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案件的操作流程(代理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4 23:56:56 332 人看过

为了便于规范、及时、便捷地处理工伤事故案件,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总结出操作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先明确与本所律师承办案件是否存在利害冲突)。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位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位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位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超过工伤认定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应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六、民事诉讼一、二审程序(略,参照我所民事诉讼程序规程办理)。

一、提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及时申报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

1、进行工伤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2)伤亡人员本人身份证明;(3)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1];(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5)单位营业执照;(6)委托书(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部门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

3、没有特殊情况,工伤认定部门应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于作出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

如工伤认定部门不予受理,应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工伤认定部门作出的结论不服的,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职工因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四、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五、职工因伤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1、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4)职工欲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认定,如需确定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在发生劳动争议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工伤保险认定范围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土法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职工有前款第1、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该应第一时间送往定点医院救治,然后进行工伤申报,申报(快报)时间为工伤发生后的72小时。需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以下资料需60日内提交。

(一)用人单位或者工会组织申报的

1、工伤认定申请表(加盖公章)

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首次就医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事故人或者直系亲属申报的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首次就医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三)如属下列情况,除以上材料外,申请人还需另提供一下材料:

1、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节书(原件并复印件)

2、属刑事案件的,法院、公安部门(派出所)的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3、属职业病的,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并复印件)

4、属维护国家、公众利益的,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属革命伤残军人的,需提供因公或因战革命军人伤残证和旧伤复发证明(原件并复印件)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工伤的鉴定

工伤认定的申请一般在60天左右会出结果。

如果伤者病情不是很严重(伤者本人同意不进行工伤鉴定的前提下),可持职工认定申请表,医药收据到一二九街四楼工伤保险处进行报销赔付,填写社保专用发票换取社保支票。最后建立工伤员工档案,整个流程完毕。值得提醒的是,工伤保险的报销要慎重,别得不偿失.详见大劳发[2007]18号关于工伤保险缴费率浮动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ldbzj.dl.gov.cn/policy/lib/gsbx/994_51338.html)

如果伤者病情严重,且伤者本人要求工伤鉴定,需履行如下程序:

1、工伤收卷。每年3月-11月是劳鉴办统一收卷进行工伤鉴定的时段(一二九街四楼)届时需提供《职工因工伤认定表》(原件并复印件)、《因工负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一式二份盖章,身份证原件、1寸照片两张、鉴定费100元/人。提供以上证件后,劳鉴局会打印一张鉴定通知单,上面标明了鉴定的时间及地点。

2、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实行专家技术组初次鉴定、二次鉴定和评审组评议定级制度。企业经办人需按规定的时间协同伤者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工伤鉴定,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所有的病例资料及X光片。15日后到劳鉴局取鉴定结论。

3、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a.填报和提供的材料字迹不清,内容不全的;照片不是近期,无法辨认的;病例资料不全的;

b.医疗期未满也未医疗终结的;

c.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等)医疗未终结的;

d.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其原有残疾申报鉴定;

e.两次申报鉴定间隔时间不满一年;

f.对鉴定结论不服,其理由不充分的。

4、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鉴定;

a.鉴定时,经办人不到现场或被鉴定人无故不来的;

b.被鉴定人或陪护人不服从指挥,扰乱鉴定秩序或威胁专家的;

c.鉴定时不按专家要求做有关检查的;

d.《职工因工伤亡认定表》没有确认工伤部位的;

e.没经医院明确诊断的病症的。

四、工伤人员待遇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1、1-10级工伤人员,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单位编号、个人编号。

2、工(退)亡人员的,提供《工亡认定决定书》原件、有供养人的提供供养关系证明、供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街道出具的无固定收入证明、若是学生需提供些小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

3、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者责任的,提供伤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单位编号、个人编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原件或《法院判决书》,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意见。

4、职业病的,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单位编号、个人编号、《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

5、根据工伤情况携带以上资料到一二九街工伤保险窗口即时办理。

五、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程序

(一)申报材料

1、5-10级工伤人员,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单位编号、个人编号。

2、工亡的,提供《工亡认定决定书》原件、死亡证明、单位编号、个人编号、法定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法定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编号、个人编号。

