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5:12:10 78 人看过

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包括以下几种:权利人自行采取的相应保密措施,例如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内部保密制度;监督检查部门采取的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保护措施;以及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侵权者承担责任的司法保护措施。

一、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三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网络著作权保护有哪些途径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法律保护措施有:

1、刑事救济,通过刑法来调整和约束侵权行为。

2、诉前禁令,权利人起诉前申请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力人的顺势进一步扩大。

3、诉前证据保全,为防止侵权人毁灭、转移证据,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起诉后,申请法院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

4、全面赔偿原则,即侵权人不应仅赔偿权利人因侵权所损失的收益,还应当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公正费等。

三、公司商业秘密受到侵犯的解决方法

公司商业秘密受到侵犯的解决方法:

1、民法救济途径,要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法的救济途径,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3、刑法救济途径,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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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2日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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