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提出离婚,我婚前房产还是自己的吗?
若在夫妻离婚之前,房产即已设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无论在离婚之后,此房产都依然维持其婚前所有权。
因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拥有的婚前财产,即便在婚姻存续期间也不会转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此房产仍应归还给婚前所有者。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结婚前获得的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范畴,此类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单方面的资产。
如果日后夫妻选择离婚,则无法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合法的分割处置,仅能分割那些已经被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女生婚前买房贷款,婚后是夫妻财产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女方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屋是否能被认定为婚后的共同财产,这将取决于多个方面的具体情况:
1.如果女方在婚前购置了房屋,但是婚后使用自己的私人财产进行还款,并未在房产权属证书上添加男方名字的话,那么该房产就会被看作是女方在婚前所拥有的全权财产,并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范围之内;
2.反之,假如女方在婚前购置了房屋,婚后也继续以自己的私人资金进行偿还贷款,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她在相关的房产所有权证书上增加了男方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代表着她对男方财产的一种无偿馈赠行为,因此,这类房产将被划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说女方在缔结婚姻登记手续之前就已经购买了房屋,房屋也挂名在了女方的名下,尽管如此,但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他们采用了家庭共有的资金来偿还贷款,若夫妻选择离婚的话,该房屋将会被判给女方所有,但在此过程中,房屋在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以及偿还债务所需的部分金额,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就这些部分展开进一步的分配索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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