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认购权的定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5:13:47 143 人看过

优先认购权指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在公司有扩大总股本的融资行为时保障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被摊薄。股东购买新股票的定价往往低于新股的市价,因而优先认股权本身亦具有市场价值。股东可以自己行使该权利,也可以通过转让权利证书而将新股优先认购权转让给他人行使,也就是说,在优先认购权生效之前卖出股票。当然,原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不是绝对的,法律确立新股认购优先权是在比较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平衡和公司资本顺利扩张两种价值之后做出的判断,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有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可以被合理排除的。

事实上,在实际案例中,只要公司能让市场相信今后公司业绩会因为新股募集资金项目推动,增长高于股本扩张规模,增发新股一般都没有老股东优先认购权,尤其是定向增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认购权相关文章
  •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先决条件吗
    离婚夫妻:到底谁是房主2000年初,刘女士和前夫徐先生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双方都想离婚,但在这十年里,双方未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和房屋使用权的分配达成协议。2001年6月,刘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刘女士与徐先生离婚,夫妻共同财产逐一分割。对于双方租住的公房(徐先生所在单位划拨的直管公房),法院判决徐先生继续租住。刘女士应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搬出房屋,徐先生应在刘女士搬出房屋时向刘女士支付租金,赔偿金为8000元。判决生效半年后,刘女士不服判决,拒绝搬走。2002年1月,许先生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每次执行时,刘女士都会哭闹,因此拖延了两年。这房子是他前妻住的,他得付她水、电和房租。徐先生很不愿意。2004年2月,徐先生在房改期间购买了该房屋,并在中介公司登记出售该房屋。买家:你不能买房子。巧合的是,在安徽莱宁打工的小王想买房娶女友。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向小王宣讲房子的好处,并承诺办理
    2023-05-08
    441人看过
  • 理解优先购买权对承租人的意义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意思表示。什么时候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优先购买权纠纷一直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房屋租赁解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限制,明确下列情形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
    2023-07-06
    248人看过
  • 行使优先认购权而高在义安城持股权增至27%
    行使优先认购权而高在义安城持股权增至27%以德国保险公司而高(ERGO)为首的财团,行使了它对美罗(Metro)控股在义安城持有股份的优先认购权,使到它在义安城的持股权增加到27%。而高昨天发表的文告说,以上最新进展意味着,它带领的财团已做好准备,将义安城和威势马广场注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再让它挂牌上市。这个房地产投资信托叫做PrimeREIT。以而高为首的财团也拥有威势马广场的74%股权。义安城的股份原本由美罗控股和义安发展分别持有27%和73%。两年前,美罗控股为套现所持的27%股权,发售了总值5亿5800万元的高级和次级债券。其中次级债券方面,30%由美罗控股持有。上个月,新达信托的管理公司——ARA资产管理公司打算以8672万元现金,来购买美罗所持有的义安城的次级债券,以及一批可赎回优先股。不料,而高带领的财团昨天宣布行使其优先认购权,把这笔债券和优先股买下。而高属下的房地产投资管理
    2023-06-05
    370人看过
  • 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
    一、股东认购优先权可否限制?《公司法》有关规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股份公司运作的实务中,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仅广大中小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保护普遍处于无序状态,而且国家股东的有关权利也被漠视。以至于公司每发行一次新股(无论是“增发”还是“配股”),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就被人为地稀释一次,原有股东的合法权益也就不断地受到侵蚀。对原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的侵害一般表现为公司发行新股时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损害了原股东依法或按照公司章程所应当享有的优先认购新发行股份的权利,这其实是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出于各种目的,利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通过股东大会损害了其他股东的权益。因此,法律形式上的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侵害与被侵害的关系往往在实质上体现为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侵害与被侵害关系。1、请求公司股东大会重新作出关于公司发行新股的决议,确认原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如果公司章程已经规定了
    2023-05-02
    267人看过
  • 怎样优先行使股票认购权
    1、作为公司员工的,在公司登记认购;2、作为股东或公司的战略的合作伙伴关系也作相应手续。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从而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优先购买权制度。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具有资合性,同时还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相互信赖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存续的重要基础,因此,立法在维护股份自由转让原则的同时,赋予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拟转让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这项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利,而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基于与出让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公司股份的权利属约定权利,显然法定权利应当优先于约定权利。因此,在出让股东未告知其他股东而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受让人时,也即股东优先购买权和非股东受让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前者。同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3-04-26
    285人看过
  •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吗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因为基于共有关系,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最高效力,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产生的,不具有此效力。本着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作为房屋,无论以前的共有形式如何;共有人转让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一、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1、产生的依据不同。房屋的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例。例如,以夫妻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家庭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合伙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有中,共有的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只要有共同关系存在,
    2023-06-29
    377人看过
  •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谁有优先购买权买房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出卖人向第三人出卖标的物时,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特定人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谁有优先购买权?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所有人需要将出租的房屋出售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不按照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出售无效。2。房子的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另外,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过户,都必须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的证明,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相关法律法规:房屋所有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旧公房的,原居民有优先购买权。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旧房时,原
    2023-05-08
    201人看过