4、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者责任的,提供伤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单位编号、个人编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原件或《法院判决书》,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意见。

5、职业病的,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单位编号、个人编号、《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

6、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查鉴定伤残等级提高的,需提供复查《职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

(二)审核办理

1、每月20日前,工伤保险窗口企业所持材料进行资格验证及待遇核定后打印《职工因工伤(亡)待遇支付单》。根据伤残等级支付本人相应月数的缴费工资。

2、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者责任的,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赔偿协议》,与工伤待遇比较,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3、交通事故因肇事方逃逸无法结案的,企业专管员凭公安交通部门管理部门出具的逃逸证明,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双方已达成协议,因第三者无赔偿能力的,工伤职工应先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如法院认定第三者无赔偿能力,凭法院判决,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4、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复查鉴定后,伤残等级等级提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本次鉴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核定待遇差。

5、每月20日后,工伤保险打印一次性待遇的《待遇明细》、《汇总表》报财务,财务根据工伤审核信息,生成报盘,报道银行。

6、企业专管员或本人于次月1-10号持《职工因工伤(亡)待遇支付单》、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存折(一般是**交行,友谊商城对过)。

六、工伤人员医疗待遇支付

1、企业专管员需提供工伤人员的门诊、住院收据、处方或医疗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特殊用药或特殊治疗申请单、《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2、在非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疗费提供急诊病志。

3、异地治疗的需提供异地转诊审批表。

4、旧伤复发的需提供旧伤复发审批表。

5、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者责任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或《法院判决》。

6、工(退)亡人员需提供死亡证明。

7、职业病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8、无伤残等级,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门诊、住院收据、处方或医疗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特殊用药或特殊治疗申请单。

9、企业专管员持《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及工伤审核窗口审核过的医疗费收据、处方、《城镇企业职工因工伤(亡)医疗费报销单》到财务部领取支票。

