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补办的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40:52 142 人看过

在职员工死亡,当地社保局是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直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山西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细则

1、定额调整属于调整对象的,一律每人每月增加50元;2、挂钩调整(1)普通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1元,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与本人养老金基数挂钩(含取暖补贴):增加1.5%。(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养老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4元,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与本人退休时职级挂钩:对应2017年12月同职级人均养老金水平,增加1.5%。(3)企退老工人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等同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3、倾斜调整向以下三类人员倾斜:(1)高龄人群:年满70岁的,再增加35元;(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一类地区再增加10元,二类地区再增加15元;(3)企退军转干部:低于3296元的,调整到329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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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2日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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