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审批和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6:30:49 351 人看过

设立合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如下:

1.设立合资企业的审批机关。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即商务部审查批准,发给批准证书。但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落实的。

(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的全国平衡的。后一类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即商务部备案。

2.设立合资企业的审批期限。审批机关自接到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在90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设立合资企业的登记程序如下:

合营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收到审批机关发给的批准证书后30天内,持批准证书、合同、章程、场地使用文件等,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登记事项主要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期限、分支机构、股东姓名或名称等。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凭借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资企业即可刻制印章、开设银行账号、办理税务和财产登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资经营企业相关文章
  • 私营企业审批登记管理
    一、改制为私营企业审批登记工作的几点要求(一)增强参与意识。对企业改制工作,凡当地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要积极介入,并注意把握好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的关系,指导企业做好前期工作,依法准备审批登记材料,及时进行改制登记。登记注册后要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地加以解决。(二)严格工作责任。改制为私营企业审批登记是一项责任心很强的工作,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有关人员特别是审批登记人员的责任。受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依法受理;审核人员要仔细把关,依法审核。对政策上拿不准的问题要慎重对待,及进请示报告。严禁先登记、后规范,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盲目变通或突破,确定审批登记工作不出问题。(三)加强组织协调。改制为私营企业审批登记涉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经常互通情况,研究解决改制审批登记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统一认识和政策,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保障改制审批登记工作
    2023-03-01
    250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设立登记是怎样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设立登记第六条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二)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依照前款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构。第七条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二)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四)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
    2023-06-01
    258人看过
  • 私营企业变更登记审批
    (一)项目内容长白县县区内私营企业变更登记。(二)项目依据1、《公司法》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3、《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4、《反不正当竞争》5、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三)办事条件1、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3)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4)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2、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批准文
    2023-06-09
    53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发给你们,以便内部掌握执行。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缺乏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在执行中有问题,请随时告诉我总局,以便再作补充修订。附: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制订本登记审批程序。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外资管理委员会)或其委托省、市、自治区政府批准后的三十天内,向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三、合营企业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外方各一人)签发的申请登记书。2.国家外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证书。属于国家外资管理委员会委托省、市、自治区审批的,须提交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批准证书。
    2023-06-09
    435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区别?我们可以简单抽出两个词,合作和合资,这样一看理解两者的区别就简单多了,合作就是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各自都有各自的优劣势所以要合作互补,而合资就是双方共同出钱了。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区别1、合资方式不同,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资,合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中外双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组织形式不同。合资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用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合资企业中有在
    2024-01-21
    281人看过
  • 申办审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所需文件
    (1)合营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审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的申请报告。?(2)合营各方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3)合营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有效工商登记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应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证明,外方个人投资的,提供个人银行存款证明;中方若以国有资产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须提供国有资产评估证明及确认文件);?(5)场地使用权的有关证明、文件;?(6)合营各方法定代表身份证(影印件);?(7)证明投资者法人代表的证明(营业执照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8)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9)企业名称登记证书;?(10)合营企业董事会名单(由各位董事签名);各方董事委派书(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签署出具,中方委派书应有其主管部门的确认);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聘任书(
    2023-06-06
    315人看过
  •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经贸委拟订的《天津市外资企业审批和登记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发布文号:津政发[1992]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外经贸委拟订的《天津市外资企业审批和登记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外资企业审批和登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改善投资环境,便利外国投资者在本市设立外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设立的外资企业(即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吸收外商投资的方向,有利于国家和本市国民经济的发展。本市鼓励设立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第三条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投资总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下,建设和经营条件不需要国家和本市综合平衡,并且不属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限制建设的,分别由两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外经贸委)核发批准证书。在天津港港区(不含天津港保税区)申请设立外资企业
    2023-06-13
    299人看过
  • 吉林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监督管理,保护中外各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境内举办的合资、合作企业。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合资、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应设专人负责。第四条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数额。合资、合作合同规定一次缴清出资数额的,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最迟在6个月内缴清。合资、合作合同规定分期出资的,合资、合作企业各方第一期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其余出资额,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缴清。第五条合资、合作企业各方缴清注册资本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应将验资报告报原合同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验资未获
    2023-06-06
    436人看过
  • 市级管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承包经营