七、工伤人员异地转诊就医管理程序

1、申报资料

工伤职工本或直系亲属书面申请、大连市三级医院转诊单(需医保科和主管院长签字)、单位报告并签署意见。

2、审核办理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异地(上一级医院)治疗的,首先由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三级医院转诊单(需经医保科和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签署意见,医保中心工伤部审核后,建立异地转诊就医档案并将企业和工伤职工的权利与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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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3日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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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月10日,靖江市某助剂厂发生一起职业性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一名操作工成为植物人的严重后果。事故经过:该厂主要以五硫化二磷和无乙醇以及液氯等为主要原料生成乙基氯化物(一种农药中间体)。1月10日16时25分,该助剂厂乙基氯化物车间王某某(女性,35岁,在该厂工作4年,接触该工序1年),与另外3名工人接班,每2人一组,向反应釜内投放五硫化二磷原料,当投放到第7桶(每桶50kg)时,王某某感到身体不适倒下,神志不清,四肢阵发性抽搐,牙关紧闭,呼吸急促,处于深度昏迷状态。现场作业人员立刻将她送到医院进行抢救。至2月7日,王某某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只能通过气管插管呼吸,成为植物人。事故分析:事故发生当日,该厂停产,但车间内仍可嗅出残留的五硫化二磷气味,此时测定的有害气体浓度仍高于国家标准,估计在事发之时浓度应远高于此。该反应釜加料口呈椭圆形,距地面高度约为0.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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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中视同工伤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过去发生的多数工伤争议,都集中在工伤认定方面。《工伤保险条例》放宽了工伤认定的范围。过去的《试行办法》中规定了认定工伤和不认定工伤两种情况,《条例》又增加了“视同工伤”的条款,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认定中,对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条款,应当怎样更加准确地理解对于工作时间的理解,有三种不同的概念:合法的时间、合理的时间、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时间。合理的时间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间、紧急处理工务时间以及生产设备的抢修时间。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时间是指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雇主运用自己的影响力,使雇工超时工作的时间。对于工作场所的理解,是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实际区域,它分为固定区域和不固定区域。固定区域是指职工日常工作区域,包括单位所在地、单位附属地以及户外经常性固定区域,如邮递员、送票员所在工作区域等。不固定区域则是指修理工、电工、船员、新闻工作者日常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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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人的工伤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上班路上出了事故,人已经不在了。这是工伤吗?11月17日,梅县的朱×富说,他的侄子小帅在梅县联通分公司的一个营业厅工作。11月4日上午,他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悲剧:他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小帅今年20岁,家住梅县寿山镇王官寨村,每天骑摩托车到梅县**分公司旗镇营业厅。朱福说,4日早上7点50分左右,侄子骑摩托车上班。他在梅齐高速公路上由北向南行驶时,与王某驾驶的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小帅受伤死亡。王某驾车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控制,并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朱富说,事故发生后,其家属与梅县联通分公司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但截至昨日仍未有结果,中国**宝鸡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称**联通奇珍营业厅为刘某承包。今年2月,刘某与小帅签订了《代理合作协议》,小帅负责该项业务,并由刘某支付了相关劳务费。协议明确规定,合作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代理商承担。目前,公司正在协调小帅家属及政府相关部门处理此事律师: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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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员工工伤事故,企业应该如何合理操作
    一、处理员工工伤事故,企业应该如何合理操作1.立即报警和报告相关部门。2.提供紧急医疗和治疗伤者,确保其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3.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评估,记录相关证据并留下相关资料,确保后续的索赔程序。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受的事故伤害负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受害者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以及因工死亡的家属获得的抚恤金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管理措施、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二、发生工伤事故员工该如何维权发生工伤事故员工维权的方式是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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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事故调查的工作程序
    工伤事故调查的工作程序主要有:1、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检查现场保护情况(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仔细对现场作好标记或拍照、录像并保持记录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发现或提取能确定事故原因的痕迹和物证以及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的线索,做好详细记录或拍照,并要求有关部门绘制事故现场图。2、向生产部门索取有关生产、工艺和设备方面的资料,了解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组织生产、计划、物资管理和财务会计等部门的人员提出关于经济损失的详细分析材料。3、对事故当事人、在场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搜集他们的陈述和证言,了解事故前生产情况,以及发生事故、发现事故和抢救事故的情况。4、对与事故的发生及发展起重要作用的设备、设施、物质、材料的危险状况进行分析。对于设备、设施的关键性部位,如车辆的制动、连接装置,起重设备的钢绳和抱闸,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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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受理工伤案件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3.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5.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一、企业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企业工伤认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受伤职工向医疗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医疗保险部门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验收条件。在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范围内,并在验收期限内验收合格。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认定书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所在单位。当事人或者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工伤事故后要如何处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
    202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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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程序应该如何操作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程序应该如何操作1.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2.社保局决定是否受理;3.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2024-01-03
    236人看过
  • 如何按最新工伤鉴定流程操作
    工伤鉴定流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3.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审批要多久?工伤程序分为三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进行赔付。一、工伤认定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
    2023-07-03
    306人看过
  • 工伤事故案件怎么审理
    处理工伤案件具体步骤:1、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劳动部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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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阳工伤认定操作流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8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洛阳工伤认定操作流程如下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个人报工伤的流程怎么操作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9
      方法步骤: 1、首先要查询该受伤的员工有没有购买医疗保险。 2、确定有买医疗保险后,受伤的员工,24小时内要进行申报。(假日推迟) 3、打一份,申报工伤,员工的姓名,身份号码,受伤的时间,地点(工作场地),受伤经过写好,盖公司公章传至社保局。 4、填好工伤认定申请表,盖上公章。
    • 工伤行政案件的审理流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要注意下列事项: 1.时效问题。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2.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尽管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但是,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
    • 工伤认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时限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限定,如果是单位报工伤,应在一个月内,如果是个人申请,应该在2年内。但是,你受伤之后应当立即将意外汇报给单位、交警部门,单位应立即汇报给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障局。否则因为意外汇报拖延导致工伤认定争议,个人要承受职责。《工伤保险条例》限定:第十七条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限定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兼顾
    • 工伤认定的流程具体要怎么操作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1
      属于工伤的,必须在一年之内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