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如何接受监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6:03:43 147 人看过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只要公安机关在案例治安案件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任何个人以及单位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进行举报。

一、交警执法不规范为什么没有整改报告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二、公安局报案需要交钱吗

不需要的。无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均不收费。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在于履行法定职能,是与职权相对应的职责行为,是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如果遇到公安机关收费,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向检察院举报。

三、报警要做什么证据?

报警是不需要证据的,只要发现有犯罪嫌疑人就可报案,无需具体证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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