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责任有保证期限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4:04:55 144 人看过

抵押担保责任有保证期限。如果债权人与抵押人约定了抵押担保的期限的,按其约定的期限来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未约定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一、担保人应该如何免责

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况:

1、债权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2、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债务履行方式和期限的,

3、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者诉讼主张权利的;

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

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到胁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

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7、担保人可以适用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8、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9、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给别人做担保如何取消

给别人做担保,债权人同意后取消。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终止,担保人必须承担担保责任。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期限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断

三、主张保证期间的法律解释有哪些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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