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当事人能否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请示的答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3:20:20 99 人看过

(2007)民三他字第10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连云港鹰游纺机有限责任公司与江阴周庄纺织设备厂专利侵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当事人放弃独立权利要求,自愿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所说的“权利要求”没有仅限定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独立权利要求”,因此也应当包括实施细则规定的“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因此从属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要小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在当事人放弃独立权利要求,自愿选择从属权利要求作为其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的情况下,由于这种选择既不违反法律,也没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二、当事人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与该专利权是否经过无效程序似没有直接关系,但与案件是否中止诉讼有关系。正如前述,既然当事人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并不违反法律,也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那么一项专利权无论经过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还是没有经过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都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但是,当一方当事人所选择的从属权利要求不具备法律稳定性并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及本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中止诉讼的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例如,当专利权是实用新型专利时,由于未经过实质审查,也未经过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对其有效性进行审查,甚至也未提供检索报告证明该实用新型专利权具备法律稳定性的初步证据,或者提供的检索报告初步证明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所有权利要求缺乏新颖性、创造性,那么无论是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独立权利要求还是从属权利要求均不具备法律稳定性。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仍然可以放弃独立权利要求而选择从属权利要求作为确定其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但是,由于所选择的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具备法律稳定性,如果对方当事人在答辩期内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并申请中止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待专利无效结果作出后再恢复诉讼。如果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提出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请求并且不申请中止诉讼,而仅以不侵权或者公知技术进行抗辩的,当事人选择从属权利要求作为确定其专利权保护范围依据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不中止诉讼,在推定该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的基础上,直接进行侵权对比或者确认公知技术抗辩是否成立。三、当当事人放弃独立权利要求,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以其所选择的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与该从属权利要求所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共同限定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就是说,不能仅以该从属权利要求本身记载的技术特征作为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也不能将没有引用关系的其他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加在一起作为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因为每一个从属权利要求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都系各自不同的完整的技术方案,应当分别受到保护。例如,本案中,权利要求1为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3、4、5均为从属权利要求。其中,权利要求2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3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3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2和权利要求2引用的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4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4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2和权利要求2引用的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5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均为独立的技术方案,专利权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或者全部予以保护,法院可以引导专利权人作出适当的选择。

12

四、在当事人没有放弃独立权利要求,自愿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得自行采用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为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最大,在当事人没有主动放弃保护请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当事人没有明确放弃以独立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该独立权利要求提出公知技术抗辩并且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公知技术抗辩原则处理,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属于公知技术,不构成侵权。此复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12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权相关文章
  • 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第一,权利要求中已经明确记载的内容,不需要用说明书和附图进行解释。说明书及附图对权利要求的内容的解释目的一般在于明晰权利要求的内容,或紧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使得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及附图的支持。有时,说明书也可能对权利要求做出适当扩大的解释。第二,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权利要求以外的技术特征就不应当被读入到权利要求之中,该原则被称为“外来技术特征原则”。这些外来技术特征包括其它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以及说明书中的技术特征,如果将这些技术特征读入到权利要求中,将会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第三,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对于只在说明书中记载而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就不应当纳入到保护范围之中,否则将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此原则被称为“捐献原则”。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的内容,因不存在解释的基础,不能用说明书和附图进行解释。如果仅记载在专利说明书及附图中,而未反映在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方案,不能
    2023-03-26
    464人看过
  • 通过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作者:赵明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尽管专利法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已做出了明文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有不同的理解与认识。下面,笔者将试着通过一个案例,探讨如何通过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000年2月2日,熊庆宜、周吉遂就名称为双向加强型土工格栅的实用新型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2000年11月1日本专利被授权公告,专利号为00222290.6。本专利共由4项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1为:一种双向加强型土工格栅,其特征是:为分组纵向与分组横向的金属丝(1)与工程塑料(2)复合而成的格栅状结构。2003年3月10日,重庆市永固工程拉筋带厂有限公司(简称永固工程公司)、重庆永固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永固实业公司)以本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为由
    2023-04-23
    70人看过
  •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如何确定
    一、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二是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
    2023-04-16
    161人看过
  •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网友提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律师回答: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需要注意,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他们在保护范围的确定中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通常在考虑专利保护范围时,考虑独立权利要求而不考虑从属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值得指出,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外观设计必需与产品结合为一体。
    2023-04-23
    167人看过
  •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二是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
    2023-04-15
    216人看过
  •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二是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
    2023-04-16
    277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权
    词条

    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更多>

    #专利权
    相关咨询
    • 当事人能否选择从属权利要求来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27
      可以的。当事人可以放弃独立权利要求,自愿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 当事人可以选择从属权利要求来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4
      可以的。当事人可以放弃独立权利要求,自愿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2
      可以的。当事人可以放弃独立权利要求,自愿选择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 专利权法关于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22
      权利要求是专利法的核心概念,是权利人维权的范围与标尺,此次《解释二》第五条、十条和十二条分别针对特征描述、限定用于对于权利要求的限制做出了明确规定。《解释二》第七条明确了对封闭式组合物权利要求的解释规则,厘清了保护范围。   《解释二》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丰富和完善了我国专利法律制度,将进一步遏制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司法裁判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进
    • 专利权保护范围怎么界定,怎样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这时的权利要求,是指专利局批准专利权后在颁发的专利文件中所确认的。怎样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只限定于使用这种外观设计的特定产品,在其他产品上使用相同的外观设计,不侵权。发生侵权纠纷和专利进行转让、许可谈判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