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当得利原告有过错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4:03:40
111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的诉讼中,原告是没有过错的。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被告不当得利,原告可否追讨抚养费?
250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原告资格
219人看过
-
不当得利被告不出席可以吗
472人看过
-
被告怎么辩解不当得利
402人看过
-
不当得利被告如何举证
181人看过
-
不当得利原告举证不实怎么办
269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
词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最新文章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被告被告成不当得利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20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
-
被告不当得利,原告可否追讨抚养费?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4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本案因不明真相的原告王某与所抚养的小孩之间无法定抚养关系。原告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将小孩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抚养,表面上受益的是小孩,但深究不难看出,真正受益的是被告吴某和与之发生关系的第三者,此两人依法对小孩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由于原告王某不明真相代为抚养的行为导致被告吴某和第三者本应负担的抚养费得以免除或者减少,也即其财产消极的增加。而原告王某则因上述事实造成
-
-
原告有外遇被告无过错和没过错可以离婚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9如果对方决心和你离婚,你不同意最多也是拖延时间而已,第一次不判离,一般第二次起诉都会判离的。如果能够挽回就尽量挽回,挽回不了就最大化争取自己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