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的范围包括哪些,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7:40:09 153 人看过

侦查监督的范围包括哪些,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有哪些

一、侦查监督的范围包括哪些

侦查监督的内容有:

(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

(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

(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

(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

(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

(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

(7)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销案件而撤销案件的;

(8)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的款物及其孳息的;

(9)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

(10)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

(11)在侦查中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发现违法情况,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所检察部门发现侦查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意见。

(2)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纠正。

(3)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机关或者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及时审查,依法处理。

(4)对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发现有违法情形的,应当通知纠正。

(5)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在侦查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有违法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情形,由检察人员以口头方式向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纠正,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的时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

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情形,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6)人民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回复,监督落实情况;没有回复的,应当督促公安机关回复。

(7)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纠正意见不被接受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并抄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意见正确的,应当通知同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纠正;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的意见错误的,应当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通知同级公安机关。

(8)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发现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本院侦查部门审查,并报告检察长。侦查部门审查后应当提出是否立案侦查的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对于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9)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或者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侦查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情节分别处理。情节较轻的,可以直接向侦查部门提出纠正意见;情节较重或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报告检察长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影响侦查监督开展的因素具体有哪些
    一、法律上未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引导、指挥侦查权。具体表现为:一是法律未赋予检察机关在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时有调动公安机关协助侦查的权力;二是法律未规定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随时调阅案件材料和随时到现场监督的权力;三是法律未规定检察机关有命令知道案情的刑警出庭作证的权力。二、侦查监督的范围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有监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职责。现有的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侦查监督,更多的是从大方向上强调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而没有对侦查监督的内容进行系统具体的规定,也未明确将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纳入侦查监督的范围。三、侦查监督中的纠错机制不完善。法律规定不明确具体,如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但是,法律没有进一步明确公
    2023-03-20
    270人看过
  • 关于侦查监督的规定?
    1.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2.侦查监督的范围: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1条的规定侦查监督的内容有:(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7)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销案件而撤销案件的;(8)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的款物及其孳息的;(9)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10)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11)在侦查中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3.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1)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发现违法情况,应当
    2023-06-11
    61人看过
  •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措施有哪些
    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措施有哪些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三)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四)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七)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八)用水的卫生情况;(九)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二、什么是食品安全检测食品安全检测是按照国家指标来检测食品中的有害物质,主要是一些有害有毒的指标的检测,比如重金属、黄曲霉毒素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的一个重
    2023-04-24
    149人看过
  • 当前侦查监督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从立法上看,我国现行侦查监督的范围不明确、内容不完善。其一,侦查监督的范围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和起诉环节有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职责。现有的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侦查监督,强调更多的是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而没有明确将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纳入侦查监督的范围。其二,侦查监督的法律效果不具体。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将检察机关所提纠正意见和执行检察机关所作决定的情况通知检察机关,而未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者拒不执行检察机关所作决定的法律后果,使得纠正侦查违法软弱无力。其三,一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侦查监督方式没有在立法上予以确认,如提前介入的一些可行性做法。其四,未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引导、指挥侦查权。具体表现为:第一,法律未赋予检察机关在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时有调动公安机关的刑警协助侦查的权力;第二,法律未规定检察机关对
    2023-06-03
    124人看过
  • 侦查措施和侦查手段包括什么?
    侦查就是指有关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和收集证据而就被指控犯罪的行为进行的调查活动。侦查也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法律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一)技术侦查手段技术侦查手段是指在侦办各类犯罪案件中,为获取有关犯罪案件的各种情报、信息、资料等,由专业人员通过专门程序所依法秘密采用的专有技术、方法、手段和措施。此外,技侦手段也可以理解为技术侦察手段,就是军事技术侦察手段。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被害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辨认8、通缉(二)刑事技侦手段运用技侦手段发现和揭露犯罪,是世界各国侦查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普遍做法,尤其是对付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走私、制毒贩毒、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恐怖组织等犯罪,技侦手段同一般侦查手段相比,
    2023-04-18
    261人看过
  • 侦查监督的程序分几步
    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和采取以下途径和措施,履行其法定的侦查监督职能:1.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逮捕,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的,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也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2.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需要,通过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若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3.人民检察院通过接受诉讼参与人对侦查机关或侦查人员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的控告,行使侦查监督权。4.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在侦查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2023-04-17
