一、独占许可著作权许可的类型1、普通许可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的独占程度比普通许可高,比独占许可低。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二、集体著作权许可当某些作品使用的范围很广泛,也很频繁时
    2023-03-02
    274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是什么意思
    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是什么意思《民法典》中不当得利之债意思为: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正常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
    2023-04-13
    145人看过
  • 法律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什么意思?
    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应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赔偿的金额。犯罪行为造成受害者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看护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受害者障碍的,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的受害者死亡的,应赔偿葬礼费等费用。驾驶汽车造成伤亡或公私财产严重损失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法律中的紧急避险是什么意思(一)紧急避险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二)紧急避险的要件: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3、所保全
    2023-08-18
    346人看过
  • 民法典中侵权赔偿损失是什么意思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民法典中的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
    2023-08-02
    455人看过
  • 物权的优先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物权的优先效力是什么意思物权的优先效力的意思是在同一物之上同时设定有物权和债权时,在权利实现过程中物权优先于债权,同一物之上存有相容的数个物权时,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先设立的物权优于后设立的物权。如果应该登记的人有条件登记而没有登记,动产应移转标的物占有的未移转占有,那么,尽管根据合意,物权已经变动,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二、物权具有哪些特征物权具有如下特征: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2.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3.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4
    2023-08-20
    466人看过
  • “先赔偿后追偿”的意思是什么
    我们以为,要使行政追偿最大化地兼顾效率和公正,使其具有可行性,必须对“先赔偿后追偿”之立法重新作如下解释:“先赔偿后追偿”之立法目的仅在于确保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及时的赔偿,禁止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受害人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时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应当负责”为由抗辩行政赔偿请求人,必须先行赔付。在行政赔偿数额没有最终确定以前,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得先行决定被追偿者应当承担的数额。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支付行政赔偿费用以前,不得以强制方式实现行政追偿或命令被追偿人向行政赔偿请求人先行支付由其承担的赔偿费用。现行立法不应当被解释为,只有等到行政赔偿程序终结后才能启动行政追偿程序。因为:法律解释必须坚持公正和可行的原则。所谓公正就是不让天平歪向任何一边,在相互冲突的权利和利益之间进行客观准确的权衡。所谓可行就是在公正的前提下,有益于法之目的的实现。而就通说对“先赔偿后追偿”所作的严格解释论,
    2023-06-11
    80人看过
  • 先违约抗辩权的意思是什么
    民法典中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及行使可使后履行一方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以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但这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并非永久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没有促使对方履行,或者没有促使对方对瑕疵履行采用救济措施的,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释疑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又叫后履行抗辩权,又叫顺序履行抗辩权,因为理论界的
    2023-04-19
    318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人的意思是什么?
    优先购买权人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
    2024-05-10
    20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动产物权先行占有是什么意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31
      设立或者转让动产物权时的一种特殊的情形,即物权的受让人已经取得了动产的占有,而后又与动产的所有权人达成移转所有权或者设定质权合同的情形。例如,承租人或者借用人,依据租赁合同或者借用合同已经取得了动产的占有,而后又与动产的所有权人达成协议,购买该项动产或者在动产上设定质权。在受让人已经取得对动产的占有又依据法律行为取得其物权的情况下,动产物权的公示已经在事先完成,物权受让人已经能够依物权的排他性行使
    • 非法集会占中中环什么意思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2
      “占中”指的是正在我国特别行政区发生的“占领中环”非法集会。“占领中环”,全称“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简称“和平占中”或“占中”。“占中”于2013年3月27日发起,至2014年9月28日正式启动。近年来,“占领”运动在各国都有出现,已经成为一种街头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社会部分公众尤其是血气方刚的青年学生表达政治诉求的主要手段,表现出更强的对抗性。这类“占领”活动在社会对抗情绪严重的国家经常会导
    • 非法占有的意思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4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按照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本罪侵占数额达5000元即可立案。
    • 民法典中的意思表示一致什么意思,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意思表示一致的意思是:行为人作出的行为与其意愿一致。合同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具有法律效力。
    • 刑事和民事的优先与劣先什么意思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9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独立存在,并不冲突,存在一个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就是指责任主体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满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时,优先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由此确立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还规定了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由此确立了债权优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