  •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是指什么
    分红权是指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权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优先认购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售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股权和分红权有什么区别股权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享有的股东权利,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等。分红权与股权的区别在于,分红权属于股权的一部分,只由股东以其出资享有股权时,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
    2023-07-27
    341人看过
  • 购房者购房优先权
    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此为优先权之根本。法律设立优先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优先权人能够从标的物价值中优先得到清偿。无论是一般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其他担保物权人为实行担保而进行拍卖的场合,优先权人都有从卖得的价金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一、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承包人通过实施工程的方式将人力劳动、材料等物化到建设工程的结果,因此,法律赋予了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承包人在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前提下,可以直接通过行使优先权取得建设工程的实际价值。上述优先权的行使并不以通知发包人为前提,本质上是一种支配权,正是由于支配权不同于请求权的特殊性质,对于其他权利人影响很大,法律规定了优先权的除斥期间,就是为了督促承包人不要在权利上睡觉,不能因权利人长期怠于行使
    2023-06-20
    326人看过
  • 关于股东分红权和优先认购权
    法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释义:一、股东分红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即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或股份比例请求分取股利。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即通过公司盈利分配获得股利。股利分配请求权实质上是股东对自己的投资期望得到回报的一种权利。二、优先认购权。公司成立后,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往往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增加公司的资本总额。优先认购权是指赋予公司原有的股东以确定的价格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购买公司所发行新股的权利。赋予原有股东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可以保护原有股东的比例利益,维持原有股东对公司的比例控制权。要注意的是,这种优先权利只限于认购上的优先性,而非在发行价格或者其他认购条件上可得到优惠或者特殊的权利。
    2023-06-09
    394人看过
  • 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含义
    物权具有优先性,即对于同一标的物,如果既有物权也有债权,则物权人的物权优于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第一,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又被称为对人权。债权要成为物权必须要完成一定的公示方法。第二,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第三,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所谓追及的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人可以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其物。任何人都负有不得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无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第四,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动
    2023-03-11
    199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意义和实现方式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是如何的首先,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可见,“同等条件”是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究竟如何确定“同等条件”?笔者认为,这里的“同等条件”是股权转让的最终条件,是出让方与受让方最终成交的价格与份额。如果要求其他股东参加股权拍卖等程序去竞买或要求他们以评估价受让,其他股东就不具有优先权了。其次,有人认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拍卖规则是相互矛盾的,拍卖的规则是“价高者得”,如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必然导致竞买人的利益难以保障。笔者认为,根据拍卖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拍卖人有权要
    2023-07-08
    339人看过
  • 公司员工享优先股份认购权
    经过3年多的试点,新三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融资政策即将以正式制度的形式推出。此前的7月6日,新三板实施行情信息公开、结算系统与主板接轨、三板账户与深圳证券账户合并等全新政策。本报记者近日了解到,管理层总结了试点期间的做法,并逐步完善,确定三项定向增资原则:新老股东双赢、增资数额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券商把关。下一阶段,将重点支持业绩稳定、成长性好的公司及一些具有特殊盈利模式的公司定向增资。新老股东双赢代办系统定向增资的各项原则中,位列第一的是双赢原则,即使新老股东利益在定向增资的制度安排下都能得到体现。这一原则下,新规首先对定向增资对象和人数作出限制,即除机构投资者和企业原股东外,定向增资对象中的新增自然人股东必须是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公司其他员工。同时,定向增资每次新增股东不超过20人,增资后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代办系统共有9家公司
    2023-06-09
    182人看过
  • 什么是优先认股权和一般认股权的优先性质
    优先认股权的法律性质:一是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二是当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时,公司现有股东有优先根据其持有的股票在已发行股票中所占比例购买相应新股票的权利。一、什么是干股什么是实股干股与实股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实股则是值真实的股票;2、权利不同。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持有实股的人不仅享有该只股票的分红权利,还能作为股东享有对公司的控制决策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二、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是怎样的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如下: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
    2023-04-03
    15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认购权指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时老股东可以按原先持有的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设立优先认购权的目的是在公司有扩大总股本的融资行为时保障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不被摊薄。... 更多>

    #优先认购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优先认购权?如何申请优先认购公司法?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30
      优先认购权是指公司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债券时,老股东可以按照原股份数量的一定比例优先于他人认购的权利。 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当按照实际比例行使。但《公司法》允许股东通过章程等自治协议行使优先认购权。
    • 优先认购权和分红权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1
      分红权和优先认购权具体如下: 1、分红权是指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红的权利,除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外; 2、优先认购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内部转让、法定继承外,享有优先购买权。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0
      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在我国优先股是没有有限认股权的,并且任何公司的股东的权利都是由其购置的股份所决定的。对于那些持有优先股的民事主体,在分配利润以及公司破产时,都有有限分配的权利,其他情形下雨普通股份的权利相同。
    • 公司优先购买权法律意义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2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为《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2
      公司的股东是有权将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其他股东对股权是具有优先购买权的,那么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优先认购权的行使期限有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