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位设广告牌业务会有决定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0-05 22:09:18 110 人看过

一、公共部位设广告牌业委会有决定权吗

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里面它讲到利用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进行经营的因为它是广告有收入嘛应该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需要三方同意。

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要想在屋顶或其他的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就必须要经过业委会同意,安装的广告牌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所收取的广告费的主要部分归业委会所有,由业委会统一保管、使用,开发商只能收取小部分的管理费。

但如果开发商是为本小区做宣传用的广告牌,只要征得业委会同意,在不影响业主生活的前提下,是不需要向业委会交广告费的,因为该广告的受益者是业主和开发商双方。另一种情况,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安装广告就不需要经过业委会同意,只要做到不影响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广告的内容不会降低小区的整体形象,开发商就可以安装广告牌,并且收取的广告费就全部归开发商所有了。

二、物业能否在小区外墙上做广告

物业的一些活动,要是没有得到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的授权,其实物业在小区内的自由还是有所限制的,一旦物业没有得到相关的授权,那么在小区外墙上做广告牌就是在侵犯小区业主利益。

实际上,物业能否在小区外墙上做广告牌,不能一概而论。原则上,小区外墙作为小区的一部分,应视为小区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全体业主才有权处分或利用。但是,如果物业获得小区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同意,则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小区外墙做广告牌,但做广告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所以,不管是有没有得到同意,小区物业都不可能从在小区外墙上做广告牌中获益。

三、物业的相应职责

根据相关的规定,物业对小区应承担的职责有以下:

(一)小区的安全工作。

安全保护义务是小区物业公司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项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二)物业的维护。

含房屋维护与修理、设备维护与开启;园林绿化、道路、路灯、供电设施、供排水管网、自来水加压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煤气与供热等的管理及维修。

(三)综合服务。

1、治安服务,防盗、防火与消防、值勤、照看停车;

2、维护区容、区貌,所属范围内室外公共地方的清洁卫生的打扫与保护及蓄水池定期清洗等;

3、生活服务,含家务劳动、代送病人去医院、代送接幼儿上学与回家、家用电器修理、代换煤气、代收代交水电煤气供热费用、代办保险与交税、代收与分送信件报刊杂志、传呼电话,宣传合理使用房屋与设备的知识,不准污染环境、不准损坏园林绿化及康乐设施、不准载重汽车进入小区通道、不准在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所门前设摊摆点叫卖等。

4、地产管理。

主要禁止在所属范围内私搭乱建、乱占、乱堆等非法使用土地。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n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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