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音证据的司法解释
关于录音证据的效力,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2、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二、2002年4月1日,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偷拍、偷录音取得的证据的相关规定:
规定第六十八条,偷录偷拍有两种限制:
1、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个人隐私以及个人的生活不受干扰等。此外,故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偷录偷拍行为,也在禁止之列。
2、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采取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窃听等方法取得的证据,均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如果偷录、偷拍时没有违反上述规定,即为取证手段合法,所取得的视听资料就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三、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的限制
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曾经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
而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
四、在诉讼实务中取得录音证据的注意事项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
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
法院在把录音、录像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录像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3、还要充分提供其他证据
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因此,为了提高胜诉率,除提供具有合法来源、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外,还要尽可能地提供其他证据材料,来增加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
对于录音证据的相关内容拓展
472人看过
-
录音证据是如何合法取证的
427人看过
-
民事证据规则司法解释中当事人举证有什么内容
134人看过
-
录音证据有哪些取证技巧
304人看过
-
录音证据的取证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162人看过
-
取证时应采用什么方法录音证据合法
202人看过
视听资料证据包括: 1、视觉材料又称无声视频材料:包括图片、摄影胶片、幻灯片、投影仪、无声录像带、无声电影、无声机器阅读等; 2、听觉材料又称录音材料:包括录音、录音带等; 3、声像资料,又叫做音像资料或音形资料:包括电影、电视电影、视听光... 更多>
-
电话录音的内容算作录音证据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1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
-
录音证据如何提交法院?司法解释是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0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
-
如何取得有效的录音证据,如何在法庭中提供录音证据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30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在书面证据缺乏的情况下,录音证据在很多案件中就成了关键。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在《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八种形式的证据,其中第四项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录像证据。很多录音证据是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偷录取得的。偷录所得录音证据,是否还是合法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5]5号)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
-
怎么解释录音遗嘱的内容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04录音,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遗嘱人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制作遗嘱,但应注意几点:一、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二、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在场作证;三、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四、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五、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
-
取证的录音证据是否属实合法?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09公安机关采用录音证明取证合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对于判处无期、死缓等犯罪嫌疑人,应采用录音或录像的方式进行讯问。录音或录像更好地实现取证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