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完生意,交通事故是工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9:32:14 406 人看过

1、经业务讨论,商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负伤;(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三)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五)下班时因工作原因受伤、失踪;(六)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工伤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职业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报工伤,交通事故还赔偿吗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根据你的情况,你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一、发生工伤赔偿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工伤事故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工伤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2、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
    2023-04-11
    404人看过
  • 谈生意遇车祸,是否算工伤?
    在外谈业务中遇到车祸受重伤属于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职业病;(五)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串岗帮忙导致受伤属于工伤吴某系临沂某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在该公司从事机械检测工作。2008年4月28日,吴某在上班时,见同车间的另一组人手紧张,影响到自己岗位的流程操作,遂前去帮忙。在帮忙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吴某的右手被机器压伤致残。吴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机械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有明文规定,职工当班时不能串岗。事发当天,吴某未经公司和车间管理人员的指
    2023-07-05
    241人看过
  • 完善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排除性条
    在工伤认定实务中,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否包含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不包含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其主要理由是: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明确将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排除在当时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外,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可以确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已不包括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没有将原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规定的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纳入调整范围。可见,现行《道路交
    2023-02-20
    16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谈判需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谈判的需要注意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合情合理合法双方才更容易达成和解。交通事故调解的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作为索赔的依据,通过过错责任比例计算能够获得赔偿的数额范围,这样更有利于进行谈判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现场需注意哪些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也就是说,车辆不可能长久存放在存车场,一但交警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肇事者就可提车。此时,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
    2023-08-03
    73人看过
  • 浅谈交通事故处理
    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有争议或是对之无争议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因无牌照、无检验合格或保险标志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与公共设施、建筑物等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事故。对事故后当事人无法移动自身车辆的交通事故。一、交通事故私了还是报警1、仅限于财产损失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2、仅限于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自愿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交通事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后(不必保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虽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3、仅限于没有公共危险的交通事故。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
    2023-03-10
    86人看过
  • 因病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事故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的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一、教师因公事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教师因公事
    2023-03-12
    3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人怎样才算完事
    在交通事故处理角度上,截止至交警部门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为结案。但从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角度,则到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权责两清才算结束。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限制,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开庭后十几天没判决书怎么办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
    2023-03-09
    8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交警把事故划分处理完,就完了吗
    一、交通事故,交警把事故划分处理完,就完了吗在交通事故中,当交警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判定,这就可以被认为是该案件的结案阶段。然而,尽管交警已经按照程序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他仍然需要告知当事人,他们具有提出异议的正当权利。如果当事人对于已经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无任何异议,同时也按照认定的责任比例进行了充分的赔偿,那么这个案件可以被视作正式结案。值得注意的是,完善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详细信息:首先是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以及交通环境等基础资料;其次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详尽纪要;接着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证据及事故成因的深入分析;另外还需具体列出事故责任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情况或意外原因;最后是做出道路交通事故最终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全称以及认定日期。《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
    2024-04-14
    3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赔付是谁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
    2023-03-02
    108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工伤是不是先交通事故理赔
    一、交通事故的工伤是不是先交通事故理赔1、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2、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3、那么,受害人在依《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
    2023-03-20
    233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未处理完能审车吗
    发生交通事故未处理完不能审车第五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能扣车(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
    2023-08-01
    358人看过
  • 工伤交通事故对责属工伤吗
    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如果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试用期工伤找谁赔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生工伤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赔付,如果没有购买的,由用人单位赔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
    2023-03-04
    60人看过
  • 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发生意外,是否算工伤
    一、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发生意外,是否算工伤?1、算工伤。2、因为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属于工伤范畴。即使你是主要责任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无过错责任。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是针对于上下班途中,区分开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如果你遇到刑事案件需要专业律师代理的话,可以点击#律师电话咨询#直接咨询,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为您匹配到本地丰富案例经验的律师帮助您!(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
    2023-11-15
    27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工伤能不能赔付
    一、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工伤能不能赔付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能不能工伤赔偿,要依据是否构成工伤而定,如果构成工伤的,可以主张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法》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交通事故责任具体划分是怎样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3、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
    2024-01-30
    26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救助处理完后由谁跟伤者谈理赔工作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3
      伤者可以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或者肇事方理赔后向自己的保险公司追偿。
    • 交通事故中可以谈误工费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5-22
      可以,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
    •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能完成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5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3.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
    • 故意撞伤人是交通事故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6
      开车故意撞人不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即交通事故是过时或事故造成的。故意撞人有主观故意,属于故意伤害类型,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
    •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单位交通事故, 单位赔偿完, 还能要求工伤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9
      上班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算作是工伤事故,交通事故赔付完之后,与工伤待遇不重复的部分,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