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期限包括验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20:41:30 403 人看过

工程合同期限包不包括验收期限,要依据合同是否有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不包括验收期限的,工程完工后才组织验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一、工程验收所需资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二、工程合同可以延期的情形

1、工程量增加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延。

2、发包人变更设计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设计,则因发包人变更设计而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期间应当从工期中扣除,即顺延相应的工期。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则从发包人提供这些施工必须资料之日起算工期。其他如因发包人缺乏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原因导致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停工的,则停工期间应当从工期中予以扣除。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均约定发包人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实践中,通常存在发包人将部分工程如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工程、空调工程等直接分包给他人施工,或者要求承包人分包给指定的单位施工的情形。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可能因施工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在此情形下,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责任。

6、工程质量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对工程质量的鉴定可否作为顺延工期的理由,主要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为判断标准。如果工程质量经鉴定是合格的,则应将鉴定期间作为顺延工期期间;反之如果工程质量经鉴定不合格,则工期不应当顺延,承包人逾期竣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意外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工期顺延。比如发生地震、暴雨期间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验房包括房屋面积验收吗
    验房是否包括房屋面积验收?是的。购房者须要注意的验房事项(一)注意先后顺序,警惕先收房再验房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特别提醒购房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2、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
    2023-06-01
    306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主体验收包括什么事项?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
    2023-04-15
    402人看过
  • 工程竣工验收是否有法定期限
    1、工程竣工验收是否有法定期限?建设单位竣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一般需要在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三、竣工验收要求。环保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只有零星土建和少量非主体设备未按设计要求完工,但不影响正常生产,还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其余项目按设计预留足够的投资,限期完成。有些项目在投产初期达不到设计能力要求的产量,不能拖延办理固定资产的验收和转移手续;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经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用于生产,且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继续,可根据实际情况缩小规模。经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尽快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对于进口设备项目,应在根据合同进行负荷调试和设备评估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前是否安排其他项目的试生产阶段,按各行业规定执行。
    2023-05-07
    123人看过
  • 长期合同是否包括无限期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算长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一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裁员吗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优先留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所以可以裁减,但是裁减其他人员后才可裁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
    2023-07-08
    239人看过
  • 工程质保验收资料包括哪些以及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项目建成后,施工方将组建合格的机构进行项目验收。根据中国的规定,该项目有一个保修期。如果保修到期且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则需要组织重新验收,以评估项目的建设是否合格,并对相关人员负责。一、质量保证期满后工程验收资料是什么?1、建设单位工程竣工情况报告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3、调查单位的调查报告和调查报告4、设计文件及设计单位实施情况检查报告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二、哪些项目应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条例、标准,完成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建设单位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出具的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验收文件或许可文件后,组织验收,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是整个施工过程的最后一步,也是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工程投资成果转
    2023-06-24
    231人看过
  • 附期限合同中期限的种类包括
    一、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种类(一)附延缓期限合同与附解除期限合同附延缓期限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期限到来之际,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效力的合同。延缓期限,又称为始期。附解除期限合同,是指在约定期限到来之际,该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合同。解除期限,又称为终期。(二)附确定期限合同与附不确定期限合同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具体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某年某月某日,或者半年、一年后。不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的具体发生时间不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以某人死亡为期限。人必然死亡,属于必然要发生的事实,而具体发生时间却是不确定的,故属于不确定期限。二、附期限合同中对期限的规定有哪些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
    2023-06-26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工程合同期限是否包括验收(全包)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工程合同期限是否包括验收期限,需要依据合同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不包括验收期限的。 一、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
    • 工程合同期限是否包括验收,法律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8
      工程合同期限是否包括验收期限,需要依据合同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不包括验收期限的。 一、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
    • 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包括五方验收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4
      是的。工程竣工必须通过五方主体竣工验收后才能完成。标准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许可使用文件,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
    • 政府规定的验收合同期限包括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工程验收合同怎么验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4
      以下验收模版,: 致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由我司承建的什么工程,于什么时间已按设计、合同要求完成什么工程,完成质量如何(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技术标准等等),施工资料完整、准确等,现已具备验收条件,望贵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落款:施工单位和时间 (需要验收人员签字的话,可以用表格形式标注出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验收人和验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