    101人看过
  • 侦查监督内容有什么
    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二)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鉴定中,有无违法行为;(三)在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等情况。人民检察院实行侦查监督,主要是结合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工作进行;如发现有上述违反法律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经济犯罪立案侦查的程序是什么?立案侦查在实践中中常常是连在一起施行的,这就让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行为,其实不然,这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其程序是完全不一样的。立案的程序为:(1)接受立案材料;(2)审查立案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侦查的程序为:(1)侦查。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
    2023-06-27
    193人看过
  • 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刑事诉讼有哪些侦查措施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四)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五)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六)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七)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
    2023-06-03
    68人看过
  • 公安机关的侦查措施包括哪些
    (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3)强制措施。如拘传、拘留、逮捕、搜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一、《刑事诉讼法》对于侦查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2023-02-18
    148人看过
  •  申请侦查监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侦查监督需要提交四项材料,包括申请侦查活动的监督文件、复议决定书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材料(申请人或其近亲属)。此外,委托代理人也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申请侦查监督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一份申请侦查活动的监督文件。2、经公安机关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决定书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一份。4、申请人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必须提交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申 请 侦 查 监 督 需 要 提 交 哪 些 材 料 ?针对“故意伤害申请侦查监督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的问题,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立案书面的立案监督申请、公安机关下达的不予立案的通知书、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申请过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决定书,以及申请人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须提交与被害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代
    2023-10-04
    342人看过
  • 侦查监督对审案的意义
    侦查监督有利于保证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证办案质量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可以使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得以及时发现和有效纠正,从而保证侦查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从诉讼程序上保障对犯罪分子的及时、准确、合法的追究,保证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防止和避免出现冤假错案,保证案件的质量。一、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公安人员吗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在司法活动中的化身,是国家司法权利的具体执行者,其在司法活动中所实施的行为无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统一实施密切相关。可以说,司法工作人员能否代表国家正确行使司法权,是我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真正依法治国的关键。二、刑法与刑事法的区别刑法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主要规范什么行为是犯罪,什么罪法定刑是多少,哪
    2023-06-21
    425人看过
  • 终止侦查检察院监督
    一、哪些情形检察院告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1、对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负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同时告知公安机关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七条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足以对案件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结论,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若该案应由上级或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也
    2023-03-10
    318人看过
  • 合同监督的措施有哪些?
    合同监督的措施有: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明确合同管理的任务;2、制定合同格式文本,掌握文本选择的主动权;3、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做到有规可依;4、重视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5、严把合同审核关,重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一、劳资纠纷的种类有哪些,劳资纠纷怎么处理劳资纠纷该如何解决: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当前劳资纠纷的新变化,针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考虑其发展趋势,政法机关和劳动监督维权部门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好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管理: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遵规守法意识在全社会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促使雇员摒弃只有正规就业或端铁饭碗才算就业的传统
    2023-03-09
    210人看过
  • 监督权的行使方式和途径有哪些?
    监督权的方式和途径有:1、利用新闻媒体,公民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透明度高,威力大,时效快,影响广。它在监督中起着独特的作用;2、公民通过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国家机关反映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它是公民提出批评、建议、上诉、起诉和举报权的重要途径之一,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有力保障;3、向全国人大代表反映情况,公民向全国人大代表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形成全国人大代表议案,上传至国家权力机关。就像一个环节,一端连接国家权力机关,另一端连接广大人民群众。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可以得到落实和保障;4、新形式、新方式。陈述权和申辩权的实现途径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形式主要是两种:一是听证。在行政许可的申请过程中,根据启动听证的原因,听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机关主动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
    2023-07-16
    1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经济犯罪警察的侦查监督范围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6
      经济犯罪警察侦查手段: 一、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 二、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 三、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 四、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环节。
    • 公诉侦查监督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当前刑事公诉侦查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 什么是侦查监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 (二)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鉴定中,有无违法行为; (三)在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等情况。 人民检察院实行侦查监督,主要是结合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工作进行,如发现有上述违反法律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
    • 侦查监督科的职责主要分为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以及侦查活动监督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9
      1、审查逮捕:根据法律的规定,履行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工作职责。对本级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决定,同时对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变更强制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2、刑事立案监督:对同级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经调查后及时提出意见,按法定程序进行立案监督。 3、侦查活动监督: (1)承办审查批准
    • 经济犯罪侦查书中一般侦查措施和特殊侦查措施具体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1
      特殊侦查措施我们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中,在一般性侦查措施难以达到侦查目的时,应当采取针对性和专门的侦查措施。(一)技术侦查。在严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公安机关进行秘密调查所采用的科学技术手段。(二)内线侦查。在侦查活动中为掌握犯罪动向,了解犯罪活动情况,及时获取罪证,运用秘密力量接近重大犯罪嫌疑对象开展的特殊性的侦查措施。主要包括:卧底侦查、贴靠侦查、复线侦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