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评估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0:53:37 462 人看过

一、评估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带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替代经济原理。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对于具有相同效用的商品,应该具有相同的市场价格,即具有完全的替代关系。在同一市场上具有替代关系的两个以上商品会因为相互竞争而使其价格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市场比较法就是通过对具有替代关系的类似土地的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求得待估宗地的价格。

(二)收益还原法

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由于土地具有永续性,因而人们可以期待外来的土地收益。当把这未来若干年延续而不断取得的土地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折现为现在的价值时,它就表现为土地价格。从理论上讲,具有永续性的财产都可以出售,即都有市场价格。而这个市场价格也就是财产的现值,亦即等于其未来纯收益的折现价值。其简单意义就是,投资购买一块土地而获得的纯收益,在价值上等于将这笔投资存入银行而每年获得的利息量。这就是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原理。

由于土地收益是不同生产要素组合的结果,土地只是其中的要素之一,还有人类劳动、资本、管理和科学技术等,因此,土地纯收益是在土地收益中扣除非土地收益的贡献量,或其应得的报酬后的余额。这种土地纯收益是因食用土地而带来的,理应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因此,它就是地租。

收益还原法一土地纯收益的确定为前提,因此,它只适用于由收益的土地和建筑物或房地产的估价。

(三)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在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的价格的方法。成本逼近法是从投资成本角度来考察土地的价值,但它不能完全反映土地的真实价值。因为一宗土地的价值高低,主要取决于在土地未来利用中所产生的收益大小,而不是取决于对这块土地投资改造的费用大小。成本逼近法一般用于新开发土地、工业用地、既无收益又无比较实例的公建、公益用地的价格评估,选择该方法时应慎重。

基本公式:

地价=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润土地增值收益=土地成本价格土地增值收益

(四)剩余法

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土地投资旨在获得报酬,这个潜在的报酬多少就决定了土地价格的高低。剩余法的理论依据与收益还原法基本相同,都是对未来剩余收益的计算。收益还原法中的地租或土地的纯收益,是对土地收益的费土地因素扣除,而剩余法则是直接从资本化后的价格扣除非土地因素的贡献。

剩余法主要应用于有开发价值的土地估价,一般由以下几种类型:(1)代开发的地的估价;(2)待拆迁改造在开发房地产的估价;(3)仅将土地或房产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或房地产的估价;(4)现有新旧房地产地价的单独评估,即从房地产价格中扣除房屋价格,剩余之数即为地价。

(五)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通过待估宗地地价影响因素的分析,对各城镇已公布的同类用途同级土地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估算待估宗地客观价格方法。由于基准地价是区域平均价,因此,要评估该区域中某一宗地的价格,还必须根据该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对区域平均价进行修正,方能得出宗地价格。

土地价格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地租的资本化。土地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可以获取的预期土地收益高低。因此在进行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时,应先弄清楚划拨土地相应的权利,充分考虑出让土地使用权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之间的权利差别对地价的影响。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进行抵押、转让、出租,但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国家对划拨土地进入二、三级市场有较严格的限制,而且禁止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活动。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无偿取得,国家权益未能显现出来。若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加上出让金,则应等于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在此理论基础上,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计算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成本法。在用成本法计算出让土地价格时,土地价格为土地成本价格与土地增值收益之和。其中,土地增值收益源于“增值地租”,应归土地所有者即国家所有,相当于出让金部分。土地成本价格为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平均成本。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应为土地成本价格,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有关税费、利息和利润。

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是在估算土地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率,折算为评估期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目前《土地估价规程》对如何计算土地纯收益及出让地价已作了明确规定,但对划拨土地纯收益的计算方法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可通过调查与待估宗地属于同一区域的国有企业土地租赁的租金水平来间接计算。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水平由土地出让金水平决定,是国家权益在土地收益上的体现,所以用土地纯收益减去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可得到划拨土地的纯收益。再经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比较修正,求得待估划拨土地的纯收益。最终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等于划拨土地的纯收益除以土地还原利率。

