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0:34:19 86 人看过

以下情况允许变更子女抚养费: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金额,对方有能力支付的;不直接抚养方因长期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经济来源,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而抚养方可以承担。

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确定了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之后,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的负担比例。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适当提高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降低或免除抚养费的情形有: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的;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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