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嘱与一般遗嘱有何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0:52:01 498 人看过

作为一种特殊的遗嘱,与一般遗嘱相比,共同遗嘱具有以下特征:

共同遗嘱是合立遗嘱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共同遗嘱至少有两个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所以不是单方法律行为,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就是说,在订立遗嘱时,或者在撤销遗嘱时,单方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但这种双方法律行为与一般民事合同又有不同。它不是双方主体的相对应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是双方或多方主体确定和追求一个相同的目标,形成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致,亦即“两个以上的有着同一内容、同一目的并行的意思表示的一致”。

一、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根本要件有那些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

二、没有公证遗嘱有效

没有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就有效。遗嘱有效的条件有:遗嘱人需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遗嘱内容没有违背公序良俗;遗嘱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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