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被人冒领,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2 08:22:53 181 人看过

案情简介:

陈某退休在即,想到年轻时在某保险公司买过的一份养老保险,可以成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就到该保险公司进行查询,可保险公司却说该保单已经退保,当年的合同也已经解除。陈某一下就蒙了,合同还没到期怎么就退保了?想到这几年交的血汗钱就这么不翼而飞了,为讨回公道,陈某随即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陈某早在1998年7月就在某保险公司买过一份养老保险,并交纳了保险金6.5万元。眼看就要到退休的年龄了,陈某便在2013年7月去该保险公司查询并确认,没想到,保险公司登记材料却显示陈某的保单在2006年12月就已经办理了退保,并取走了退保金7.3万元。陈某说:“我看过那退保单上的字迹,肯定不是我签的,还有那身份证上的照片也不是我本人。”而保险公司人员却不予理睬。陈某认为保险金被冒领是保险公司失职所致,除要求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外并继续履行保险合同,但多次与该保险公司沟通,均未得到任何响应,只好诉至法院。

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在2006年11月,见陈某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挂失,次月就办理了退保手续并取走了退保金7.3万元,有退保单为证,不可能有误,而且保险合同已经终止,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经鉴定,陈某的字迹与当时退保单上的字迹确实不同,身份证上的照片也与陈某本人相差甚远,这张保险公司口中的身份证原件也是冒领人伪造的。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保险公司存在未核实投保人信息,存在过失,应承担陈某的部分损失。经法院当庭调解,该保险公司也同意赔偿陈某经济损失4500元,并愿意继续履行与陈某的保险合同,至此纠纷得以化解。

法官提醒:

