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的定义和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20:52:43 111 人看过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

(1)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3)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一、办假离婚买房违法吗?

所谓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假离婚是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的,并且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假离婚带来了多重隐患。如果夫妻本身感情不错,假离婚的问题可能不会马上暴露,但如果有积怨或对方见异思迁等问题存在,假离婚就会为日后矛盾的爆发埋下隐患。此外,假离婚获取利益还可能存在法律上的隐患。假离婚本身并不违法,因为法律并不保护事实婚姻,所以所谓假离婚与真离婚从法律上并没有什么区别,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仅属于登记产权一方的个人财产,若一方不同意复婚,另一方将成为假离婚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离婚相关文章
  • 离婚的定义:假离婚还是真离婚?
    算。只要领取了离婚证,就没有什么是假离婚,既然离婚是真的,财产分割当然也算数了。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离婚本来是很严肃的事情,因而法律规定离婚应当遵循当事人意愿,并要办理合法的手续,但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离婚的事实就成立,同时也就等于宣告了原来的婚姻关系归于消灭,这个时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再次结婚,再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这个就受法律的保护。能办假离婚吗,后果是什么我们平常生活中所说的“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没有离婚的真实意思,而是因为双方通谋,或者一方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生活中常见的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1、通谋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目的,或者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
    2023-07-07
    176人看过
  • 被扶养人的定义和分类有哪些?
    被扶养人包括夫妻,未成年的弟妹,以及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等。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以及夫妻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存在供养关系的,都是被扶养人。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被扶养人包括哪些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被扶养人是与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人,主要包括:1.父母、子女;2.夫、妻;3.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4.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5.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的未成年的弟、妹。被扶养人包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
    2023-07-05
    250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和分类是什么
    1。商业秘密的定义?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也就是说,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应当包括四个要素:不为公众所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和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行为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协议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持有的商业秘密;以不正当手段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商业秘密,或者违反保密协议获取、使用、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的。第二,商业秘密的范畴。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应当记录在有形载体上,并为保密义务人所知悉。例如,侵犯技术秘密的,权利人需要提供记载所主张的技术信息内容的图纸、光盘、产品等;侵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需要提供记载客户名单的文件、合同等,特定的交易信息等,只有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可以界定为商业秘密的
    2023-05-07
    271人看过
  • 假离婚买房后多久可以复婚,假离婚的分类
    假离婚买房后多久可以复婚对于借离婚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离婚行为只要经过登记即告生效,当事人离婚后不能反悔,而对于因假借离婚获得的非法利益,原则上应当依法收缴。当事人关于离婚的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一律无效。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其实离婚之后再复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随时都可以,只要感情还没有破裂。假离婚的分类:一、通谋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
    2023-05-03
    397人看过
  • 政府管制的定义和分类是什么
    一、政府管制的定义政府管制是指政府为达到一定的目的,凭借其法定的权利对社会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所施加的某种限制和约束,其宗旨是为市场运行及企业行为建立相应的规则,以弥补市场失灵,确保微观经济的有序运行,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政府管制属于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它与旨在保证经济稳定与增长的宏观经济调控一起构成政府干预经济的两种主要方式。就是政府行政机构依据法律授权,通过制定规章、设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处理行为,对构成特定社会的个人和构成特定经济的经济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和控制的行为。政府管制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依法管制,也即通常所说的依法行政。但这里的“法”必须是合理的法,是所有利益相关集团都接受的法。否则依法行政或依法管制就成为少数强势利益集团侵害弱势利益集团的“合法”工具。二、政府管制的分类经济性管制经济管制是指对价格、市场进入和退出条件、特殊行业服务标准的控制。一般来
    2023-04-02
    92人看过
  • 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虚假离婚的分类
    一、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办理虚假离婚登记,骗取离婚证的,经当事人申请,应当由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宣布其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离婚属于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并收回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始为自离婚之日起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未经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仍应认为虚假离婚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二
    2023-02-26
    226人看过
  • 什么是抗辩权分类和定义?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分类如下:(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区别:(一)概念不同(二)构成要件不同(三)适用条件不同。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担保中涉及到的。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3-07-19
    435人看过
  • 离婚的原因和种类分析
    作为离婚的理由具体情形有: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协议离婚理由有哪些离婚理由:1、婚前、婚后表现反差较大,难以沟通,无法共同继续生活。2、婆媳关系难以调和,影响夫妻感情健康发展。3、子女教育,一方不管教孩子,放任不管,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在为人处世上不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4、家庭责任,家务活不干,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事一概不问,缺乏家庭整体观念,认为家里的事是女人的事,男人不要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
    2023-07-03
    231人看过
  • 票据权利时效定义和分类
    票据权利时效主要指权利消灭时效。具体规定如下: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就是说2年内不行使权利则权利消失。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票据权利是一种特定的、重要的财产权利,与商事活动紧密联系,其产生和终止都依据法律的规定。为此,时效的规定对票据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一般民事法律来看,民事权利的时效分为三种:一是取得时效,它是指民事权利从何时开始。例如:善意取得无主物,占有人取得该物后,经过法定的一段时间后即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这种时效的规定在外国的民法中作了规定。二是诉讼时效,它是指法院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期间,当事人在法定的时间里,如果没有向法院起诉,则法院将不再受理其案
    2023-06-06
    348人看过
  • 不动产的定义、特点和分类是什么?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不动产的特征:1、自然特性: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个别性、耐久性、数量有限性的特征。2、社会经济特性:不动产具有价值量大、用途多样性、涉及广泛性、权益受限性、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的特征。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是什么1、移动性动产具有可移动性。比如说手机、机动车、办公桌椅等流动资产与资金等动产、。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比如说像土地,房屋、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2、个别性动产一般来说不具特殊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权利差异等。3、耐久性动产一般来说都是会存在损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来说都是有限的。不动产可以说它的寿命长久,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这样也是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4、数量有限性动产数量一般来说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数量没有太多的局
    2023-07-22
    301人看过
  • 离婚的定义:分居多久算离婚?
    分居多久都不能算离婚。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才算离婚。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才能算是离婚。夫妻分居多久算双方离婚夫妻分居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不算自动离婚。我国离婚必须主动提出申请,并经过法定程序。例如,协议离婚必须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才算离婚。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生效才算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
    2023-08-11
    257人看过
  •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定义:
    1、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2、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规定是什么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负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因
    2023-08-10
    238人看过
  • 离婚房产分割的主要类型和法律规定
    在实践中,离婚房屋分割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三)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
    2023-04-26
    415人看过
  • 房地产纠纷的含义和分类
    一、房地产纠纷的含义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二、房地产纠纷的分类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
    2023-06-10
    18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离婚
    词条