市场比较法。可以预见,随着企业对划拨土地权益认识的日益增强,划拨土地抵押、转让等行为的日益增多,划拨土地交易实例也会逐年增加。我们可通过对划拨土地交易案例进行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的修正得出待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评估相关文章
  • 土地征收规定程序的评估与改进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简单扼要地有以下步骤: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
    2023-07-02
    23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了进行现代化建设以及完善基础社会,国家发展过程中,征收农民土地情况很常见。但是国家征收土地会对公民提供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对公民房产的面积等方面进行评估,最终确定补偿标准。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怎样的呢?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
    2023-08-15
    270人看过
  • 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一、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对土地进行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23-06-12
    342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怎样公正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7日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6月8日《新京报》)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显然是新拆迁条例的配套制度。今年1月新拆迁条例提出房屋征收按市场价补偿,这必然涉及房屋评估。可以说,房屋评估价值是否合理,不仅关乎房屋征收人———地方政府的利益,更涉及被征收人的权益,还关系到司法强拆。因而,新评估办法是否科学合理,评估机构是否独立、公正,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相比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有不少亮点,比如,评估价值精确到元,评估价格完全参照市场价,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等。应该说,新办法相比老办法进步不少。但考虑到现实种
    2023-06-05
    55人看过
  •  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做出如下规定:1、对于一般宗地的评估,国家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的方式,即宗地价格总额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而且价格总额越高,费率就越低。例如,如果土地价格总额在100万以下,收费标准为4%;如果价格总额在100万到200万之间,收费标准为3%。2、在分档计算各档收费之后,各档的收费额进行累加,从而得出最终的收费总额。国家对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做出如下规定:1、对于一般宗地的评估,国家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的方式,即宗地价格总额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而且价格总额越高,费率就越低。例如,如果土地价格总额在100万以下,收费标准为4%;如果价格总额在100万到200万之间,收费标准为3%。2、在分档计算各档收费之后,各档的收费额进行累加,从而得出最终的收费总额。 不 同 价 格 总 额 段 的 评 估 收 费 标 准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招标人和采购人在
    2023-09-02
    298人看过
  • 非法征用土地罪量刑的评估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征收土地罪量刑的评估标准是什么1.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的行为。《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非法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如何非法征用土地罪立案标准如下:1.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2.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3.非法批准征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
    2023-11-03
    268人看过
  • 征收评估办法
    征收评估办法详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一、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被征收房屋补偿的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从实体上看,补偿的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从程序上看,必须是以评估的结果为准。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方式如下:1、房屋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2、房屋征收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3、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4、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
    2023-04-10
    304人看过
  • 土地征收房屋被强拆后怎样评估价值
    一、土地征收房屋被强拆后怎样评估价值?房屋价值评估由专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而且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征地主管部门不能强拆房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征地拆迁房屋价值评估流程有哪些?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拆迁当事人
    2023-06-15
    239人看过
  • 土地评估费属于征地拆迁费吗
    一、土地评估费属于征地拆迁费吗在这一问题中,我们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房屋拆迁所涉及到的评估价格仅仅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而并未涵盖搬迁补助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因拆迁非住宅性质的房屋所引发的停产停业补偿费用等方面。同时,对于被拆迁房屋内的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来说,同样不在评估范围之内。换言之,搬迁补助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因拆迁非住宅性质的房屋所引发的停产停业补偿费用等方面,均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标准来进行执行。至于被拆迁房屋内的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则应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共同协商确定;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通过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得出最终结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
    2024-07-24
    291人看过
  • 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流程评估公司评估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计算公式是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
    2023-05-31
    211人看过
  • 拆迁土地怎么评估
    法律综合知识
    一、拆迁土地怎么评估拆迁土地评估由专业机构负责,以保证公正与透明。具体流程如下:1)机构搜集涉及土地的所有细节,如地理位置、大小、功能及所有权文件等;2)依据各地相关评估标准和方法,综合考虑其市场价格、可能用途以及开发潜力等因素;3)运用比较分析、收入法或成本法等多种方式,确定土地的实际价值;4)最终形成详尽的评估报告。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向被征用者公开,便于双方就合理赔偿金额进行商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
    2024-07-26
    451人看过
  • 房屋与土地权利人不一致怎样征收评估
    一、房屋与土地权利人不一致怎样征收评估农村住宅房屋的实际使用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时,首先需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然后再进行征收评估。二、进行拆迁评估的时间什么时候开始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后,由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开始评估。《国有土地上百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度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内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1、选定评估机构(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2)协商不成的,政府组织被征收人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
    2022-04-25
    144人看过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时可以评估吗
    1、可以的,可以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用途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对被征收房屋做一个价格评估,来确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具体补偿金额。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集体土地流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即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
    2024-05-13
    276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评估后多久签字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评估后多久签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后被拆迁人没有任何异议的,房屋征收部门会和被拆迁人签订书面的拆迁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房屋拆迁评估流程有哪些?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估价机构应当将
    2024-01-11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评估是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地产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 更多>

    #土地评估
    相关咨询
    • 怎么评估国有土地征收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6
      国有土地征收的评估方式:如果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有交易的,应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如果被征收房屋或者与其类似的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如果被征收房屋属于在建工程,则应选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 国有土地征收怎样进行评估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0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果。
    • 国有土地征收如何评估,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9
      国有土地征收的评估方式:如果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有交易的,应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如果被征收房屋或者与其类似的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如果被征收房屋属于在建工程,则应选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 什么是征地补偿评估?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5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 土地征用贷款怎么评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5
      中如何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资料清单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2、产权证明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替代性文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协议(3)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土地使用问题的批文(4)土地使用权获取途径、方式、过程等背景资料(5)房屋所有权证(6)产(未办)需提供征地通知书、建筑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转入固定资产的凭证和账面记录(7)外购房产(未办房产证)需提供购买协议、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