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分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20:31:31 147 人看过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一、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解决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对于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想要避免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该尽快搜集证据证明借款并非用于夫妻日常共同生活所需或共同生产经营的。同时,要避免被债权人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形式固定为追认债务的意思表示。一旦夫妻一方与另一方共同签署了借款协议或者追认配偶的债务,就面临着承担共同债务的法律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被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情形,否则无法避免承担共同债务的还款责任了。

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符合共债共签、事后追认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用途这三项原则。

也就是说,只要民间借贷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了的,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夫妻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用于满足夫妻共同日常生活所需的,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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