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检查的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05:00:14 429 人看过

(一)国家“药收比”的规定让过度检查成为医院获取利益的另一手段。国家为了减少医院对病人开过多不必要的处方,避免病人因为药物花费过多,同时避免医院从中谋取暴利,限制了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但这也就使得医院和医生“另辟蹊径”,通过过度检查获取利益。

(二)医院的仪器一般较少使用,这就导致了许多医院的仪器成了“摆设”,这无疑让医院购买仪器的成本高于利润,于是为了减少仪器的闲置率,实现仪器利润大于成本,过度检查就成了最佳选择。甚至某些医院为了从中获取更多利益,购买许多重要检查仪器。

(三)医者为了避免医患关系紧张,就让仪器代劳检查,这样在发生问题时就可推卸责任,而不会引火上身。

什么是医学过度检查

过度检查是指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让患者接受多余的,与自身病情无关的,不属于对诊断出患者病情有帮助的检查,只是通过增加不必要的检查来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由此,医院方面可以从中谋取利益。事实上,这是用检查的借口夺走老百姓的血汗钱,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是医疗方面的灰色地带之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院过度检查是不是违法的
    医院过度检查是违法的,过度检查具体指的是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让患者接受多余的,与自身的病情没有关系的,不属于对诊断出患者病情有帮助的检查。一、病人隐私保护制度制度(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二、患者八大权益患者的八大权益如下:1、生命权。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使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对患者的抢救,应尽一切可能救治;2、身体权。患者对自身正常或非正常的肢体、器官、组织拥有支配权,医务人员
    2023-06-20
    304人看过
  • 医院过度检查怎么判定
    一、什么是过度检查。过度检查是指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让患者接受多余的,与自身病情无关的,不属于对诊断出患者病情有帮助的检查,只是通过增加不必要的检查来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由此,医院方面可以从中谋取利益。事实上,这是用检查的借口夺走老百姓的血汗钱,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是医疗方面的灰色地带之一。二、过度检查的基本特征。过度检查有如下两个基本特征:第一、使用的检查手段,包括使用的仪器,检查的部门,超出了诊断疾病的必要需求,不符合疾病检查的特点及规律,如只是得了小感冒,医院却要求患者做心电图、胸透等方面不合理的检查;第二、费用高昂,超出了寻常人的承受能力和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三、过度检查的判定标准。判定过度检查的基本准则是:是否对病人的总体的医疗有所帮助。同时,在检查中,在检查方面还要关注:医生的目的是什么,检查有没有对某项疾病产生预防作用,检查是否能为患者的后续治疗减轻痛苦,在病人方面也
    2023-06-01
    140人看过
  • 医院过度检查怎么投诉
    一、医院过度检查怎么投诉医院过度检查可以到卫生局投诉。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禁止违规过度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二、医疗损害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吗医疗损害的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和推定过错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三、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有多久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即患者或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健康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
    2023-05-06
    256人看过
  • 医院过度检查怎么判定
    一、过度检查的判定标准。判定过度检查的基本准则是:是否对病人的总体的医疗有所帮助。同时,在检查中,在检查方面还要关注:医生的目的是什么,检查有没有对某项疾病产生预防作用,检查是否能为患者的后续治疗减轻痛苦,在病人方面也要考虑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允许做一系列的检查,病人的心理状态是否适宜做过多的检查。二、什么是过度检查。过度检查是指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让患者接受多余的,与自身病情无关的,不属于对诊断出患者病情有帮助的检查,只是通过增加不必要的检查来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由此,医院方面可以从中谋取利益。事实上,这是用检查的借口夺走老百姓的血汗钱,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是医疗方面的灰色地带之一。三、过度检查的基本特征。过度检查有如下两个基本特征:第一、使用的检查手段,包括使用的仪器,检查的部门,超出了诊断疾病的必要需求,不符合疾病检查的特点及规律,如只是得了小感冒,医院却要求患者做心电图、胸透
    2023-02-27
    389人看过
  • 医院过度检查怎么判定?
    过度检查的特征:1、使用的检查手段,包括使用的仪器,检查的部门,超出了诊断疾病的必要需求。2、费用高昂,超出了寻常人的承受能力和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判定过度检查的基本准则是:是否对病人的总体的医疗有所帮助。过度检查是指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让患者接受多余的,与自身病情无关的,不属于对诊断出患者病情有帮助的检查,只是通过增加不必要的检查来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由此,医院方面可以从中谋取利益。不过医疗行业具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疾病的不确定性和诊疗措施的多样性,这也导致在实践中对适度检查和过度检查实际上难以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对其进行认定其实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需要通过专业鉴定来确认。律师补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
    2023-05-07
    218人看过
  • 怎么判断是否过度检查
    一、怎么判断是否过度检查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定过度检查的基本准则是:是否对病人的总体的医疗有所帮助。同时,在检查中,在检查方面还要关注:医生的目的是什么,检查有没有对某项疾病产生预防作用,检查是否能为患者的后续治疗减轻痛苦,在病人方面也要考虑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允许做一系列的检查,病人的心理状态是否适宜做过多的检查。二、什么是医学过度检查过度检查是指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让患者接受多余的,与自身病情无关的,不属于对诊断出患者病情有帮助的检查,只是通过增加不必要的检查来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由此
    2023-06-15
    9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因为的原因(好像是检查原因)扣工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到当地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必要时可以去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医院检查是否过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4
      1.判定标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诊疗规范对当事人实施了不必要的检查。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定的,应该按照不当得利处理,由医疗机构返还相关不必要的检查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
    • 医院过度检查是否违法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4
      1、医院过度检查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过度检查即为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 医院过度检查违法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2
      医院过度检查是违法行为。不必要的检查,也就是“过度检查”问题。“过度检查”最先在规范性文件中出现,民法典中明文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检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 医院过度检查是不是违法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医院过度检查违法,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所谓过度检查是指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让患者接受多余的,与自身病情无关的,不属于对诊断出患者病情有帮助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