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租房老父出欠条法院判决承租人买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1:36:11 205 人看过

儿子租房居住老父书写房租欠条,是否受法律保护?6月8日上午,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认定出租人与租房人之父协商出具欠条的做法违背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法庭不予支持。同时判决房屋承租人支付拖欠房东的租金14000余元。

2005年10月,会泽县的周女士将自己两间门面房租给晓雷使用,并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500元,租期两年。合同签订后,晓雷交付了2007年11月20日前的水电及房租费。2007年11月20日—2008年6月20日的租金10500元未付。2008年7月25日,周女士与第三人晓雷之父雷先生协商,由雷先生出具欠条给周女士。明确载明:“欠周女士房租费10500元,2008年12月30日前交付。”租赁合同期满后,周女士收回其中一间门面房租给他人使用,晓雷一直占用217号房至今。周女士以被告晓雷未支付房租及占用房屋为由,将晓雷云父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给付所欠房租并交还占用房屋。

法庭庭审中,被告晓雷辩称,欠条不是他出具的,房租已全部付清,合同届满后原告没有和他协商就把其中一间房屋出租给其他人,侵犯了他的优先承租权,并拒绝归还被占用的房屋。

会泽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女士与晓雷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租赁合同,被告晓雷未按合同履行支付全部房租义务,违反合同规定,应支付下欠房租。被告晓雷主张周女士没有找他协商就把房屋租给其他人使用,侵犯其有限承租权,无证据支持,依法不予采信。原告周女士主张第三人雷先生赔偿租金,但雷先生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是本案适格主体,该欠条是在晓雷未参与的情况下写的,晓雷是完全民事行为人,对外发生的法律行为应由本人负责。周女士与雷先生协商后出具欠条违反法律规定,周女士主张雷先生赔偿租金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但本案能查明被告晓雷拖欠租金的事实,依法应由晓雷赔偿。晓雷继续占用房屋无法律依据,该房屋应立即归还。于是法庭依法判决晓雷赔偿周女士各种费用14000余元并归还占用的一间房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条相关文章
  • 父不交房租竟被儿告上庭法院判父亲无需退房
    儿子刘青(化名)将房子租给父亲刘元武(化名)住,协议每月收租1600元,老父交不起租金,竟被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腾退房屋。近日,武汉中院判定刘青对刘元武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刘元武无需腾退房屋。2012年10月,刘青因父亲拖欠其房租,起诉至洪山区法院,并要求父亲从位于洪山区汪家墩的还建房内搬离。洪山区法院认为,本案中刘元武与刘青系父子关系,子女对父母负有的法定赡养扶助义务的履行方式,不仅包括给付赡养费的形式,更包括提供确保基本生活保障所需的物质条件和精神层面的慰藉。刘元武年满60岁且在武汉市无其他房屋可住,刘青未能给父亲提供其他住房,故对刘青要求刘元武腾退房屋的诉请,不予支持。刘青不服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武汉市中院驳回刘青的上诉,维持原判。
    2023-04-22
    342人看过
  • 出租房买卖,承租人时候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1
    2023-02-28
    459人看过
  • 承租人有权利卖出租方房子吗
    没有。承租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1、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占有、使用房屋。2、租赁合同到期,出租方继续出租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3、租赁合同期间,出租方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4、按照合同规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5、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6、对房屋的装修改造,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7、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因过失或故意造成房屋损坏的,应付赔偿责任。8、合同到期时,如约返还房屋。
    2023-06-15
    349人看过
  • 父亲将为儿子继承老房子
    房子户主是父亲过户给儿子需要花钱,要交过户手续费、税费。第一种是以转让的方式办理过户:这种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父亲是卖方,儿子是买方,这种方式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买方主要交以下税费:契税:总售价的2%、印花税:总售价的0.05%、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卖方主要交印花税:总售价的0.05%、房屋转让手续费:500元、营业税:居住满一年以上者免交,未满一年者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5.5%,如差额为负数,则计征数额为零。个人所得税:一年内卖掉自有旧房购新房减免税,转让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税。第二种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由父亲同儿子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父亲去世房子怎么过户给儿子父亲去
    2023-07-17
    450人看过
  • 租赁房屋起纠纷出租人殴打承租人被判刑
    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可这一对生意人却因租房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租房引起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徐咏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咏将其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士路的一房屋出租给自诉人杨某某开花店。租期届满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自诉人杨某某续租至2010年9月。2010年9月,双方因房屋租金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未能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同年10月,被告人徐咏要求自诉人返还房屋并拆除房屋前的花棚,自诉人杨某某只拆除连接在房屋上的花棚,在房屋前的花棚内继续经营花卉,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被告人徐咏在花棚门口张贴告示,要求自诉人在同年10月21日前拆除花棚,自诉人未予理睬。10月22日下午,被告人徐咏邀集了一伙人将自诉人所属花棚上的蓬布拆下,与赶来的自诉人发生争执,被告人徐咏用铁棍致伤自诉人,造成自诉人杨某某右
    2023-06-10
    255人看过
  • 房子出租后,承租人拒绝租可以报警吗
    承租人欠租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也只是做调解工作。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一、欠房租不给报警可以吗?欠房租不给报警,警察一般会进行协商调解,不会强制性处理,因为属于民事纠纷。一般解决方式分别有: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二、租房退房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吗租房退房房东不退押金是可以报警的,这属于这属于民事纠纷。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解决。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一、合同权利停止的情况具体如下: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
    2023-02-21
    189人看过
  • 承租人租房子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承租人租房子欠钱不还怎么办?协商不成的话建议起诉处理,债务纠纷起诉需要之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三)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二、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2023-05-02
    415人看过
  • 儿子儿媳占房父母被迫在外租房
    房价飞涨,儿女不仅啃老,还霸占起了父母的房屋。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父母起诉儿子、儿媳要求腾退房屋的案件。原告王某诉称:二被告分别是我的儿子和儿媳,于2003年6月结婚,婚后一直与我们生活在一起。儿媳婚后对我们一直不尽赡养义务,经常吵架砸家里东西。2007年4月,儿媳私自将原告的电视机卖掉,无故将家里的电话、按摩器等物砸毁,且用刀威胁我们,由于二被告的行为使原告不敢在家居住,只好在外面租房居住。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腾退房屋,将房屋返还原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23-06-07
    369人看过
  • 承租的房子是否可以出租给别人
    必须要事先和房屋的房东商议,并签署合同的,经得房东的同意后才可以转租。一、房屋转租需要房东批准吗房屋转租是需要房东同意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转租是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不参与经营而获得租金性收益的行为。二、房子租给二房东要注意什么1.如果二房东想要转租房子,要经过房东的同意,否则房东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子转租,但是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是同意转租。2.房东将房子出租要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4.如果二房东将房子转租出去,第三人造成房子的损失的,有二房东承担。三、小区房转租需
    2023-04-05
    428人看过
  • 承租人拖欠房租,出租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先行履行催缴义务,经通知仍未缴纳房租的出租人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关于出租人保证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
    2023-07-11
    115人看过
  •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将房子收回吗
    出租人收回房屋一般不需要赔承租人装修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或者符合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同时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一)出租人的义务和责任1、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实行“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出租人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
    2023-03-07
    53人看过
  •  承租人能否购买承租人住房的房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如果出租人在出售租赁房屋前提前通知承租人,且承租人在通知后15天内未表示购买,则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有权购买房屋,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要在出售租赁房屋前提前通知承租人,但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按份共有或出租人近亲属,则不需要提前通知。通知后15天内承租人未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
    2023-09-11
    226人看过
  • 老人起诉啃老儿子法院能判吗?
    杭州的王阿姨有2个女儿1个儿子,她在杭州西湖区有一套住房,原本是王阿姨和老伴居住。2000年4月,王阿姨的老伴过世了,她和子女一起申请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确认这套房子由王阿姨一人继承。王阿姨的儿子刘某结婚后,带着妻子和女儿一直住在母亲家。儿子与母亲同住看似合乎情理,然而刘某丝毫不尽赡养义务,反而一直啃老,让母亲承担一家三口的日常开销。更令人气愤的是,刘某有时还会殴打虐待母亲,而他的妻子也经常因为生活琐事与母亲发生争执。王阿姨多次要求儿子一家三口搬出去,但屡次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只好将儿子告上法庭。法庭上,刘某称自己一直跟着父母住,住在这套房子已经十几年了。母亲是退休工人,她一人的工资不可能承担得起他们的日常开销。刘某还表示,他并没有殴打母亲,只是争吵中他气愤推了母亲一下,母亲摔倒后他立刻就把她扶起来了,妻子跟母亲争吵也是因为一点生活琐事。然而,王阿姨哭着表示儿子对自己不好,结婚后脾气越来越不好
    2023-08-04
    382人看过
  • 租房有公房承租人能不能出租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是不能将房屋转租的,如果转租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何写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应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以及各自需要承担的后果。一、出租人: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未按约定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房屋未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维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当负责维修;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3、出售、转租房屋时,未依法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者承租权的,应当负责赔偿损失。二、承租人:1、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房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3、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二、非法转租
    2023-03-20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条
    词条

