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户外广告“统一形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0:10:49 123 人看过

种种影响城市景观、造成视觉污染的户外广告在大乱之后将面临大治,其中设置在住宅楼、人行天桥上,或尺寸过大、色彩杂乱的户外广告将被判死刑。这是从昨日召开的郑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评审会上传出的信息。

现状杂乱无章过多过密

据介绍,郑州市大大小小的户外广告牌超过7000块,广告密度之大,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处于前列,不少广告牌的设置,破坏了建筑物风貌及城市景观。在东西大街与顺城路街角,某饭店花花绿绿的硕大招牌广告挡住了原本漂亮的住宅楼楼顶。在郑汴路东建材大世界,密密麻麻的广告牌令人眼晕。

规划减量整改提升品位

经过对郑州市户外广告现状的综合分析,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对户外广告的设置提出了区域控制、减量为主、品位优先等原则,即按照三个区域,对户外广告实施不同程度的管理:

重点分布区:包括二七商贸中心区、碧沙岗商业区、紫荆山商业区、郑州市图书城、华中食品城、鞋城、西建材、商品大世界(东建材)、河南省科技市场、陈砦花卉市场、花园路农业路口、文化路黄河路口、健康路等处。对这些区域内广告的位置、内容、尺度、形式等要作重点审定、检查与管理;

严格控制区:包括省市四大班子办公区、省人民大会堂、省博物院、市博物院、市科技馆、商代遗址和二七纪念塔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城市绿地、滨水区、城市广场、各级教育公共设施、军事设施、社会安全设施等处。这些区域内的主体建筑及其周边控制地带内严格控制设置户外广告;

一般分布区:三环以内除以上两个区域外的地段。对这些区域的户外广告设置不予鼓励,并控制数量和密度。

规划对户外广告设置的色彩、尺度、位置及安全性作出明确界定:住宅楼上禁设户外广告,绿地、游园、广场及其外沿50米范围内禁设户外广告。道路两侧立柱塔式广告间距不小于350米,垂直于楼体的广告不得高于9米,设置在城市道路、公路上的广告,禁用红、黄两色,避免与交通标识相混淆。严格控制区内禁设屋顶广告、一般控制区屋顶广告高度不得高于建筑物的层高,重点控制区屋顶广告的高度不得高于建筑物层高的2/3;鼓励在铁路立交桥两侧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设置坚持一楼一牌、一店一牌的原则。

规划首先对10条精品街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了细化设计,这10条精品街分别是:中原路、东西大街、郑汴路、建设路、金水路、紫荆山路、花园路、郑花路、未来大道、嵩山路。按照规划的要求,这些精品街上的现有广告将有至少一半被拆除,如中原路上现有户外广告牌59处,按规划仅保留或整改18处,东西大街上现有户外广告40处,按规划仅保留或整改19处,金水路上现有户外广告牌158处,按规划仅保留或整改53处,紫荆山路上现有户外广告牌80处,仅保留或整改21处。

实施执行规划不能手软

针对规划及规划后如何执行的问题,副市长丁世显昨日要求,要把整治户外广告作为明后两年的重点工作,逐步解决户外广告设置多与乱的顽症。要提升广告牌的品位,内容要简洁,科技含量要高。规划方案修改完善后,要用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铁拳头,保证严格按规划执行。

近期,郑州市政局将会同市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对户外广告展开全面治理,对不符合规划的户外广告,先下达拆除或整改通知书,逾期不自行拆除或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强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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