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人事故的赔偿责任如何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12:15 428 人看过

过错责任一般适用于学生伤害事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在确定责任时,只有当责任不能根据过错确定,或者赔偿明显不公平,或者法律明确规定时,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或者学校的行为虽然没有过错,但从这种行为中受益,应当承担公平责任。比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运动会,学生在比赛中受伤。如果各方都没有过错,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认为学校是学生参加比赛的受益者,酌情赔偿受害者。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学校才能承担公平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是案由吗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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