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主张权利保证人不用担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9:54:34 349 人看过

11月11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李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65万元及逾期利息;因原告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主张权利,驳回原告对保证人于某的诉讼请求。

2012年3月14日,李某向单女士借款6.65万元,约定李某于2012年4月15日前还款,于某为该借款提供了担保,但未约定担保期限。借条下方经借人和担保人栏下方分别写有李某、于某的签名、个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同日,单女士将6.65万元借款交付李某。

2013年9月,单女士在多次向李某催要借款未果后,将借款人李某和保证人于某一起诉至崇川区法院,请求判令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庭审中,借款人李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于某则辩称,原告在近两年时间内未要求他承担责任,担保责任应予免除,请求法院驳回对他的诉讼请求。

崇川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向单女士借款,并出具借条,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借贷法律关系。单女士要求李某返还借款本金6.65万元及利息的请求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单女士与于某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涉案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但从单女士提供的证据来看,其于2013年9月才要求于某承担保证责任,已超过保证期间,于某可免除保证责任

经审理,崇川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单女士借款本金6.65万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单女士对保证人于某的诉讼请求。

单女士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债权主张是否涉及他人的合法权利?
    主张债权是民法上要求他人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人的债务,必须是民法行为的民法义务。因此,债务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就失去了意义。1、债权是财产请求权,不得限制债务人人身;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内容相同的债权可以在同一标的物上建立,相互平等,在效力上没有排他性和优先性;4、债权为有期权,不得设定无期权。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吗?(一)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的情况1、关于债权人的父母是否能主张债权,首先要弄清楚债权人的继承人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2023-07-04
    154人看过
  • 担保物权如何主张
    1、普通诉讼程序2、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3、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如下: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
    2023-08-10
    405人看过
  • 连带保证如何保障债权人权利主张?
    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还款;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连带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因为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的资格审查是怎样的发放贷款的银行对其保证人有审查义务,包括保证人资格和保证能力。如银行发放了该笔贷款,银行还要履行对保证人的监管义务。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法律对连带责任保证的执行视诉讼人的要求可先执行保证人、也可先借款人或同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承担偿还责任。如保证人无法清偿债务,银行可申请执行借款人,如都无能力偿还,银行可申报核销,但账销案存,一旦借款人、保证人有偿还能力,如诉讼银行又不放弃的话,银行可申请继续执行直到追回损失。《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
    2023-07-06
    322人看过
  • 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和向非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
    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和向非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权利人主张权利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但权利人主张权利必须向债务人主张,且这种主张权利的意思必须到达债务人;否则,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因为诉讼时效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此权利主要是指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因此可以说,诉讼时效制度所支持的仅是权利人的司法保护请求权,而非债权本身。当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因债务人躲债、下落不明等原因,客观上不能到达债务人时,表明权利人的权利目的能否实现已经受到严重威胁,此时若权利人仍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说明权利人怠于行使该权利,因此,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不能到达债务人时,仅有权利人主观上未放弃权利的意思,诉讼时效不能中断。当权利人向非债务人主张权利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诉讼时效不能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人的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主
    2023-03-06
    480人看过
  • 未约定违约责任如何主张权利
    约定之责任往往为法定义务所涵盖,若在契约中未对违约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则违约方仍需依据此条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这一点,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其有如下详细阐释:一旦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在合约中所应履行的义务或就该义务履行情况无法满足约定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完成此项义务、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以恢复原状以及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等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7-27
    95人看过
  • 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中断诉讼时效
    向担保人主张债务是可以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在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宜结束后也是会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在计算诉讼时效的过程中如果有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是不能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可以申请诉讼中断,在申请诉讼时效中断时需要在诉讼时效最后的六个月之间提出。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下:(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
    2024-04-24
    188人看过
  • 主张权利人可以向担保人发送支付令吗
    根据法律规定,在有担保的债务案件中,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单独提起担保关系诉讼的,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和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无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可以送达债务人。申请书应当注明要求付款或者证券的数量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相关延伸】问:债权人能否申请先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对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二)追索劳动报酬;(三)因紧急情况需要先予执行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很少出现紧急情况,首先执行的要求对债权债务没有争议。主张权利人的诉讼时效及此类案件的管辖。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71条规定,地面第三人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二年;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三年
    2023-08-08
    306人看过
  • 保证人可以主张利息吗
    能。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所以,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能主张利息。保证人代偿可以消除吗征信报告里有个人信用记录,如果作为担保人,所担保的贷款逾期,会计入借款人征信报告,《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您在办理新的业务时,相关部门一般会优先考虑近期的消费、还款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3-08-02
    379人看过
  • 债权人不主张权利保证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吗
    2007年12月,陈某向张某借款人民币2万元,期限一年,吴某作为保证人。借款到期后,陈某未还款,张某也未主张权利。2009年2月,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归还欠款。对本案处理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保证人在没有承担保证责任之前不能直接起诉债务人;第二种意见认为,保证人只能以债权人名义起诉债务人;第三种意见认为,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保证人有权直接起诉债务人。一、诉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和判决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只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诉权,都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第一种意见混淆了诉权和胜诉权的概念:胜诉权是一种实体性权利,是经过人民法院诉讼程序确认的实际享有的民事权益;诉权是一项程序性权利,具有诉权不一定就享有胜诉权。另外,由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
