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在珠海,退休后就能免费享受医保待遇么
答:不一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行:
对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1、在累计年限方面,应缴纳建立了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满20年,包含1998年6月30日以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2、在实际年限方面,应缴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用的实际年限满10年。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参保人就可以退休后不再医保缴费并开始享受待遇。
以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参保人:
1、在累计年限方面,以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非建立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满25年。
2、在实际年限方面,缴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费用的实际年限满12.5年。
问题二:如何将珠海作为医保待遇享受地
答:有以下四种情况,满足即可申请
满足问题一条件,且最后参保地为珠海市的;
满足问题一条件,但最后参保地不为珠海市,同时不符合其他曾参保地规定的医保退休待遇享受条件的;
不满足问题一条件,同时也不符合其他曾参保地规定的医保退休待遇享受条件,但参保人户籍为本市且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记录的;
不满足问题一条件,同时也不符合其他曾参保地规定的医保退休待遇享受条件,但省内户籍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为珠海市,或省外户籍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为珠海市且在珠海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一至四级伤残津贴的。
问题三:在珠海退休了医保缴费年限还不够,怎么办
1.累计年限已满、实际年限未满的,应逐月续缴至规定的实际年限。
2.实际年限已满、累计年限未满的,应逐月续缴至规定的累计年限。其中,续缴五年后,未满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申请一次性趸缴。
3.实际年限、累计年限均未满的,应逐月续缴至规定的年限。当实际年限已满后,累计年限未满的,应继续逐月续缴,五年后仍未满的,其未满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申请一次性趸缴。
以上信息整理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10月9日发布《关于享受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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