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事故不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1:31:26 225 人看过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按照医疗操作规范所采取的紧急救治措施。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疗意外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二是,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护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或者说是他们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一、一般医疗责任事故如何认定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行为答疑

网友提问:

医生哪些失职行为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呢?

律师回答:

有下列失职行为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

(一)对急、危、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

(二)诊治工作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的;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

(四)护理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当,或其他违反制度、操作规程的。

(五)助产中,违反接产原则和操作规程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报告有哪些内容?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的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证书代码。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由于医患方均有举证的义务,因此,这一部分包括医患双方提供的病案(可以是复印件或复制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医学会在组织本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进行调查的有关材料。3、鉴定过程的说明。主要是对鉴定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包括鉴定专家的资格是否合法,鉴定专家是否由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医学会主持下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鉴定专家的人数和专业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实行回避原则,双方当事人是否到场陈述等。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
    2023-06-08
    355人看过
  •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包括哪些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包括犯罪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比如侮辱、诽谤罪等名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等。一、刑事案件人死了还要判决吗犯罪嫌疑人已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二、寻衅滋事调解后是不是一定立案?打架致人轻伤刑事已调解并取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不需要立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023-03-21
    17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过错认定具体有哪些内容?
    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显然,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任,有多大责任承担多大责任份额的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
    2023-03-04
    293人看过
  • 律师代理医疗事故纠纷的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1、接受咨询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2、风险告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医学问题比较复杂、工作量大、难度大;加之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因而诉讼风险难以预料。同时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不具体明确,难以准确预测案件结果,诉讼成本相对较高。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3、当事人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范围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4、对当事人提出指导意见收集门、急诊、住院病史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其它书
    2023-06-27
    131人看过
  • 医疗保险服务内容包括哪些
    医保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报销诊疗检查费用;相应的药品消耗;其他。特殊性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基本上由个人负担,包括美容、矫正畸形、药膳治疗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工伤公司垫付医药费要签协议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二、咸阳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是什么?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3-02-25
    424人看过
  • 医疗纠纷免责内容包括什么?
    一、医疗纠纷免责事由包括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抢救垂危病患的生命时,采取紧急医学措施,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认为是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失,通常是由于患者病情特殊或者病员体质特殊引起的。二是损害后果的发生属于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难以防范的。具备这两个特征造成的医疗损害后果,构成医疗意外,不承担赔偿责任。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这种情况实际上也是一种医疗意外。发生意外的原因,就是医疗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对所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无法预料,或已经预料到了但是没有办法进行防范。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不良后果,不构成医疗
    2023-06-01
    485人看过
  •  交通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这段文字描述了交通肇事者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包括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严重破坏公私财产的刑罚。根据不同的情节,肇事者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者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方式:1.交通肇事者的刑罚如下:若其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严重破坏公私财产,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其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情节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其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则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以下是交通肇事者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若其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严重破坏公私财产,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其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情节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其因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则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交通肇事者的刑罚如下:若其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严重破坏公私财产,
    2023-08-30
    191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吗?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5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这就是医疗事故的行政法律责任。该条例中所述的行政处理包括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一行政处罚的措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5条的规定,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1)财产罚。基于违法或违章行医而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医疗单位一定数额的罚款,或没收财产(如未达法定标准的、能严重影响病人安全和健康的医疗器械,各种假药劣药等)。(2)行为罚。符合《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情节较重的,或由于医院严重管
    2023-04-18
    64人看过
  • 我国民事侵权责任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会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四个方面。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民法典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条件分别是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条件如下:1、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往往一个损害后果的出现是由多个原因引起的,既可能有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也包括直接原因与间接原
    2023-02-04
    383人看过
  • 哪些内容包括在违约责任中?
    违约责任的内容包括:1、违约金计算公式;2、支付赔偿金;3、返还定金;4、继续履行合同;5、支付保管费、保养费;6、支付多支运杂费;7、信贷制裁;8、价格制裁;9、单方面有权终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屋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房屋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包括:1、私自拆改。装修公司未经业主同意不管是以何种理由对房屋进行拆改的,都要赔偿给业主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装修公司的施工质量与合同所述规定不符的,业主有权要求装修公司在合理的时间限制内无偿修理或者是重新装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03
    351人看过
  •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仍应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或称职务侵权损害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的行为人是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侵权行为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所为;侵权行为违背了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应当的注意义务。(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失的,产品
    2023-06-13
    210人看过
  • 严重不负责任医疗行为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案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1、擅离职守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
    2023-02-14
    153人看过
  • (填空)医疗鉴定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鉴定报告的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一、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书包含哪些内容专家鉴定组在作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后,会制作医疗事故鉴定书。具体的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2023-02-04
    218人看过
  • 医疗纠纷答辩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一、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纸二、答辩状答辩人:济南××医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202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徐××诉答辩人济南××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纠纷一案,徐××提出鉴定申请,委托贵所进行鉴定,现答辩人根据案件事实答辩如下:一、基本医疗事实。
    2023-06-01
    9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认定包括哪些内容,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认定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
      医疗事故责任事故认定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急、危、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二)诊治工作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的;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四)护理
    •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生要承担责任吗,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内容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医生要承担责任,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
    • 医疗侵权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因非法行医的行为人不具备订立医疗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这种民事责任性质,不应理解为违约责任,而应理解为侵权责任,可依照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
    • 医疗事故鉴定要写哪些内容医疗事故鉴定包括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4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要写的内容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可由患者一方提出申请,也可由医疗机构一方提出申请; 如果不服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结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给予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
    • 医疗事故包括哪些方面的行政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4
      1、财产罚。基于违法或违章行医而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医疗单位一定数额的罚款,或没收财产(如未达法定标准的、能严重影响病人安全和健康的医疗器械,各种假药劣药等)。 2、行为罚。符合《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情节较重的,或由于医院严重管理混乱而致的医疗纠纷,卫生行政机关可暂扣或吊销直接责任人的《医师职业证书》或《护士职业证书》,暂扣或吊销责任医疗单位的行医许可证。 3、申戒罚。基于医疗单位管理不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