    2023-06-15
    341人看过
  •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能否主张利息
    能。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因此,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除了主债务之外,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一、担保方在合同里怎么写1、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按期清偿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偿还借款的,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消除。2、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由丙方代为偿还。3、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4、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二、帮人担保贷款 他现在还不了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有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
    2023-06-26
    100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人能否向反担保保证人主张债权
    一、民法典债权人能否向反担保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债权人不能向反担保的保证人主张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者债务担保人主张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
    2023-06-19
    403人看过
  • 抵押权未登记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
    一、抵押权未登记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1、需要登记才生效的抵押权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这时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可能不受保护,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2、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
    2023-06-16
    108人看过
  • 未授权的专利能主张专利权吗
    可以,申请专利是有两种可能,未获授权和获得专利权。《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专利申请未通过审查,或修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驳回申请,即申请专利未获授权;若通过审查,则进行公告授权。
    2024-04-16
    311人看过
  • 担保人可以主张追偿权吗
    担保人主张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二)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如果主债务人的免责不是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引起的,保证人不得主张追偿权。(三)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担保人追偿权构成要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3、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
    2023-08-02
    277人看过
  • 债权主张是否涉及他人的合法权利?
    主张债权是民法上要求他人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人的债务,必须是民法行为的民法义务。因此,债务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就失去了意义。1、债权是财产请求权,不得限制债务人人身;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内容相同的债权可以在同一标的物上建立,相互平等,在效力上没有排他性和优先性;4、债权为有期权,不得设定无期权。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吗?(一)债权人的父母能主张债权的情况1、关于债权人的父母是否能主张债权,首先要弄清楚债权人的继承人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2023-07-04
    154人看过
  • 担保物权如何主张
    1、普通诉讼程序2、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3、执行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务文书)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如下: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
    2023-08-10
    405人看过
  • 连带保证如何保障债权人权利主张?
    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还款;如果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连带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因为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的资格审查是怎样的发放贷款的银行对其保证人有审查义务,包括保证人资格和保证能力。如银行发放了该笔贷款,银行还要履行对保证人的监管义务。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法律对连带责任保证的执行视诉讼人的要求可先执行保证人、也可先借款人或同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承担偿还责任。如保证人无法清偿债务,银行可申请执行借款人,如都无能力偿还,银行可申报核销,但账销案存,一旦借款人、保证人有偿还能力,如诉讼银行又不放弃的话,银行可申请继续执行直到追回损失。《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
    2023-07-06
    322人看过
  • 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和向非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
    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和向非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权利人主张权利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但权利人主张权利必须向债务人主张,且这种主张权利的意思必须到达债务人;否则,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因为诉讼时效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此权利主要是指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因此可以说,诉讼时效制度所支持的仅是权利人的司法保护请求权,而非债权本身。当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因债务人躲债、下落不明等原因,客观上不能到达债务人时,表明权利人的权利目的能否实现已经受到严重威胁,此时若权利人仍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说明权利人怠于行使该权利,因此,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不能到达债务人时,仅有权利人主观上未放弃权利的意思,诉讼时效不能中断。当权利人向非债务人主张权利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诉讼时效不能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人的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主
    2023-03-06
    480人看过
  • 未约定违约责任如何主张权利
    约定之责任往往为法定义务所涵盖,若在契约中未对违约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则违约方仍需依据此条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这一点,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其有如下详细阐释:一旦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在合约中所应履行的义务或就该义务履行情况无法满足约定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完成此项义务、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以恢复原状以及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等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7-27
    95人看过
  • 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中断诉讼时效
    向担保人主张债务是可以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在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宜结束后也是会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在计算诉讼时效的过程中如果有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是不能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可以申请诉讼中断,在申请诉讼时效中断时需要在诉讼时效最后的六个月之间提出。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如下:(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
    2024-04-24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债权人未按担保期限主张权利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16
      可以。根据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2022年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保证人能不能免除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2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内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债权人未主张权利可否判定保证人责任清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21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内没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过了担保时效六个月说主张权利是于担保人怎个算主张了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5
      如果明确约定担保期限的,按期限计算。。。。
    • 不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可否免除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2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一般担保债权人在担保期间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连带责任的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忽视行使权利,使财产不能执行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