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7:05:35 364 人看过

一、淄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地点

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大厅办理办理,其中城乡双零家庭需在户籍所在地镇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二、淄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16修正);

4.《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5.《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

6.《关于“证卡合一”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66号);

7.《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

8.《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191号);

9.《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30号);

10.《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9〕6号);

11.《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

三、淄博就业困难人员材料

由申请者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申请就业困难对象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本。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3、“城乡双零”家庭成员,所在社区公示材料;

4、外地户籍人员除根据以上情形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居住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证相关文章
  • 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一、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淄博市车管所和各区县车管所业务大厅二、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的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查验申请人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3、审核,审查申请人材料4、决定,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5、结果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出具办结告知书三、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的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形式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2023-05-24
    148人看过
  • 确认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为: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且属于大龄失业人员或者残疾人员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或者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或者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等。以上认定由本人自愿申请,可以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提供相应资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可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简称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简称低保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简称长期失业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
    2023-07-01
    154人看过
  • 淄博死亡医学证明申领地点在哪个位置
    一、淄博死亡医学证明申领地点在哪个位置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地址:健康大道53号皇城派出所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二、淄博死亡医学证明申领办理流程1、根据死亡情况,应到医疗卫生机构或街道居(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死亡证明凭证;2、准备好办理所需的材料,前往死者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办理死亡证明相关申请表和办理死亡证明。三、淄博死亡医学证明申领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办理费用:不收费。四、淄博死亡医学证明申领办理依据节选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一、人口死亡医学证明的签发人口死亡医学证明是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说明居民死亡及其原因的医学证明……(二)《死亡证》签发对象为在中国大陆死亡的中国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三)《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五)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可
    2023-05-13
    148人看过
  • 办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何影响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龄(男50岁,女40岁以上)、身体有残疾(持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就业困难的人员。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当地政府给予的相关补助或补贴。一、失业人员社保减免政策是什么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关系,目前无工作,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现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根据规定,失业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续缴社保的,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社保缴费的三分之二,且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限不超过3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资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灵活就业证明、《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缴费记
    2023-02-28
    297人看过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方式指南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难以实现就业,且无其它生活来源的下列人员:1.“4050”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2.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证的人员。3.低收入家庭人员。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城市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的人员。4.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指承包土地被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已进行失业登记且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经审验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德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残疾人
    2023-05-09
    401人看过
  • 如何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界定标准如下:1.由于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2.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如果是属于所注明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向有关政府就业培训部门申请帮助。二、就业困难登记证怎么办就业困难登记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2.就业前训练合格后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3.领取《就业证》,并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4.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三、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用就业失业人员
    2023-11-13
    52人看过
  • 武汉硚口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申请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1.申请受理: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或就业所在社区申请受理;2.审核发证: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录入专线系统,交区人力资源局备案,10个工作日内发证;对于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四、办理地点所在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区人力资源局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文章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
    2023-05-30
    207人看过
  • 南京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南京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三)单亲家庭:是指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四)夫妻双方均失业:是指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员;(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2人及以上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是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农业低收入家庭中,2人及以上的有转移就业愿望,均未从事二、三产业,也未从事高效农业的家庭成员;(六)特困职工家庭:是指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建档特困职工家庭”的成员;(七)残疾人:是指持有《残疾证的人员;(八)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被征
    2023-05-18
    403人看过
  • 福州就业创业证丢失补发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一、福州就业创业证丢失补发办理的地点在哪个位置1、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地点: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层307窗口;2、福州市各社区办理地点:依照各社区实际地点办理。二、福州就业创业证丢失补发办理的法律依据1、《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2、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1)各地要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地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发放办法,对新发放和换发的对象范围、具体程序和责任单位作出明确规定,稳步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从2011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和各地原有各类就业失业登记证明。(2)《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定期审验制度,重点对登记失业人员、正在享受相关
    2023-05-12
    349人看过
  • 南京在哪些情况下会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南京在哪些情况下会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一)失业登记被注销的;(二)夫妻双方均失业、城镇家庭零就业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已实现比较稳定就业的;(三)城镇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及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从事二、三产或高效农业的;(四)户籍迁出本市的;(五)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二、南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依据《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施细则》1、认定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三)单亲家庭:是指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父亲或母亲;(四)夫妻双方均失业:是指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
    2023-05-18
    441人看过
  • 嘉峪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嘉峪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条件有哪些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人员。二、嘉峪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
    2023-05-14
    240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
    为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认定程序,根据《就业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3号)的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范围和认定标准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一)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二)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三)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五)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
    2023-06-05
    94人看过
  • 就业困难认证怎么办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就业困难认证怎么办理就业困难认证的程序如下:1.就业困难人员凭相关申报材料,到实际居住地(须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人员,根据申请统一登记,并将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3.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对已经调查核实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对提出异议和举报电话的情况进行核查。4.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对公示无异议,符合初审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核准后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相关材料集中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审核认定。5.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按月申报、按季审核。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哪里办理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一般是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2023-08-26
    415人看过
  • 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地点在哪里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事项窗口二、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条件1.人事档案存放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个人;2.已在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三、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材料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因退休办理档案转出的,可提供接收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四、淄博人事档案转出办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2023-05-25
    154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证
    词条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更多>

    #离婚证
    相关咨询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前提: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30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10
    • 就业困难人员怎么才能享受就业困难补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厦门目前规定是: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后,可以向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领社保补贴;或者,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且已经通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认定为“灵活就业”,并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按“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三个险种,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可以向原办理灵活就业认定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按规定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法律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09
      法律咨询解答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5.失业的残疾人;6.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7.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8.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
    • 国家对就业困难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就业困难人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和途径,对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四)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五)失
    • 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办事条件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符合文件相关要求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窗口地点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