    项目名称市级管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承包经营项目编码设定依据《关于承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申报材料1、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受理步骤提供);2、合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申请报告;3、合营企业董事会关于实行承包经营的决议;4、经合营企业董事会批准的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业扭亏为盈的具体措施的报告;5、承包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6、承包经营合同;7、原合营企业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8、主管部门、财政税务部门对该合营企业承包经营的意见;9、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0、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
    2023-06-06
    223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争议案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1988年4月签订了一份合资合同。双方在合资合同中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经营企业××压力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申请人以现金出资53.5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1%;被申请人以机械设备出资51.4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合营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和分享利润。1988年6月28日,××县人民政府以宝府复〔1988〕50号文批准了合资合同。1988年7月12日,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合资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在1988年12月15日,合资公司董事会作出了《关于出资问题的修改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决定将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增加至213万美元,申请人以现有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折价共计1065000美元作为投资,在合营期限内提供给合资公司使用。被申请人以进口钢瓶生产线共计1065000美元作为投资,双方的出资均占注册资本的50%。
    2023-06-06
    140人看过
  • 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审批事项: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主办机构:广东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法律法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审批范围: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审批条件:1.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3.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4.歌舞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卫生条件和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5.歌舞娱乐场所包厢(间)的装修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包厢(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包厢(间)应设置可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透明门窗下沿距地面1.2米高,面积不得少于0.25平方米,门窗后不得悬挂遮盖物;②包厢(间)门不得有内锁装置;③包厢(间)内不得设置可调灯光,房内至少有一盏不低于25瓦由总台控制的长明灯;④包厢(间)内不得设置房中房。6.歌舞娱乐场所的营业面积按市(城区)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县(市、镇)不得少于200平方米;7.下列人员不得开
    2023-06-06
    246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权益的确认
    原告:鲁宝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大上市公司)>被告:*啤酒公司>被告: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公司)>被告:中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4年1月15日,济南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啤酒集团)和鲁宝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笪璐宝)签署了香港鲁宝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协议,济南市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年1月30日,**啤酒集团与鲁宝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济南鲁宝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约定济南鲁宝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2998万美元,注册资本2435.4万美元,中方投资974.16万美元,占40%;外商投资1461.24万美元,占60%;任何一方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转让给第三方的,必须经对方同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外方于1994年4月12日以“代表来宝中国有限公司”的名义签署了本合同,山东省济南市
    2023-05-07
    166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和章程许可指南
    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主席令第48号,2001年3月15日)第三条第一款: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11号,2001年7与22日)第六条第二款: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2)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二、申请条件: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三、申报材料:(一)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二)县区主管部门的转报意见;(三)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
    2023-06-06
    151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审批或审核)
    (一)项目名称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审批或审核)(二)设定依据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11号);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1995〕第6号);3、《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第30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三)受理条件1、企业须在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2、企业投资各方在经营期间合作良好,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没有大的纠纷和矛盾;3、企业建设、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应是盈利企业;4、有关文件资料已按要求准备齐全。(四)许可数量不限。(五)办理程序1、申请人根据受理条件,将材料备齐后报送市商务局。2、对受理的申请,属市商务局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项目,由市商务局依法审批;3、对属市商务局审核的外商投资企业延长经营期限项目,由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材料报送商务厅。4
    2023-06-06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以法人投资者的身份,由国家、企业、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组建的企业。组建企业时,所有者投入的资产,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合资经营企业属于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更多>

    #合资经营企业
    相关咨询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商审批程序(中外合资企业设立登记时应提交材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提交下列材料: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合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合营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股权转让的规定;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虽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但二者仍有着基本的差别,即合资企业是股权式组织,而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组织。合资企业各方的各种投资形式包括现金、设备、厂房、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都要以同一货币单位计算股权,利润的分享和风险的承担都以股权为依据,合营期限也比较长。而合作企业合作各方提供的现金、设备、土地、技术、劳动力等不作为股本投入,利润的分配完全依据各方签订的协议,合营期限一般比合资企业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办理注册并登记的国务院审批手续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一)设立合营企业的条件(不予批准)(1)有损中国主权的; (2)违反中国法律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造成环境污染的; (5)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二)设立合营企业的审批机关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有关行政机关审批,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称契约式合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称股权式合资企业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9-21
      前半句对,后半句就不能对了
    • 中外合资创办企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股东怎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7
      目前,在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股东不可以是自然人,只能是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