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经营困难的能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21:21:17 445 人看过

如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经营困难可以解除合同,或者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的,则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并且出租方也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则不能解除合同。如果承租方执意解除合同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解除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

合同解除会发生以下效力: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规定如何确认解除合同效力

解除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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