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女职工工资发放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0:50:06 55 人看过

哺乳假,两个阶段两种发法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这里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根据原市劳动局《关于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可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关于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的意见》(沪府办发「1983」67号),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具体计算分这样几个步骤:

1、确定病假工资计发的工资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但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确定病假日工资标准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事假等的日工资计算:按上述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这里所说的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3、确定病假日应得工资

确定好病假日工资标准后,是不是职工病假期间就按照这个日工资标准计发呢?不是。病假期间职工应得日工资的计算,还要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然后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一般来说,怀孕女职工休保胎假不会超过6个月,所以,其具体计算方式为: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疾病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

原市劳动局《关于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

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该《解释》也明确,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产假,工资应全拿

根据法律法规,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生育女职工产假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30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生活津贴按什么标准计发呢?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另外,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上海工伤假工资发放标准
    以下是上海工伤假工资发放标准: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
    2023-02-21
    447人看过
  • 女职工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女职工产假待遇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二、产假158天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吗(一)产假的158天包括了双休日和节假日,从产前15天开始,就可以休产假了。(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
    2023-04-01
    479人看过
  • 女职工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女职工产假待遇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二、产假158天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吗(一)产假的158天包括了双休日和节假日,从产前15天开始,就可以休产假了。(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
    2023-04-30
    468人看过
  • 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即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计算: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1234女职工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在按
    2023-03-03
    182人看过
  • 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即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计算: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1234女职工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在按
    2023-05-05
    346人看过
  • 上海婚假工资发放标准
    婚假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除此之外,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一、婚丧假期间的工资能否重复发放1、职工在休婚假、丧假、年假、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其发放工资。劳总薪字[80]第29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1-3天的婚丧假。婚丧假在3个工作日内的,工资照发。《劳动法》第45条还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在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此外,《劳动法》第51条也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但是,如果是在婚假、丧假、年假休息的过程中,包含了国家法定假日,那么法定假日的工资就不能再重复发放。因为,无论是在婚假、丧假、年假期间,还是法定假日期间,劳动者都没有
    2023-02-10
    32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上海工伤期间职工工资发放标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1、工伤不是很严重,只有几天。 如果工伤是这种情况,工伤医疗费用需要医院开证明,然后拿到企业的相关部门报销,同意后100%的报销。同时,这期间的伙食费是以该企业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当然这期间的请假不能计入旷工。 2、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这种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严格上
    • 上海工伤工资发放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8
      针对您的问题上海工伤工资发放标准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相关条款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生育津贴工资发放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6
      生育津贴按所在单位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支付。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按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晚育的,产假视作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和工资福利待遇。
    • 上海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1
      1.在上海有固定工作并缴纳生育保险的新妈妈,不管你是上海户籍还是非上海户籍(农村户籍除外,另有规定),在生好宝宝以后就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两个部分) 2.如果是上海户籍的新妈妈,即使没有工作,只要交过社保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不过只能按照最低标准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每个月2892元),医疗津贴不受影响 办理地点:各区社保中心,可跨区就近办理,不需要在户口所在区办理 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生育保险连
    • 上海打工伤工资发放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8
      1、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上海工伤员工工资发放标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