    在法律上,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就意味着双方已经离婚成功。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说。无论是双方处于协议离婚期间或者是诉讼离婚期间,只要双方没有拿到离婚证书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都代表着离婚的程... 更多>

    #假离婚
    相关咨询
    • 定金的定义及分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0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种类分为成约定金,即合同成立时的定金;证约定金,即证明合同的定金;违约定金,即签订合同后违约的定金;解约定金,即解除合同的定金;立约定金,即为签订合同而先交的定金。
    • 交通事故的定义和分类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1.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路、街道或其它道路上运行时引起或所发生的死人、伤人或物件损失的事故。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中有各类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是用发动机或电动马达驱动的车辆。非机动车中有畜力车和自行车等。道路是指公路、街道、胡同、里巷、广场、停车场等供公众通行的地方。其中供车辆行驶的为车行道,供人通行的为人行道。与道路成为一体的桥梁、隧道、轮渡设施以及作业道路用的电梯等
    • 抗辩权分类和定义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8
      抗辩权分类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等,抗辩权的定义为在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时候,债务人可以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 法人的分类及分类意义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02
      一、概念: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二、分类: 1、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2、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3、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
    • 借款合同的具体分类和含义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借款合同具体有以下分类: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在金融机构作为借款人与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产生的纠纷。 2、同业拆借纠纷,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期限较短的借款合同的纠纷。 3、企业借贷纠纷,是指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纠纷。 4、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纠纷。 5、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是指在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借小额款项,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