    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载明欠款人、债权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事项,并由债务人签字确认。 在欠条中,应当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需要注意的是,欠条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并且... 更多>

    #欠条
    相关咨询
    • 父母公房承租权在儿子名下, 儿子是否可以承租承租承租的公房承租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
      1、按照房管部门的工作实践和法院的审判实践,只有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并且户籍在承租的公房处的家庭成员才可以申请变更公房承租,应由共同居住的儿子继续承租。 2、法律依据请参见: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时间】1995-06-01【发布单位】建设部第42号,自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
    • 父母离婚, 母亲出资给儿子买房, 儿子可以出租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3
      首先,房子是你父母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这决定了房子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继而影响到谁有权处分这个房子。如果房子是你父母共有,其实女儿对房子是没有权利的,而母亲可以单方表见代理将房屋短期出租,这个出租是有效地; 其次,母亲是股东之一并不影响房屋的出租和承租,只要承租方支付了合理的租金,就相应的获得租期内房屋的使用权,且该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再者,你父亲的行为如果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话,承
    • 老人买了公租房,儿子去世,侄子可以继承姑姑的公租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如果有姑姑的遗嘱指定侄子继承此房:如果没有遗嘱:侄子不能继承姑姑的遗产。公租房在姑姑买下后,就是姑姑的财产了,如果她去世,房子成为遗产。她去世后,房子的继承: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遗嘱或遗赠协议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走法定继承,应当由姑姑的丈夫、子女、还在世的姑姑父母共同继承,如果没有以上人员,应当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姑姑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继承。侄子既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
    • 儿子买公租房父母有份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4
      这个不影响父母的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 儿子出租房子, 父亲不肯签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31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产权证登记在谁名下产权就归谁所有,和购房合同并没有必然联系,如果儿子是唯一的产权人那么父亲无权干涉,你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儿子和父亲都是产权人,那么儿子擅自出租属于无权处分。 但基于合同相对性,你已经缴纳了租金的,就有使用该房屋的义务,至于父亲和儿子的纠纷和你们的租赁合同没有关系,父亲应当找儿子追讨一半租金,而不是你。 总之对方家庭纠纷和你没有关系,你只要履行了合同义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