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权的变动与继承有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4:52:41 182 人看过

一、公房承租权的变动与继承有哪些问题

1.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

2.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

二、公有住房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1.转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转租金的确定权

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

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5.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6.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

三、可以起诉要求继承公房承租权吗

不可以。要求继承公房承租权实际就是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问题,由于承租人主体资格的审查和认定问题,属于公房管理单位的职权,法院不应越权代行,不宜在析产继承中一并解决。因此,对于当事人请求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公房承租权的,法院不予支持或不予处理,告知当事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或产权单位申请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9: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房改房产权继承问题有哪些规定?
    一、房改房产权继承问题有哪些规定?只要是正规手续的房改房,那么产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我国的房改房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按照成本价购买。二按照标准价购买。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不管是通过成本价购买还是通过标准价购买的,一旦购买房改房的时间超过五年,那么该房改房就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对于购买房改房五年后,该房改房就能够由所有职工的继承人继承。二、房改房怎么买?根据我国法律,凡属各地房屋管理部门直管的成套公有房,除按规定不宜出售的外,均应向有购房意愿的现住户出售。其具体规则如下:1.各国有单位自管的公有房,原则上应按照上述要求向本单位职工和正常工作调离的非本单位现住户出售。2.对居住在不宜出售公有房屋的住户,单位要尽量创造条件,可采取调换公有房的办法向职工出售住房。3.对于国有单位之间产权有争议的
    2024-01-21
    497人看过
  • 房产继承问题与赠与的一些费用
    继承过户:80元登记费;赠与过户:80元登记费、契税、公证费;买卖过户:不需交纳营业税:80元登记费、契税、个人所得。一、房产过户的费用怎么算房屋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赠与过户与买卖过户。继承过户费用有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的话,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需要缴纳契税1.5%。营业税:需缴纳5.55%,但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的,免征。个税:目前免征,但继承后对外出售的,需缴纳房价的20%,若继承的房产是满五年且为家庭少有住房的,同样也免征个税。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工本费:80元。公证费。赠予过户费用营业税:近亲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近亲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的,免征个税。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买卖过户税费契税: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
    2023-03-23
    196人看过
  • 继承有哪些变动
    法律综合知识
    对继承顺序有新改变。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4-05-06
    240人看过
  • 继承权的保护相关问题有哪些
    继承权的保护相关问题有: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予以保护;继承权恢复请求权怎么行使等。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一、遗产要怎么处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二、遗嘱继承适用条件有哪些遗嘱继承适用条件如下:1、遗赠扶养协议没有签订;2、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继承遗嘱;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
    2023-03-09
    460人看过
  • 继承权分配:继母的继承权问题
    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母有法定继承权: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无遗嘱的,依法继承;2、被继承的配偶、父母、子女均为法定第一序继承人;3、继母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要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下的就是被继承人的遗产;4、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均分遗产;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如何确定继子女继承权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主要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享有继承权。(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屡行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023-07-03
    489人看过
  • 公租房户主死亡,房屋继承问题
    公租房户主去世,谁都是不能继承的。公租房是国家提供给刚刚大学毕业的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以及低收入人群和来城市稳定发展的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房屋,公租房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属于国家政府的。公共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只是享有公共租赁房屋的承租权,并不享有其所有权,所以即使在公共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去世以后,其继承人也是不能承租该公共租赁房屋的,并且要对该公共租赁房屋进行腾退。公租房的承租权由谁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
    2023-07-01
    337人看过
  • 公租房与承租房的区别有哪些
    一、公租房与承租房的区别有哪些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出租房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等。1、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2、出租房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此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二、公租房审核流程有哪些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应当予以受理;2、保障部门采取查档取证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
    2023-04-12
    62人看过
  • 公房无继承承租可变更
    张男与李女系夫妻关系,婚生三子张一、张二、张三及一女张四。因工作原因,张一、张二、张四均在外地居住,只有张三一直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张三及家人与父母共同居住在父亲为承租人的公房内,张三的户口在该房产内,后父母于1989年相继去世。张三一家人一直占有使用该房。后其他儿女得知后,向张三提出异议,要求分割该公房,故形成纠纷。公房(公有住房、公产住宅)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李律师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产,但这里的房产,是指所有权归死者所有的私房。承租的公房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公民对该房屋仅享有因租赁而获得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而使用权依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继承的。所以公房不是死者的个人遗产,自然不能继承。但在济南市租赁的公房,可依据济南市房管局《关于对承租公有住宅申请变更承租人的有关规定》申请变
    2023-06-08
    394人看过
  • 后妈与继子之间的继承权问题
    一般来说,后妈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的,继承权应给自己亲生子女,但是后妈儿子若是对父亲进行了赡养义务,就有资格继承权的资格,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是有继承权的。如果该继子女与你父亲之间没有产生扶养关系,那么就无法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男方婚前房产后妈有权继承吗?一、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同时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二、什么情况是具备抚养关系1、继子女
    2023-07-02
    463人看过
  • 如何继承公房的承租权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1、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2、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3、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4、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文中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
    2023-05-01
    171人看过
  • 承租公租房权可否继承
    不可以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一、离婚如何争取拆迁补偿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
    2023-03-22
    216人看过
  • 继承问题儿媳妇是否有权继承公公遗产
    一、继承问题儿媳妇是否有权继承公公遗产继承问题儿媳妇一般无权继承公公遗产。1.如果有遗嘱指定媳妇继承的,儿媳就有继承权;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2.另外,如果是丧偶儿媳,且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公婆的遗产媳妇也有继承权。二、放弃子女继承权的条件放弃子女继承权的条件有: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三、合法继承人证明书到哪里开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
    2023-07-18
    410人看过
  • 有价证券的继承问题有哪些?
    证券可以继承,法定继承的适用如下: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赠人放弃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或遗嘱部分无效所涉及的遗产;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有价证券是一种什么形式有价证券是一种虚拟资本的形式。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衍生金融工具等,具有流动性强,价值不稳定,交易成本低,风险和报酬均低于实物资产投资的特点,在有价证券的交易过程中没有实物的交割。有价证券可以分为三类,即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11
    74人看过
  • 承租人购买权与房屋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问题
    2010年5月,钱某出资15万元从某商品市场主办单位处购得一间门面房使用权。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市场主办单位所有,钱某可长期享有房屋使用权,并可自由转让。同年8月,钱某将此房出租给赵某,租期3年,租金每年15000元。2012年12月,钱某又与张某签订一份合同,约定将门面房卖给张某,收取价款13万元。2013年1月,张某通知赵某房子已被其所买。赵某得知后,以钱某与张某之间房屋买卖没有事先告知承租人,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宣告钱某与张某之间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分歧]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形成四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钱赵之间签定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钱某未依法律规定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人赵某,即与张某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将房屋卖给张某,侵犯了赵某的优先购买权。赵某以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法院宣告二人之间房屋买卖无效,法院应予支持。第二种意见认为,不论赵某有无优先购买权,因钱某并
    2023-04-27
    45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公房承租期间房产继承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
    • 北京公租房继承权续签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8
      1、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公租房的承租权不得继承。但是,有权继续履行该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成为新的承租人。
    • 房产继承继承继承继承没有公证的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9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公有房屋承租权过户的有关问题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9
      最近以来,随着房改的深化和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公有房屋承租权过户也相对增多。由于个别单位和房管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业务生疏,以致出现了执行政策任意性和收费的随意性,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承租权过户管理,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已故或迁离本市,与原承租人同居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或尽赡养义务的同居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有住房承租权
    • 公有住房被承租人变更承租人的法律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6
      公房只有在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后,才能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