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瑕疵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44:23 340 人看过

在实践中形成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有:

1、未足额出资。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这一条的内涵是很广,扩大了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范围,但也可能会出现更多、更新的出资瑕疵表现形式。

抽逃出资是对公司财产的一种侵犯,与出资瑕疵在性质上有所不同,本文所涉及的出资瑕疵不包括抽逃出资的情况。

出资瑕疵的表现形式包括没有按照足够的金额出资的情况,股东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且按照法律转让的非货币的财产作为出资,如果时规定时货币出资但是股东实物出资的情况属于出资瑕疵。

一、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的问题《公司法》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他们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则是指不动产以外,可以移动并不因移动而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二、有限公司法人会涉及个人财产吗

有限公司也可称之为有限责任公司,它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所以,债权人只能直接起诉你的公司,而不能直接起诉你本人。

1、公司与法定代表人、股东之间的财产独立,互不影响;

2、公司股东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个人财产无需用于清偿,也不存在连带问题;

3、股东(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话)有出资瑕疵等问题的话,要在瑕疵部分(比如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如股东违反公司法第20条之规定,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方才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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