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则涉及食品安全的消息,受到公众的密切关注。一是实施食盐加碘15年后,可能由于摄碘过量,部分地区的甲状腺疾病反而频频发生。(8月3日《南都周刊》)二是河南杞县“钴60事件”加剧了人们对辐照食品的担忧:辐照食品是否安全?(8月3日《中国经济周刊》)
这两个问题既有共性,也有个性。首先,是食品中添加微量元素或对食品加工采用的技术所涉及的度量问题。古人早就提出,过犹不及。但在食品加碘的问题上,从报道上看,有些地方却呈现出了“过”,因而可能造成与缺碘相同的对人健康的损害。
中国营养学会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城市居民日均盐摄入量为11克,农村居民达到17克。根据目前市面上多数碘盐中每克盐含碘20-50微克计算,中国人每天摄碘量达到了220-850微克,远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200微克/天的安全线。过度补碘的结果,反而会导致甲状腺疾病的发生,这类病例在一些地方已大量出现。
对辐照食品来说,同样存在辐照过量危害健康的问题。实际上,辐照过量是我国辐照食品的一个重大漏洞。尽管各国对允许的辐照剂量标准不同,但为了减低成本任意加大辐照剂量,国内一些辐照厂和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已是3倍或5倍地超过国际剂量的最高标准,而且这样的大剂量辐照未能得到有效监管。
碘盐更反映着我们是否能辩证地看问题。长达15年的碘盐反映的是,我们的决策和行为可能需要调整,多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而言,内陆地区和山区,人们较少吃到海产品,因而可能缺碘。但是,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人们可以通过海产品和饮食的多样性补充到碘。但是,我们实行的却是整齐划一的方式,无论是缺碘地区还是碘丰富地区,市场上只有碘盐销售。这使得不缺碘地区的人们,由于从碘盐中食用了过多的碘,可能反而患甲状腺疾病。
碘盐过量的问题还体现出专业界的麻木,以及懒于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的态度。在补碘的问题上过犹不及,早有前车之鉴,比如,日本北海道的利尻岛和文莱等沿海一带的居民,就因过多摄食海产品,造成摄碘过多,产生和加重了地方性甲状腺肿。但是,这些惨痛的教训却很少被专业人员吸取,更不必说提出科学补碘的政策性建议,以致酿成今天中国某些地区反而因补碘过多,而产生大量的甲状腺疾病。
辐照食品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知情权。尽管也有很多专家和业内人士保证“辐照食品是安全的”,但正如在推销转基因食品的问题上犯过的同样错误:忽略了公众的知情权。现在国内市场上充斥着大量辐照食品,却很难看见这类食品贴有标志。这样做的结果不仅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给消费者的安全埋下隐患,也会对一些合法经营的企业造成不公平。消费者对这类隐瞒信息、剥夺知情权的做法,会产生本能的反感,无论辐照食品是否真的安全。
碘盐和辐照食品在安全上的共性与个性,都向监管部门和卫生专业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应当科学制定食品添加物和食品消毒与加工的政策,考虑对不同地区分别投放碘盐和非碘盐,对辐照食品的辐照剂量切实加强监管,并让公众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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