在像银行、保险公司此类有钱财交易的地方,广大市民在办理业务时要留个心眼,以防自己的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后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尤其是老年人,最好是在子女的陪同下进行,当只身一人时可以请求工作人员的帮助。如果发生财产遗失等问题,一定要立刻挂失并寻求法律帮助。此外,作为业务经办方,一定要严格业务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以确保客户财产安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保险公司法人承担责任有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主要承担责任有:1、民事责任;2、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通过选举的,可以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担任。一、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及责任1、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2、《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
    2023-06-19
    426人看过
  • 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可以看出,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机动车一方是有责任,还是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无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否能认定,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限额外的部分,利用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为受害人争取权利。一、要求机动车承担举证责任依据《道路交通
    2023-03-20
    295人看过
  • 养老保险公司需要帮个人缴吗
    一、养老保险公司需要帮个人缴吗为了确保员工福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企业将会承担起为其参与养老保险的义务,并且这已经被明确规定为必须履行之义务,因为依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项目均属于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基本保障,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养老保险公司交多少养老保险公司一般是缴19%,个人缴8%。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两个条件:必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必须满
    2024-04-13
    414人看过
  • 施工侵权责任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
    一、施工侵权责任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施工侵权责任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应当根据这种情况判断。有保险就需要承担责任。实际情况的不同,对应承担的责任也会有所不同。施工单位侵权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主要是判断施工单位是否尽到了法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二、施工单位侵权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1)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
    2024-01-14
    228人看过
  • 保险公司为何无需承担雇主责任
    以公司保险代理人身份从事保险代理活动并按保单提取佣金的当事人在联系保险业务途中死亡的,保险公司无需承担雇主责任【关键字】委托代理关系雇佣关系【案情简介】上诉人(原审原告):梁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嘉禾公司)原告梁恒之母徐风云原系汉中市中医院职工,2006年4月1日退休。2008年3月3日徐风云以身份证号码为612301550405004向被告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嘉禾公司),申请并填写了营销人员入司申请表,营销人员保证书及保险代理人王丹、杨嘉签字同意成为徐风云的担保人的担保书,并于同日向汉中费8445.84元,原、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即以雇员损害提起诉讼。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梁恒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4820元减半收取2410元,由原告梁恒负担。上诉人梁恒上诉称:我母亲徐风云被被上诉人公司招募填写的营销人
    2022-04-10
    444人看过
  • 被保险人违反保险事项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介绍】1998年4月30日,被保险人王*刚将其一辆跃进牌货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限额10万元),保险期限为1998年5月1日零时起至1999年4月30日24时止,交付保险费1890元。1998年5月16日,该车在淮阴境内因占道行驶与另外一辆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两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王*刚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条之规定负全部责任,赔偿对方损失近15万元。1999年1月13日,事故结案后,王*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理赔人员在审核索赔材料时发现该保险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检验合格至1998年4月有效,而出险时间为1998年5月16日,理赔人员立即到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了调查,证实该车确实没有按时参加年检,并请车辆管理部门出具了相关证明。1999年1月21日,该保险公司向王*刚发出拒赔通知书,理由为:被保险人违反车险条款关于“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
    2022-11-09
    342人看过
  • 被保险人死亡原因不明时,保险公司该如何承担责任
    被保险人死亡原因不明时,保险公司应如何承担责任。在保险人没有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死亡原因属于免责条款的情况下,不能排除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死亡时应当给付保险金,法院应当支持保险赔偿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不能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已经或者应当通过其他渠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的发生的除外。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能够提供的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的全部有关证明和资料。按照合同约定,保险人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
    2023-05-02
    417人看过
  • 保险公司在赔完公共责任险后,是否还需要承担其他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保险赔偿没有超出额度的,个人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很多保险合同都有免赔比例,这部分钱得自己出。按保险费的多少,保险合同有最高赔付金额,如果超出了,超出部分得自己出。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赔吗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要赔。具体原因是,工伤赔偿金一般包括由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以,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要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
    2023-07-12
    116人看过
  • 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责任险的承担
    原告何*军,男,1974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个体户,住响水县小尖镇豫南居委会5组12号。原告何小二,男,1976年1月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响水县小尖镇豫南居委会5组。原告何*华,男,1988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学生,住所地同上。法定代理人张*兰(系何*华之母)。原告张*兰,女,1951年5月1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所地同上。上列原告委托代理人王*军,响水县城中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滨海县**物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在滨海县城人民南路工业园区停车场。法定代表人邓*东,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赵九淮,男,该公司安全管理员,住滨海县天场乡马套人民政府对面。被告张*伟,男,1980年9月27日出生,汉族,汽车驾驶员,住滨海县东坎镇新农4组跃进路12-12号。被告厉-东,男,1971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下岗职工,住滨海县城向阳大道6号。委托代理人厉-华(系厉-东之
    2023-06-03
    449人看过
  • 养老保险个人需要承担多少费用?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1、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2、企业: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依据本地规定执行。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为基数计算缴费,缴费比例为20%,其中8%部分入个人账户,12%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省养老保险和市养老保险区别省养老保险和市养老保险区别具体如下:1、首先是业务分工不同,省级社会保险机构一般办理本省的省属用人单位、国家所属驻本省的用人单位等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业务。而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是办理本市市属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业务;2、缴费基数不同,省级社会保险机构一般以省级行政区作为统筹区域,而市级保险机构一般以市级行政区作为统筹区域,两者的平均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指标都是不同的,因而造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存在差异;3、适用范围不同。所以省级养老保险适用范围更广,全省通用,市级养老保险
    2023-07-10
    482人看过
  • 老公给人做担保妻子需承担保证责任吗
    对于老公给人做担保,妻子是否应当承担保证人责任,应当分情况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
    2023-06-18
    52人看过
  •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3、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4、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5、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这些权利:1、投保人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对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2、投保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强制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3、投保人有权拒绝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
    2023-07-15
    401人看过
  • 保险公司未告知免责条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一、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如何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一)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无效;(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三)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二、哪些情况下免责条款无效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1、显失公平无效;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3、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2023-02-17
    494人看过
  • 保险公司应对负赔偿责任的车辆借用人承担保险责任
    裁判要旨车辆所有人将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借用人向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具有保险金请求权,保险公司应当向车辆借用人承担保险责任。案情2004年6月,朱永琪为其所有的苏E/80026轿车在天安保险公司投保了最高限额分别为188000元、200000元的家用汽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综合损害责任险,两种保险绝对免陪率均为0。2005年3月,在保险期内,朱永琪的同事吴建伟借用该车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孙亚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吴建伟与孙亚负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孙亚共花费各种医疗费用计99661.16元。朱永琪花去汽车修理费5750元及施救费300元。后孙亚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永琪、吴建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朱永琪在车辆借用关系中无任何经济收益不承担责任,由吴建伟赔偿孙亚197668.86元。后,朱永琪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车辆修理费6050元和吴建伟赔偿孙亚的1
    2023-06-26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责任险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9
      可以找当地法院认可的保险公司,一般保险费用为诉讼标的6‰左右,保险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法律规定,败诉方承担保全费。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
    • 交强险被保险人责任需要如何承担?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31
      根据该规定,车主所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意指持有合法有效的、能驾驶相应车型的驾照),也是交强险的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注:该车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被保险人)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交强险承保保险公司应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的损失在其赔偿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 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1
      保险合同订立满二年后,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保险法》第66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 保险公司撤案以后投保人还需承担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保险公司赔付,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 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 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3、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
    • 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承担保险责任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9
      保险法没有规定肇事逃逸是否进行赔偿的规定,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肇事逃逸不属于保险理赔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仍然要予以理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