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算工伤鉴定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23:28 138 人看过

1、如何核算工伤鉴定费

如果工伤鉴定最终确定,相关鉴定费就会退回,所以现在挂掉其他应收款,如果最终鉴定不成功,费用就不会退回,然后转为福利费。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通过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在工伤发生后,依法认定工伤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强调的是,工伤认定由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后,如果治疗结束后伤残或伤势相对稳定,受伤职工也应具备劳动能力认定。

劳动能力评价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评价。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级,第一级最重,第十级最轻。自理障碍有三个层次:有的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完全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人之间没有秩序。受理机构为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满意的,可以在15日内再次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一年后,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也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1)根据苏省物价费[1996]156号文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80元;(2)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和必要的体检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3)申请复审、复查的,鉴定费和必要的体检费由申请人先行支付,保留原鉴定结论的鉴定结论由用人单位承担申请人;

(4)确定停工和工资保留期的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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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5日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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